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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目星:海目星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日常经营重大订单公告2021-05-18  

                        证券代码:688559                证券简称:海目星             公告编号:2020-021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日常经营重大订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订单类型:销售订单

       订单金额:人民币 67,303.93 万元(含税)
       订单生效条件:公司收到买方订单确认并签章回传后即时生效
       订单履行期限:订单交付期间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1 日
       公司日常经营合同自愿披露标准为: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30%的日
常经营合同。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次交易属于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根据订单的相关条款约定,对公司当期业绩无影
响。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订单设备将在买方验收后确认收入,预计该订单将会对公司 2022
年度的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特别风险提示:
   1、 市场风险:虽然新能源汽车市场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为本订单的实施提供了良
好的市场机遇,但由于市场本身存在不确定因素,有可能使本次订单实施后面临一定的

市场风险。
   2、 履约风险:订单履行过程中,因本订单履行期较长、订单金额较大,存在因外部
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客户需求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
因素,影响最终执行情况。本订单执行中按照“预付款-发货款-验收款-质保金”的销售
结算模式,且本订单的履行还受到原材料价格变化等导致公司产品成本波动的风险,未

来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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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违约风险:本订单执行中存在因公司原因,未能按时、按要求供货或提供服务,
导致公司承担违约的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苏时代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时代”)和四川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
时代”)设备采购订单,其中高速激光制片机订单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58,213.08 万元(含
税),其他动力电池激光及自动化设备订单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9090.85 万元(含税),订
单合计金额为人民币 67,303.93 万元(含税)。

    本订单为公司日常经营性订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无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收到采购订单金额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应当
披露标准,但已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30%,达到公司自愿披露的标准。
    二、订单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订单标的情况
    江苏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时代”)和四川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时代”)设备采购订单,其中高速激光制片机订单金额合计为人民
币 58,213.08 万元(含税),其他动力电池激光及自动化设备订单金额合计为 人民币
9090.85 万元(含税),订单合计金额为人民币 67,303.93 万元(含税)。高速激光制片
机应用于锂电池生产线中的锂电池极耳切割工序,在锂电池极片两侧的金属箔材上切割
极耳;其他动力电池激光及自动化设备主要包括:顶盖预焊满焊一体机、转接片焊接机
以及电芯干燥线,主要用于中段电芯装配及电芯干燥。

    (二)订单对方当事人情况
    订单对方当事人 1:江苏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江苏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吴映明;
    4、注册资本:100,000 万人民币;
    5、住所:溧阳市昆仑街道城北大道 1000 号;
    6、主营业务: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超大容量储能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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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池、超级电容器、电池管理系统及可充电电池包、风光电储能系统、相关设备仪器的开
发、生产、加工和销售及售后服务;对新能源行业的投资;锂电池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服
务、测试服务以及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设备租赁;房
屋租赁;污水处理;其他人力资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股东: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限公司总资产 1,566.18 亿元,
净资产 691.95 亿元,营业收入 503.19 亿元,净利润 61.04 亿元。

    8、关联关系说明:江苏时代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订单对方当事人 2:四川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四川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曲涛;
    4、注册资本:100,000 万人民币;
    5、住所: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开区长江北路西段附三段 17 号企业服务中心 520 室;

    6、主营业务:锂离子电池制造;电池制造;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
发;新型材料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及相关产品研发、制造;货物进出口;软件
开发。
    7、主要股东: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限公司总资产 1,566.18 亿元,
净资产 691.95 亿元,营业收入 503.19 亿元,净利润 61.04 亿元。
    8、关联关系说明:四川时代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订单主要条款

    1、订单金额:人民币 67,303.93 万元(含税);
    2、结算方式:预付 30%,货到付 20%,验收合格付 30%,验收合格 360 天后付 20%;
    3、履行地点:江苏省溧阳市中关村科技园城北大道 1000 号江苏时代新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 3 号门及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开区长江北路西段附三段 17 号企业服务中心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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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履行期限:订单交付期间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1 日;

    5、订单生效条件:公司收到买方订单确认并签章回传后即时生效;
    6、违约责任:如未在双方约定的时间或者约定的调机料数量内完成调试,公司需
要承担额外调机料成本,除此之外订单还约定了产品质量、质量保证、产品交期等违约
责任;
   7、争议解决方式:本交易条款适用中国法律,因订单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应将争议提交买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裁决。


    四、订单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根据订单的相关条款约定,对公司当期业绩无
影响,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订单设备将在买方验收后确认收入,预计该订单将会对公司

2022 年度的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本次交易订单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履行订单对江苏时
代形成业务依赖。


    五、 订单履行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虽然新能源汽车市场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为本订单的实施提供了良
好的市场机遇,但由于市场本身存在不确定因素,有可能使本次订单实施后面临一定的
市场风险。
    2、履约风险:订单履行过程中,因本订单履行期较长、订单金额较大,存在因外
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客户需求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

等因素,影响最终执行情况。本订单执行中按照“预付款-发货款验收款-质保金”的销
售结算模式,且本订单的履行还受到原材料价格变化等导致公司产品成本波动的风险,
未来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3、违约风险:本订单执行中存在因公司原因,未能按时、按要求供货或提供服务,
导致公司承担违约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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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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