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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达易盛: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2022-04-30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
                       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事务所”)对泽
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达易盛”或“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1 年度报告的出具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在财务报
告审计过程中多次召集公司管理层、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会计师事务所”)举行专题会议,对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沟通,并对
本次标准保留意见涉及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一) 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中资管计划账面价值为 100,312,337.84 元,会计
师事务所未能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认资管
计划的商业实质及余额的存在和计价。
    (二) 2021 年度,泽达易盛公司及子公司向北京中科路创科技有限公司等 5
家客户合计销售 3,050 台服务器和 550 套保密数据链储存终端,上述交易计入
本期营业收入 80,012,920.35 元、营业成本 72,268,169.55 元、资产处置收益
1,765,486.09 元 , 形 成 期 末 应 收 账 款 36,264,500.00 元 和 其 他 应 收 款
21,918,750.00 元。由于会计师事务所未能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
的审计证据,因此无法确认上述交易的商业实质及其真实性,亦无法确认应收
账款余额、其他应收款余额的存在性和可收回性。
    (三) 期末在建工程中的预付浙江观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设备款和预付上海
观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软件款共计 38,270,600.00 元,会计师事务所未能实施必
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认该预付款项的商业实质及
其存在和可收回性。
   (四) 期末固定资产中账面价值为 22,903,253.42 元的 1,050 台服务器原托管于
算力(福建)科技有限公司,泽达易盛公司于 2021 年 6 月与盈发信息科技(厦
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管方)签订托管协议变更了托管方。2021 年泽达易
盛公司为该等服务器向托管方支付托管费 10,270,884.06 元。会计事务所针对上
述服务器托管事宜执行了盘点、访谈、检查等必要的审计程序,服务器盘点相
符,但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认该等服务器变更托管方的合理性、
托管费用的公允性以及服务器权属。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黄苏文、冯雁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标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董事会出具的《关于对 2021 年度非标
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会计师事务所基于
自己的专业判断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董事会出具的《关于对 2021 年度非标
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将持续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积极地采取
有效措施,尽快推进相关事项的核实工作,及时消除保留意涉及事项的影响,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公司独立董事郭筹鸿认为,由于报告期内主要管理层即时任董事长、总经
理林应、财务总监应岚未能参与及配合本次年报审计,对 2021 年年度报告各项
依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无法提供保证。但同意董事会出具的《关于对
2021 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认为公司有必要加强管理,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黄苏文、冯雁、郭筹鸿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