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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目星:海目星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6-25  

                        证券代码:688559             证券简称:海目星         公告编号:2021-026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明清先生主持,应到
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如下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
下统称“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
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增
强公司核心团队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更好地调动人员
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实现公司发展规划目标。本
次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激励计划的所有内

                                     1
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具备《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
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
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和法律法规
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
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通过公司内网或者其他途径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
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激励对象核查说明。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
       (三)审核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
在保证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激励计划规范运行,符合《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2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考核
管理办法的所有内容。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6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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