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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目星:海目星: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8-16  

                        证券代码:688559           证券简称:海目星       公告编号:2022-049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8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五路 8-1 号
科姆龙科技园 B 栋海目星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1

普通股股东人数                                                      2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65,813,62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65,813,62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32.6251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32.6251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盛宇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
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6 人,独立董事章月洲因疫情原因请假未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钱智龙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65,813,62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票   比例      票     比例
 序号                         票数
                                            (%)     数 (%)       数     (%)
 1          《关于变更公     192,82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司注册地址、修
            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登
            记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妍婧、张晓枫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
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