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海目星: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日常经营重大订单公告2020-12-04  

                        证券代码:688559            证券简称:海目星        公告编号:2020-014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日常经营重大订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订单类型:销售订单
       订单金额:人民币 39,179.36 万元(含税)
       订单生效条件:公司收到买方订单确认并签章回传后即时生效
       订单履行期限:订单交付期间为 2021 年 4 月 2 日至 2021 年 10 月 30 日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次交易属于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根据订单的相关条款约定,对公
司当期业绩无影响。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订单设备将在买方验收后确认收入,预
计该订单将会对公司 2021-2022 年度的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特别风险提示:
   1、 市场风险:虽然新能源汽车市场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为本订单的实施提
供了良好的市场机遇,但由于市场本身存在不确定因素,有可能使本次订单实施
后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
   2、 履约风险:订单履行过程中,因本订单履行期较长、订单金额较大,存
在因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客户需求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
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最终执行情况。本订单执行中按照“预付款-发货款-
验收款-质保金”的销售结算模式,且本订单的履行还受到原材料价格变化等导
致公司产品成本波动的风险,未来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3、 违约风险:本订单执行中存在因公司原因,未能按时、按要求供货或提
供服务,导致公司承担违约的风险。
                                    1
    一、审议程序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四川时代新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时代”) 八份高速激光制片机订单,订单金
额合计为人民币 39,179.36 万元(含税)。
    本订单为公司日常经营性订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无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订单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订单标的情况
    公司向四川时代销售高速激光制片机的订单,订单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39,179.36 万元(含税)。高速激光制片机应用于锂电池生产线中的锂电池极耳
切割工序,在锂电池极片两侧的金属箔材上切割极耳。
    (二)订单对方当事人情况
    1、公司名称:四川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曲涛;
    4、注册资本: 100,000 万人民币;
    5、住所: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开区长江北路西段附三段 17 号企业服务中心
520 室;
    6、主营业务:锂离子电池制造;电池制造;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新兴能
源技术研发;新型材料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及相关产品研发、制造;货
物进出口;软件开发。
    7、主要股东: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限公司总资产 1,013.52
亿元,净资产 381.35 亿元,营业收入 457.88 亿元,净利润 45.60 亿元。
    8、关联关系说明:四川时代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订单主要条款


                                    2
    1、订单金额:人民币 39,179.36 万元(含税);
    2、结算方式:预付 30%,货到付 20%,验收合格付 30%,验收合格 360 天后
付 20%;
    3、履行地点: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开区长江北路西段附三段 17 号企业服务
中心;
    4、履行期限:订单交付期间为 2021 年 4 月 2 日至 2021 年 10 月 30 日;

    5、订单生效条件:公司收到买方订单确认并签章回传后即时生效;
    6、违约责任:如未在双方约定的时间或者约定的调机料数量内完成调试,
公司需要承担额外调机料成本,除此之外订单还约定了产品质量、质量保证、产
品交期等违约责任;
   7、争议解决方式:本交易条款适用中国法律,因订单发生的纠纷,由双方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买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裁决。


    四、订单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根据订单的相关条款约定,对公司当
期业绩无影响,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订单设备将在买方验收后确认收入,预计该
订单将会对公司 2021-2022 年度的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本次交易订单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履行订单对
四川时代形成业务依赖。


    五、 订单履行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虽然新能源汽车市场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为本订单的实施提
供了良好的市场机遇,但由于市场本身存在不确定因素,有可能使本次订单实施
后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
     2、履约风险:订单履行过程中,因本订单履行期较长、订单金额较大,存
在因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客户需求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
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最终执行情况。本订单执行中按照“预付款-发货款
验收款-质保金”的销售结算模式,且本订单的履行还受到原材料价格变化等导
致公司产品成本波动的风险,未来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3
    3、违约风险:本订单执行中存在因公司原因,未能按时、按要求供货或提
供服务,导致公司承担违约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4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