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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目星: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1-09-0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目星”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负责海目星上市后
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一、 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
  1                                                       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
         的持续督导工作计划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保荐机构已与海目星签订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
                                                        承销及保荐协议,该协议
  2      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
                                                        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
         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间的权利和义务
                                                          2021 年半年度海目星在持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
                                                          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
  3      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规定必须保荐机构公开发
         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
         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   2021 年半年度海目星在持
  4      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
         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   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
                                                          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等方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
  5                                                       式,了解海目星经营情况,
         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对海目星开展持续督导工
                                                          作
                                                          2021 年半年度,保荐机构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督导海目星及其董事、监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   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6
         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
         诺                                               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
                                                          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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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
                                                        诺
                                                        保荐机构督促海目星依照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
                                                        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
 7     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
                                                        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治理制度
                                                        保荐机构对海目星的内控
                                                        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
                                                        性进行了核查,截至本持
       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
                                                        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
 8     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
                                                        日,海目星的内控制度符
       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
                                                        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
       的程序与规则等
                                                        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
                                                        的规范运行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   保荐机构督促海目星严格
       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   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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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     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文件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
       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
                                                        保荐机构对海目星的信息
       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
10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
                                                        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
                                                        易所报告的情况
       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
       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
       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海目星及其控股股东、实
       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11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
                                                        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
       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
                                                        项
       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   海目星及其控股股东、实
12     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   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
       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诺的情况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
       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   经保荐机构核查,不存在
13     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   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   报告的情况
       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
14                                                      海目星未发生前述情况
       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

                                      2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
         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
         (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
         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
         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
         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司出现以
         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
         者应当知道之日 15 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 2021 年上半年,海目星不
  15     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存在需要专项现场检查的
         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         情形
         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
         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
         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 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2021 年半年度,保荐机构和保荐人未发现海目星存在重大问题。

        三、 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新技术开发风险

       公司所处激光及自动化设备行业对技术及工艺水平要求较高,公司下游应用
行业主要包括消费电子、动力电池等行业,主要提供定制化的激光及自动化设备。
由于消费电子、动力电池行业属于技术驱动型行业,行业产品更迭速度较快,只
有不断更新技术和提升工艺水平,才能满足市场需求。公司通过长期积累和发展,
技术储备覆盖从激光技术到自动化技术全领域。若未来激光及自动化设备行业出
现技术变革且公司未能及时掌握相关技术,或者公司技术研发不能保持行业领先,
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技术人才流失风险

       激光及自动化设备制造行业是集激光光学、电子技术、计算机软件开发、电

                                          3
力电源、自动控制、机械设计及制造等多门学科于一体,集光、机、电、计算机
信息及自动化控制等技术于一体的综合性行业,对从业人员的知识结构、技术水
平等综合素质提出较高的要求。公司经过多年发展,培养了一支懂技术、善应用
的研发技术团队,主要技术人员具有 10 余年的激光及自动化行业从业经验。随
着公司上市、产能扩大后,公司对于高素质的核心技术人员需求将进一步提高。
若未来不能采取有效方法管理增长的技术团队,可能会导致核心技术人员流失,
甚至核心技术泄露,将不利于公司维持核心竞争力。

    3、核心技术失密风险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拥有专利技术 435 项,包括 36
项发明专利,289 项实用新型专利、2 项外观设计专利及 108 项软件著作权。公
司十分重视对核心技术的保密,及时将研发成果申请专利,并制定了严格完善的
内控制度,保障核心技术的保密性,但仍存在由于技术泄密、人员流动等原因而
导致的公司核心技术失密风险。若前述情况实际发生,将不利于公司维持技术优
势,削弱核心竞争力。

    (二)经营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激光及自动化设备的市场需求量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若宏观经济存在下行
压力,激光及自动化设备下游制造业产能投放需求放缓,新能源动力电池、消费
类电子等下游行业的激光及自动化设备需求量将会有所下降,进而对公司的盈利
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行业竞争加剧风险

    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和消费类电子产品等下游行业的快速发展,带动了
上游激光及自动化设备产业的蓬勃发展,激光及自动化设备行业迎来了产能扩张
期。同时激光领域迎来资本投资的热潮,相关企业的加入导致市场竞争日益激烈。
目前,公司立足于激光技术与自动化技术相结合,打造激光及自动化设备成套解
决方案,部分产品在行业内已具备较强的优势。但当前公司经营规模体量相对较
小,2021 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总额为 5.52 亿元,行业内龙头企业大族激光

                                   4
营业收入 74.86 亿元,华工科技营业收入 46.39 亿元,先导智能营业收入为 32.68
亿元,公司市场份额相对较小。若未来公司在与同行业对手竞争过程中未能进一
步提升核心竞争力,将会面临市场竞争加剧引发的核心竞争力削弱、市场份额萎
缩、盈利能力降低的风险。

    (三)行业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为装备制造业,是下游客户的生产设备供应商,市场需求主要
取决于下游客户的产能投放情况,所在行业的景气程度主要受下游行业的固定资
产投资周期和产能扩张周期影响。公司激光及自动化设备产品的下游应用行业主
要包括消费电子、动力电池等行业。由于消费电子、动力电池等行业的市场需求
受宏观经济及政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具备较为明显的周期性,若未来出现宏
观经济下滑、扶持政策力度下降等不利因素出现,将造成下游市场需求下降,从
而对公司产品销售造成不利影响。

    1、消费电子行业周期性波动风险

    消费电子行业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国民经济收入水平变动对消费电子行业
景气程度具有较为直接影响。公司产品中消费类激光及自动化设备下游主要为
3C 产品,多用于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消费电子产品生产中的 PCB 打
标、PCB 切割、变压器生产、显示屏幕切割等加工环节。因此,公司该板块业务
效益与消费电子产品行情具有较强的联动性,消费电子行业产品品类多、产品迭
代速度快,具有比较明显的行业周期性。在经济不景气时,消费者购买消费电子
产品意愿下降,从而导致消费电子产品产销量下降,可能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
不利的影响。

    2、动力电池被其他能源替代的风险

    现阶段,国内的燃料电池市场处于产业发展初期,完整的产业链尚未形成,
对应各环节的生产设备在国内尚未有成熟的产品,目前氢燃料产业链的设备主要
依靠国外进口或从其它相关领域延伸开发。由于未来技术革新的发生具有较大不
确定性,如果氢燃料电池核心技术有了突破性进展,不排除替代锂离子动力电池,
而公司因对新产品研发不能及时供应与之匹配的新产品,将对公司的市场地位和


                                    5
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四)宏观环境风险

    1、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导致的经营风险

    受 2020 年 1 月中下旬开始在全球范围陆续爆发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
各行各业均受到了冲击,公司的生产经营也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采购方面,
受政府管控措施及疫情影响,公司主要供应商复工复产进度有所延迟,物流运输
能力有所下降;生产方面,为落实当地政府对新冠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复工复产有所延迟;销售方面,受疫情的影响,主要客户复工复产的时间有所延
后,短期内订单需求及设备验收进度有所延迟。

    未来,若疫情在全球范围内进一步加剧,可能对公司 2021 年生产经和经营
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汇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的销售收入中有部分为外销收入,外销收入主要以美元结算,因此汇率
波动特别是人民币升值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会产生一定影响。

    如果人民币汇率持续升值,一方面,以外币计价的出口产品价格提高会影响
本公司出口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存在客户流失或者订单转移至其他国家的风险;
另一方面,公司因出口而持有的外币资产将随着人民币升值而有所贬值,从而影
响经营利润。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1 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1 年半年度,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本期比上年
      主要会计数据        2021年1-6月         2020年1-6月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55,247.58           45,824.29         20.56


                                   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3,253.99                2,276.91           42.91
 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854.80                1,458.42          -41.39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2,943.69             -20,010.92           35.32
 净额
                                                                        本期末比上
      主要会计数据           2021年6月末            2020年6月末         年同期末增
                                                                        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141,336.83              138,074.58            2.36
 资产
 总资产                           458,034.21              361,381.10           26.75

    2021 年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所示: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
          主要财务指标            2021年1-6月     2020年1-6月
                                                                        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6          0.15                   6.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6          0.15                   6.6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0.04           0.1                    -60
 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33          3.42     减少 1.09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0.61          2.19     减少 1.58 个百分点
 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9.72          9.51     增加 0.21 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 20.56%,主要是因为公司动力电
池产品经多年积累,逐步获得客户认可,进而驱动销售收入保持持续增长;公司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 42.91%,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收
到的政府补助比上年同期增加 1,669.89 万元。

    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41.3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 60%,主要原因如下:

    (1)报告期公司毛利率为 32.28%,相比去年同期下降 4.04%,主要是因为
产品结构调整,去年同期公司消费电子激光及自动化产品占比较高,带动去年同
期整体毛利率处于较高水平,报告期动力电池激光及自动化设备占比进一步提升,
该类产品报告期平均毛利率为 31.47%。另外,报告期人工成本上升以及外协加
工数量增加,带动了报告期成本较去年同期增长较大。

    (2)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比去年同期增加 1,132.13 万元,主要是库存增加,


                                       7
计提库存跌价准备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了 35.32%,主要由
于公司加强应收账款催收以及预收账款增加。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 458,034.21 万元,较期初增长 26.75%;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41,336.83 万元,较期初增长 2.36%。总资产增长是由于公司
业务规模扩大带动存货增加、预收和预付款增加;净资产余额增长主要是由于本
年利润增加。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核心技术优势

    公司在激光、自动化、智能化所涵盖的光、机、电、软领域拥有突出的综合
技术优势,致力于成为激光及自动化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

    在激光器研发领域,公司致力于研发生产中小功率固体激光器中的紫外、绿
光激光器,向着功率更高、脉宽更窄、性能更稳定的研制方向迈进,在国内市场
处于先进水平,为满足客户高端化、个性化需求提供支撑。

    在激光智能自动化设备研发领域,公司将激光技术与机、电、软技术紧密融
合,根据对下游行业技术发展和加工需求的深刻理解,经过多年的行业研发积累,
公司形成了激光智能自动化设备在性能及稳定性方面的突出比较优势。

    在激光、自动化技术紧密融合的基础上,公司技术研发进一步向智能化延伸,
顺应了当下新兴行业的发展方向。激光应用同智能化的深入融合,有利于公司产
品在市场竞争中建立更强的技术壁垒,在巩固同现有优质客户合作的基础上,为
进一步获得同龙头企业合作关系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加强了行业头部客户粘
性。基于丰富的基础技术积累,公司具备了在多个新兴行业的市场开发能力,增
强了公司对个别行业出现波动时的抗风险能力。

    经过多年的研发积累,公司目前拥有多项同激光光学及自动化相关的核心技
术,并拥有专利技术及软件著作权 435 项,包括 36 项发明专利,289 项实用新
型专利、2 项外观设计专利以及软件著作权 108 项。

                                   8
    (二)专业人才优势

    公司高度重视聚集和培养专业人才,在对未来市场发展方向谨慎判断的基础
上,针对性地引入专业人才。公司每一轮的技术创新和细分市场切入,都是凝聚
专业团队与齐心拼搏的结果。在公司初创阶段,公司率先进入 3C 通用激光设备
细分市场;2010 年,通过引进专业团队,切入激光钣金加工设备市场;2011 年,
引进新加坡专业团队,公司切入产线自动化领域;2014 年,引进中国台湾团队并
切入激光精密加工设备市场;2015 年,通过战略研判并组建专业团队,切入锂电
新能源激光及自动化设备市场。

    迄今为止,公司集聚了来自海内外人员组成的年轻、团结、协作的人才队伍,
多数高管拥有多年激光、机械自动化设备开发经验。另外,公司与大学院校和职
业机构开展战略合作,将专业人才联合培养作为推动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的重要
策略。

    (三)客户资源优势

    发展至今,公司已具备面向多元化应用市场、多层级行业客户的综合产品和
解决方案服务能力。凭借公司深厚的研发实力、持续的创新能力,在消费电子、
新能源电池等应用领域,公司积累了如 Apple、华为、富士康、伟创力、立讯精
密、京东方、蓝思科技、特斯拉、宁德时代、中航锂电、亿纬锂能、长城汽车、
蜂巢能源等行业龙头或知名企业客户。

    (四)精细服务优势

    依托核心技术优势,公司可以准确把握市场需求,提供激光器等部分核心部
件、激光智能自动化设备和成套智能自动化生产线等一站式解决方案,并可针对
客户需求提供定制化、个性化服务,从研发、生产和销售各个环节迅速作出响应。
同时,公司建立了售后服务中心、区域项目服务部、售后服务站三级专业服务体
系和权责明确、激励高效的多部门快速联动机制,可提供及时现场支援、量产问
题排除、工艺培训、品质检测评估等专业服务,与客户定期交流并及时、快速响
应,通过专业化、全方位服务进一步巩固公司的综合竞争优势。

    (五)战略管理优势

                                     9
    公司依靠战略管理优势抢占市场发展先机。依托核心技术和人才团队优势,
公司成为行业龙头企业普遍认可的合格供应商。通过紧密服务行业龙头企业,积
极保持与行业领军人才的信息交流,公司能够及时掌握全球研发的前沿动态和市
场发展态势,敏锐捕捉市场信息、行业动向、政策导向所带来的风口机遇,并制
定细分市场战略,整合资源提前布局,获取市场先发优势,并支撑多领域布局,
强化公司的综合发展优势。

    为实现战略发展目标,公司建立了先进的战略管理与内控体系,用信念认同
和开放式文化凝聚海内外专业人才,通过人性化管理培育多元文化融合氛围。公
司实行业务事业部、项目矩阵式运作体制,采取以研发为基础、质量控制为核心,
各部门协同合作的业务模式,构建了科学开发体系、标准化体系、质量控制体系
和财务管理体系,进而形成以开拓进取、精诚合作、科学规范为导向的强大战略
执行力。

    综上所述,2021 年半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投入情况表

    2021年上半年,公司研发投入总金额5,368.19万元,同比增加23.18%。

                                                                         单位:万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万元)                                                 5,368.19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万元)                                                        -

 研发投入合计(万元)                                                       5,368.19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9.72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二)研发进展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获得授权专利 327 件,授权软著作权 108
件。2021 年上半年新增获得授权专利 0 件,授权软著作权 28 件。

                                                  本年新增专利
        专利类型
                                   申请数(个)                  获得数(个)


                                        10
 发明专利                                        1                          0
 实用新型专利                                    6                          0
 外观设计专利                                    0                          0
 软件著作权                                     28                         28
 合计                                           35                         28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2021 年半年度,公司募投项目投入 1,146.48 万元,利息收入净额 359.33
万元,2021 年半年度末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58,990.25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64,908.79
                         项目投入                                     5,385.48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254.09
                         项目投入                                     1,146.48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359.33
                         项目投入                                     6,531.96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613.42
 应结余募集资金                                                      58,990.25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38,990.25
 差异(注)                                                          20,000.00

注:差异为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海目星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11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海目星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
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
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海目星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半年年度
                             年初持股     6 月末持股               质押、冻结
    姓名        职务(注)                               内股份增
                             数(股)     数(股)                 及减持情况
                                                       减变动量
              董事长、总经
   赵盛宇                     2,400,450    2,400,450          0        -
                     理
   聂水斌       副董事长      4,202,100    4,202,100          0        -
              董事、副总经
   张松岭                     1,101,300    1,101,300          0        -
                  理
              董事、财务负
    高菁                       179,550       179,550          0        -
                  责人
   庄任艳       独立董事             0             0          0        -
   章月洲       独立董事             0             0          0        -
   杨文杰       独立董事             0             0          0        -
   刘明清      监事会主席     1,223,700    1,229,700       6,000       -
   林国栋         监事         461,700       461,700          0        -
   王春雨     职工代表监事           0             0          0        -
    李营        副总经理       208,050       208,050          0        -
   周宇超       副总经理      1,040,100    1,040,100          0        -
   钱智龙      董事会秘书            0             0          0        -
    田亮      核心技术人员           0             0          0        -
   温燕修     核心技术人员           0             0          0        -
   彭信翰     核心技术人员           0             0          0        -
    合计                     10,816,950   10,816,950          0        -

    十一、本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
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12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杰裕                            陈    靖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