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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泽达易盛:董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2022-04-30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泽达易盛”或“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的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具体审计意见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的内容

    1、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中资管计划账面价值为 100,312,337.84 元,我们未
能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认资管计划的商业实
质及余额的存在和计价。

    2、 2021 年度,泽达易盛公司及子公司向北京中科路创科技有限公司等 5
家客户合计销售 3,050 台服务器和 550 套保密数据链储存终端,上述交易计入本
期 营 业 收入 80,012,920.35 元 、 营业 成 本 72,268,169.55 元 、 资产 处 置 收 益
1,765,486.09 元,形成期末应收账款 36,264,500.00 元和其他应收款 21,918,750.00
元。由于我们未能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无法确
认上述交易的商业实质及其真实性,亦无法确认应收账款余额、其他应收款余额
的存在性和可收回性。

    3、 期末在建工程中的预付浙江观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设备款和预付上海观
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软件款共计 38,270,600.00 元,我们未能实施必要的审计程
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认该预付款项的商业实质及其存在和可收
回性。

    4、 期末固定资产中账面价值为 22,903,253.42 元的 1,050 台服务器原托管于
算力(福建)科技有限公司,泽达易盛公司于 2021 年 6 月与盈发信息科技(厦
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管方)签订托管协议变更了托管方。2021 年泽达易
盛公司为该等服务器向托管方支付托管费 10,270,884.06 元。我们针对上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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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器托管事宜执行了盘点、访谈、检查等必要的审计程序,服务器盘点相符,但未
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认该等服务器变更托管方的合理性、托管费用
的公允性以及服务器权属。

    (二) 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所述,公司实控人、董
事长兼总经理林应女士,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应岚女士
正在协助有关机关调查。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形成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的详细理由和依据

    (一) 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

    在执行泽达易盛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时,我们确定的合并财务
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为 237.05 万元。泽达易盛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实体,
我们采用其经常性业务的税前利润 4,740.99 万元作为基准,将该基准乘以 5%,
由此计算得出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为 237.05 万元。本期重要性水
平计算方法与上期一致。

    (二) 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
意见》第八条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1)
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
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2)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
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1. 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中资管计划账面价值为 100,312,337.84 元,我们未能
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认资管计划的商业实质
及余额的存在和计价。

    2. 2021 年度,泽达易盛公司及子公司向北京中科路创科技有限公司等 5 家
客户合计销售 3,050 台服务器和 550 套保密数据链储存终端,上述交易计入本期
营业收入 80,012,920.35 元、营业成本 72,268,169.55 元、资产处置收益 1,765,486.09
元,形成期末应收账款 36,264,500.00 元和其他应收款 21,918,750.00 元。由于我


                                      2
们未能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无法确认上述交易
的商业实质及其真实性,亦无法确认应收账款余额、其他应收款余额的存在性和
可收回性。

    3. 期末在建工程中的预付浙江观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设备款和预付上海观
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软件款共计 38,270,600.00 元,我们未能实施必要的审计程
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认该预付款项的商业实质及其存在和可收
回性。

    4. 期末固定资产中账面价值为 22,903,253.42 元的 1,050 台服务器原托管于
算力(福建)科技有限公司,泽达易盛公司于 2021 年 6 月与盈发信息科技(厦
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管方)签订托管协议变更了托管方。2021 年泽达易
盛公司为该等服务器向托管方支付托管费 10,270,884.06 元。我们针对上述服务
器托管事宜执行了盘点、访谈、检查等必要的审计程序,服务器盘点相符,但未
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认该等服务器变更托管方的合理性、托管费用
的公允性以及服务器权属。

    我们无法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来验证上述交
易事项的商业实质,因而无法确定上述事项对泽达易盛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金额。我们认为,上述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
但仅限于特定交易对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在建
工程、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资产处置收益项目产生影响,导致发生错报的原因
不具有广泛性,该等错报不会影响泽达易盛公司退市指标、风险警示指标,因此
不具有广泛性。根据审计准则的规定,我们就该等事项发表了保留意见。

    (三) 出具带有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3 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
段和其他事项段》第九条规定,如果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
务报表中列报,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
事项,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
(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
留意见》的规定,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二)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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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4 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适用时,
该事项未被确定为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泽达易盛公司已就本说明一(二)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在财务报表中作出
了恰当列报。我们认为,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不会导致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同
时未被确定为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但是考虑到上述事项的重要
性,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强调事项段
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董事会针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相关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其表示理解和认可,尊重其独立判断,认为该审计意见
客观反映了公司面临的实际情况,我们对审计报告无异议。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四、对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说明及消除影响的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对天健事务所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表示理解和认可,并已认
识到上述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
消除上述事项的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
利益。具体措施如下:

    (一) 公司将针对审计机构提出的缺陷深入开展自查。进一步提升公司治
理水平,保证治理制度要求的科学性与规范性;完善内部控制工作机制,规范授
权管理,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控制风险隐患,加强
风险管控,形成运行监督、自我评价、缺陷整改、体系完善的内控闭环管理,促
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确保公司健康发展。

    (二)加强资金管理等内控制度的执行。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公司相关制度,
明确资金管理的分工与授权、实施与执行、监督与检查,对支付资金额度、用途、
去向及审批权限、程序作出明确规定和限制,细化操作流程,严格审批程序,堵
塞监管漏洞。加强公司对外投资活动的管理,规定公司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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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进一步加强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业务部门、关键岗位业务人员对相关法
规、管理制度、审批流程的学习培训,强化关键人员、关键岗位的规范意识,确
保内控制度得以有效执行。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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