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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泽达易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2022-04-30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
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泽
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在认真审核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后,除公司独立董事郭筹鸿对年报议案存有弃
权外,我们出具了同意的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郭筹鸿的意见为:由于报告期内主要管理层即时任董事长、总
经理林应、财务总监应岚配合调查,未能参与及配合年报审计,独立董事对 2021
年年度报告各项依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无法提供保证。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