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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泽达易盛: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1-10-09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
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
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4号——股权激励信
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
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
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
与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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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考核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和审核本办法规定的各项
          考核工作,并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
          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三)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审核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及董事会在审核考核
          结果的过程中,相关关联董事应予以回避。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
          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和归属系数安排如下表所
          示:
                         业绩考核目标 A                              业绩考核目标 B
归属安排
                       公司归属系数 100%                           公司归属系数 80%
       公司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公司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1、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
第一个
       增长率不低于 20%;                          增长率不低于 16%;
归属期
       2、医药智能制造解决方案 2021 年收入达到 1 亿2、医药智能制造解决方案 2021 年收入达到 0.8 亿
       元                                          元
 第二个
        医药智能制造解决方案 2022 年收入达到 2 亿元 医药智能制造解决方案 2022 年收入达到 1.6 亿元
 归属期
 第三个
        医药智能制造解决方案 2023 年收入达到 4 亿元 医药智能制造解决方案 2023 年收入达到 3.2 亿元
 归属期
              若预留部分在 2021 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
          若预留部分在 2022 年授予完成,预留部分考核年度为 2022-2023 年两个会计年
          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2022 年授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层面各年
          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业绩考核目标 A                              业绩考核目标 B
归属安排
                       公司归属系数 100%                           公司归属系数 80%
 第一个
           医药智能制造解决方案 2022 年收入达到 2 亿元 医药智能制造解决方案 2022 年收入达到 1.6 亿元
 归属期
 第二个
           医药智能制造解决方案 2023 年收入达到 4 亿元 医药智能制造解决方案 2023 年收入达到 3.2 亿元
 归属期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2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
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
分为 A、B、C、D 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
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         A                B           C             D

   归属比例        100%            80%          6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
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所有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
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若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
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
计划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考核期间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若预留部
分在2021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在
2022年授予完成,考核期间为2022-2023年两个会计年度。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
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每年度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进行年度考核,并负责对年度考核
结果进行核查、分析、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
    八、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人力资源部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5个
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人力资源部沟通解决。如无
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对考核结果进行
最终确定。
    (二)考核结果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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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为保证绩效激
励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新记录,须当事人签字。
    绩效考核记录保存期5年,对于超过保存期限的文件与记录,经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销毁。
    九、附则
    1、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
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
门规章规定为准。
    2、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生效后
实施。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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