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559 公司简称:海目星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 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 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A股 海目星 688559 无 创板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罗筱溪 孙晓东 电话 0755-23325470 0755-23325470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 办公地址 盛五路科姆龙科技园B栋 区观盛五路科姆龙科技园B栋 电子信箱 ir@hymson.com ir@hymson.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10,956,628,286.40 10,884,656,995.20 0.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490,795,968.65 2,345,035,767.33 6.22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减(%) 营业收入 2,394,792,191.73 2,146,309,798.90 11.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52,132,606.14 184,774,909.07 -17.67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27,953,659.26 153,442,126.61 -16.61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689,632,103.90 -504,051,172.04 不适用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6.28 8.61 减少2.33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76 0.92 -17.39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75 0.90 -16.67 股)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 10.53 11.35 减少0.82个百分点 入的比例(%)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4,890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不适用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 持有有 包含转融 持股 质押、标记或冻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比例 限售条 通借出股 数量 结的股份数量 (%) 件的股 份的限售 份数量 股份数量 南京盛世海康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其他 19.17 39,095,550 0 0 无 0 伙) 盐城海合恒辉一号创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其他 7.01 14,291,250 0 0 无 0 合伙) 盐城海合恒辉二号创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其他 6.00 12,234,000 0 0 无 0 合伙) 境内自然 詹珊玉 1.71 3,480,552 0 0 无 0 人 境内自然 赵盛宇 1.24 2,520,450 0 0 无 0 人 境内自然 聂水斌 1.20 2,442,482 0 0 无 0 人 境内自然 蔡丹娜 1.14 2,325,166 0 0 无 0 人 深圳市慧悦成长投资 其他 0.96 1,952,750 0 0 无 0 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自然 陈真壁 0.80 1,638,000 0 0 无 0 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 其他 0.79 1,619,675 0 0 无 0 司 公司实际控制人赵盛宇先生持有南京盛世海康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0.26%股权,持有盐城海合恒辉一号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2.35%股权,持有盐城海合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恒辉二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0.00%股权,上述 说明 三个股东为同一控制关系;聂水斌持有南京盛世海康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9.74%股权。除上述关联关系外, 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 不适用 数量的说明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