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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目星:海目星:关于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相互担保的公告2023-04-28  

                        证券代码:688559            股票简称:海目星         公告编号:2023-019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3 年度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相互担保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金额:预计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 2023 年度股

东大会之日止,对外担保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
●被担保人: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目星(江门)激光智能装备

有限公司、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江苏)有限公司、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成都)
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积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41,528.26 万元,占本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
总资产的 4.68%,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
保。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1、为满足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全
资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要,因申请综合授信、开展融资租赁、项目贷款等业务
的需要,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之间拟相
互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 50 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公司及
下属全资子公司以其房产、土地、机器设备、专利、商标、存货、应收账款等资
产提供抵质押担保;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相互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等。本次
担保对象为公司自身或下属全资子公司,故担保对象不提供反担保。
    2、有效期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预计担保额度议案之日起至
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自股东大会
通过担保事项相关议案之日起,授权董事会具体组织实施,并授权董事长具体负
责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3、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共 50 亿元,含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和
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在担保实际发生总额未突破上述授权总额度的情
况下,可在内部适度调整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
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
计 2023 年度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相互担保及担保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对
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相关情况如下:

    1、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20,172.65 万元,主营业务:
一般经营项目是:激光设备、自动化设备、激光发生器及相关部件/元件的销售、
设计及技术开发,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和销售;设备租赁及上门维修、上门安装;
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
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激光设备、自动化设备、激光发生器及相
关部件/元件的生产。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731,925.59 万元,净
资产 157,921.17 万元,净利润 12,717.62 万元。
    2、海目星(江门)激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8,000 万元,主营业务:
设计、开发、生产、销售:激光设备,自动化设备,激光发生器及部件、元件;计算
机软件的开发和销售;机械加工;激光设备、自动化设备租赁、上门维修及安装;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江门海目星总资产 353,014.03 万元,净
资产 52,324.05 万元,净利润 12,315.52 万元,公司直接持有江门海目星 100%的
股权。
    3、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江苏)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主营业务:
激光智能设备、激光器及相关核心部件、元器件、自动化设备及相关核心零部件、
工业机器人成套设备及相关核心零部件、锂电设备及相关配套设备的设计、开发、
生产及销售;计算机软件及控制系统的开发和销售;机械加工;设备租赁、维修
安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江苏海目星总资
产 287,385.6 万元,净资产 64,324.12 万元,净利润 13,492.67 万元,公司直接持
有江苏海目星 100%的股权。
    4、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成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主营业务:
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
机械设备租赁;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非居住房地产
租赁;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成
都海目星总资产 5,169.14 万元,净资产 4,899.88 万元,净利润-101.71 万元,公
司直接持有成都海目星 100%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主体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新增担保总额仅为预计发生
额,上述担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项授权,公司将根据下属公司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
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
权履行相关担保事项。超出授权范围外的其他事项,公司将另行履行决策程序。
以上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预计担保额度议案
之日起至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四、担保的原因和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系为了确保公司及相关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开展需要并结合
目前业务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
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扩大业务范围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被担保
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
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董事会结合上述
公司的经营情况以及资信状况,认为担保风险可控,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
的能力,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公司预计的对外担保的相关主体均为公司及公司子
公司,其主体资格、资信状况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且公司拥有绝对的
控制力,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所涉及的担保事项有利于提高相关子公
司的融资能力,是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拓展需要而提供的必要担保,符
合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我们认为该担保计划议案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该议案的履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担保数额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41,528.26 万元,占本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
总资产的 4.68%,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与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无逾期对外
担保。



    特此公告。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