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目星:海目星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2-23
证券代码:688559 证券简称:海目星 公告编号:2021-006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2 月 2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0
普通股股东人数 1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65,918,60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65,918,60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32.9593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32.9593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赵盛宇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会
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4 人,庄任艳、章月洲、杨文杰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钱智龙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除李营因工作原
因未出席,其他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并增
加实施主体和地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65,897,730 99.9683 20,871 0.0317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65,897,730 99.9683 20,871 0.0317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65,897,730 99.9683 20,871 0.0317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票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 (%) 数 (%)
1 关于调整首 276,930 92.9916 20,871 7.0084 0 0.0000
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
部分实施内
容并增加实
施主体和地
点的议案
2 关于使用募 276,930 92.9916 20,871 7.0084 0 0.0000
集资金向全
资子公司增
资以实施募
投项目的议
案
3 关于向银行 276,930 92.9916 20,871 7.0084 0 0.0000
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2,3 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詹程、张晓枫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
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