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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目星: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2023-03-2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目星”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海目星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并
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田亮(TIAN LIANG)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相关职务,并
于近日办理完毕离职手续。离职后,田亮(TIAN LIANG)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
任何职务。

    (一)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

    田亮(TIAN LIANG),男,1966 年出生,新加坡国籍,毕业于清华大学机
械工程系,硕士学位。田亮(TIAN LIANG)先生于 1998 年 5 月至 2008 年 5 月
于新加坡 ASM 公司任研发部总工程师;2008 年 5 月至 2011 年 5 月于深圳格兰
达科技集团任研发中心总工;2011 年 5 月加入公司,从事技术及研发工作。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田亮(TIAN LIANG)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9,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45%,为股权激励方式获取。

    (二)参与研发的项目和专利情况

    田亮(TIAN LIANG)先生参与的研发项目工作已完成交接,公司的生产经
营、技术研发等工作均有序推进。田亮(TIAN LIANG)先生的离职不会影响公
司在研项目的推进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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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亮(TIAN LIANG)先生任职期间参与、申请的专利等知识产权均为职务
成果,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其在公司职务成果所形成的知识产权之所有权
均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相关的纠纷或潜在纠纷,田亮
(TIAN LIANG)先生的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完整性。

       (三)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情况

    公司与田亮(TIAN LIANG)先生签署了《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书》,田亮
(TIAN LIANG)先生对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技术开发成果负有保密义务。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未发现田亮(TIAN LIANG)先生存在违反
上述相关约定的情形。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和发展,已建立了完备的研发体系。公司始终注重人
才的引进与培养,多年来逐步建立了与行业特征及公司发展需求相适应的人才引
进和培养机制。田亮(TIAN LIANG)先生已完成工作交接,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
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结构完整,后备充足,能
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的离职不会对公司整体
研发工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技术优势及核心竞争力产生实质性影
响。

    本次变动前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期间                               核心技术人员姓名
 本次变动前     赵盛宇、林国栋、张松岭、周宇超、田亮(TIAN LIANG)、温燕修、彭信翰
 本次变动后                 赵盛宇、林国栋、张松岭、周宇超、温燕修、彭信翰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田亮(TIAN LIANG)先生担任的工作由该部门
其他人员接任,并已完成工作交接。目前公司各项研发项目均在正常推进过程中,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团队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工作,后续
公司将进一步加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引进和培养,提升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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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海目星研发团队、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稳定,田亮(TIAN LIANG)先生
离职后其负责的工作已由相关人员承接,田亮(TIAN LIANG)先生的离职不会
对海目星的技术研发、核心竞争力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2、田亮(TIAN LIANG)先生任职期间,参与、申请的专利等知识产权均
为职务成果,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其在公司职务成果所形成的知识产权之
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相关的纠纷或潜在纠纷,
田亮(TIAN LIANG)先生的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完整性。

    3、目前海目星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田亮(TIAN LIANG)
先生的离职未对海目星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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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彭立强                    陈    靖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