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海目星:海目星: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2022-07-19  

                        证券代码:688559            证券简称:海目星          公告编号:2022-036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人数:305 人
       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173.10 万股
       可归属的授予价格:14.56 元/股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
       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00.00 万股,约占本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0,000.00 万股的 3.50%,其中首次授予 585.9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93%,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
额的 83.70%,预留 114.1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57%,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6.30%。

    3、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为每股 14.56
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14.56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
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1
    4、激励人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319 人,约占公司员工总
人数(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员工总人数为 2,353 人)的 13.56%。包括: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核心技术人员;
    (3)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5、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
    (1)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

                                                                   归属权益数量
   归属安排                           归属期限                     占首次授予权
                                                                   益总量的比例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
 第一个归属期                                                           30%
                 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
 第二个归属期                                                           30%
                 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
 第三个归属期                                                           40%
                 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2)预留部分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
    归属安排                           归属期限                      占预留授予权
                                                                     益总量的比例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
  第一个归属期                                                           50%
                  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
  第二个归属期                                                           50%
                  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3)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应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4)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
年度考核一次。根据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系数比例,
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和归属系数安排如下表所示:


                             目标值                         触发值
     归属期
                     公司层面归属系数 100%          公司层面归属系数 80%




                                         2
  第一个归属期    2021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8 亿元    2021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7 亿元

                  2021 及 2022 年累计营业收入不    2021 及 2022 年累计营业收入不低
  第二个归属期
                  低于 41.4 亿元                   于 39.1 亿元
                  2021、2022 及 2023 年累计营业    2021、2022 及 2023 年累计营业收
  第三个归属期
                  收入不低于 71.82 亿元            入不低于 67.83 亿元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5)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依照激励对象的绩效考
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A)、
合格(B)、不合格(C)三个档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个人层面实际归
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评级          优秀(A)        合格(B)    不合格(C)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8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
层面归属系数×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公
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


                                           3
行核实并出具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6 月 2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根据公
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杨文杰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1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
投票权。
    3、2021 年 6 月 25 日至 2021 年 7 月 4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的姓名、职务在公司网站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
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异议。2021 年 7 月 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的说明》(公告编号:2021-032)。
    4、2021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
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
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
宜。
    5、2021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告编号:2021-036)。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
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确定 2022 年 4 月 13 日为预留授予日,以 14.56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152 名
激励对象授予 114.10 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7、2022 年 7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

                                     4
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本激励计划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向 319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585.90 万股
限制性股票,2022 年 4 月 13 日向 152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 114.10 万股限制性股
票。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满足归属条件情况说明
    2022 年 7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海目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和《海目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                             符合归属条件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归属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 12
                                                     职期限要求。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5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目标值:2021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8 亿元,公司层面归   2021 年 度 公 司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属系数 100%;                                       19.84 亿元,符合归属条件,公司
  触发值:2021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7 亿元,公司层面归   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
  属系数 80%。
  (五)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A)、合格(B)、 1、在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不合格(C)三个档次,优秀(A)对应归属比例为 100%、 的 319 人中,14 名激励对象离职,
  合格(B)对应归属比例为 80%、不合格(C)对应归属 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获授的 8.9
  比例为 0%。                                         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
  若考核年度公司层面考核合格,则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 2、305 名激励对象的个人考核评
  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按如下方式计算:                  价为优秀(A),个人层面归属比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 例为 100%。
  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系数×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305 名
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可归属限制性股票 173.10 万股。
    激励对象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
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305名激励对象符合本期归属条件,我们认为其作为本次
可归属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对于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173.10万
股,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个归属期的相关安
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
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上述激励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实施归属。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
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按
照《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305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
事宜,可归属限制性股票 173.10 万股。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情况


                                         6
       (一)首次授予日:2021 年 7 月 16 日
       (二)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人数:305 人
       (三)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173.10 万股
       (四)可归属的授予价格:14.56 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可归属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归属      本次归属数
                                                      已获授的
                                                                 首次授予      量占首次已
  序                                                  限制性股
             姓名         国籍          职务                     限制性股      获授予限制
  号                                                  票数量
                                                                   票数量      性股票数量
                                                      (万股)
                                                                 (万股)        的比例
                                     董事长、总
  1         赵盛宇        中国       经理、核心        20.00        6.00           30%
                                     技术人员
  2         聂水斌        中国        副董事长         15.00        4.50           30%
                                     董事、副总
  3         张松岭        中国       经理、核心        15.00        4.50           30%
                                     技术人员
                                     董事、财务
  4          高菁         中国                         15.00        4.50           30%
                                       负责人
                                     副总经理、
  5         周宇超        中国       核心技术人        10.00        3.00           30%
                                         员
                                     副总经理、
  6         钱智龙        中国                          6.00        1.80           30%
                                     董事会秘书
  7          李营         中国        副总经理          3.00        0.90           30%
                         中国台      核心技术人
  8         彭信翰                                      6.00        1.80           30%
                           湾            员
                                     核心技术人
  9         温燕修        中国                          6.00        1.80           30%
                                         员
                                     核心技术人
  10     TIANLIANG       新加坡                         3.00        0.90           30%
                                         员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295)人             478.00      143.40          30%
                       总计                            577.00      173.10          30%
   注:1、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但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
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2、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7
    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
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
定为归属日。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
6 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
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
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
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
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
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 173.1 万股,总股本将由 20,000 万股增加至 20,173.10
万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重大影响。

    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
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本次归属、本次作废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


                                     8
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归属、本次作废事宜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之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
    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9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