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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目星:海目星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8-07  

                        证券代码:688559           证券简称:海目星       公告编号:2021-044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8 月 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

普通股股东人数                                                         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22,993,156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2,993,15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11.4965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11.4965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赵盛宇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会
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6 人,董事章月洲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钱智龙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
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22,993,156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票     比例     票   比例
 序号                         票数
                                         (%)   数     (%)    数 (%)
 1        《关于为公司     4,908,106       0     0    100.0000   0 100.000
          及董监高购买                                                  0
          责任险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为议案 1,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詹程、魏红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
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