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目星:海目星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7-13
证券代码:688559 证券简称:海目星 公告编号:2021-034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07-12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2
普通股股东人数 1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34,101,86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34,101,86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17.0509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17.0509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副董事长聂水斌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
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6 人,董事长赵盛宇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钱智龙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
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34,101,86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34,088,668 99.9612 13,200 0.0388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34,088,668 99.9612 13,200 0.0388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号
《关于公司
<2021 年 限
制性股票激
1 5,250,86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 限
制性股票激
2 5,237,668 99.7486 13,200 0.2514 0 0.0000
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
理 2021 年限
3 5,237,668 99.7486 13,200 0.2514 0 0.0000
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
事 宜 的 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2,3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为议案 1、2、3,作为激励对象的
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詹程、杨璐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
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