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孚能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2020-08-22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
为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孚能科技”、“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
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核心技
术人员离职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Daniel Ba Le 先生、Matthew Paul Klein III 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相关职务,
并于近日办理完毕离职手续。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Daniel Ba Le 先生,1980 年 11 月出生,美国国籍。Arizona State University
学士,University of Virginia 硕士、博士。2005 年 7 月至 2009 年 5 月,担任 NASA
LaRC 职员;2010 年 5 月至 2011 年 5 月,担任 General Motors 研发职员;2011
年 12 月至 2018 年 12 月,担任 Johnson Controls, Inc.研发经理;2018 年 12 月至
2019 年 6 月,担任 Farasis Energy, Inc.高级经理;2019 年 7 月至 2020 年 7 月,
担任 Farasis Energy USA, Inc.高级经理。

    Matthew Paul Klein III 先生,1986 年 7 月出生,美国国籍。University of
California,Davis 学士、博士。2010 年 6 月至 2012 年 12 月,担任 Kleenspeed
Technologies, Inc.首席工程师;2013 年 9 月至 2014 年 12 月,担任 Totus Power, Inc.
首席工程师;2015 年 5 月至 2016 年 8 月,任职于 Tesla Motors, Inc.;2016 年 9
月至 2019 年 5 月,担任 Farasis Energy, Inc.工程师;2019 年 5 月至 2020 年 8 月,
担任 Farasis Energy Europe GmbH 研发高级总监。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Daniel Ba Le 先生直接持有赣州港瑞企业管理合伙


                                        1
企业(有限合伙)2.6054%的权益比例,赣州港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间接持有公司 0.2891%的股份。Matthew Paul Klein III 先生分别直接持有赣州港
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赣州精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2798%、5.3835%的权益比例,赣州港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赣州
精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间接持有公司 0.2891%、0.0338%的股
份。

       (二)参与的研发项目和专利情况

       1、Daniel Ba Le 参与的研发项目和专利情况

    Daniel Ba Le 先生任职期间主导核心技术包括“电池模组设计技术”、“软包电
芯组件技术”、“电池管理系统技术”,主要参与的在研项目包括“智能化、模块化
电池系统研究与应用”、“动力电池系统安全防护技术研究”。公司主导参与上述
核心技术和在研项目的研发人员还包括 Keith D. Kepler 先生、刘丽荣先生等核心
技术人员。Daniel Ba Le 先生的离职不会影响上述核心技术和在研项目的推进与
实施。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除上述外,Daniel Ba Le 先生未涉及公司其他核
心技术研发,未参加其他在研项目,不会对公司核心技术和现有研发项目的进展
产生影响。

    Daniel Ba Le 先生任职期间无任何作为发明人的专利或专利申请。截至本核
查意见出具日,Daniel Ba Le 先生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Daniel
Ba Le 先生的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性。

       2、Matthew Paul Klein III 参与的研发项目和专利情况

    Matthew Paul Klein III 先生任职期间主导核心技术包括“用于电池包模组电
压均衡方法技术”、“电池系统侧面加热技术”、“电池管理系统技术”,主要参与
的在研项目包括“新型电池控制系统(BMS)开发”、“高安全高比能动力电池及
其管理系统技术开发与应用”。公司主导参与上述核心技术和在研项目的研发人
员还包括 Keith D. Kepler 先生、李盘忠先生等核心技术人员。Matthew Paul Klein
III 先生的离职不会影响上述核心技术和在研项目的推进与实施。截至本核查意
见出具日,除上述外,Matthew Paul Klein III 先生未涉及公司其他核心技术研发,
未参加其他在研项目,不会对公司核心技术和现有研发项目的进展产生影响。

                                        2
    Matthew Paul Klein III 先生任职期间无任何作为发明人的专利或专利申请。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Matthew Paul Klein III 先生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纠纷
或潜在纠纷,Matthew Paul Klein III 先生的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性。

       (三)保密协议

    根据公司与 Daniel Ba Le 先生、Matthew Paul Klein III 先生签署的保密协议,
约定在任职期间与离职后均应保守公司商业机密等相关信息,不运用、公开和允
许第三方私人或组织使用公司商业机密信息。在任何离职原因的情况下,应提交
所有体现公司机密信息的所有实体材料包括:所有文件、记录、列表、机器可读
的媒体文件、设备和与机密信息相关的样品并不保留以上任何材料的任何复印
件。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现 Daniel Ba Le 先生、Matthew Paul Klein
III 先生离职后前往竞争对手处工作或其他违反《保密协议》或保密条款的情形。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Daniel Ba Le 先生已与 Keith D. Kepler 先生及团队成员办理完成工作交接,
Matthew Paul Klein III 先生已与李盘忠先生及团队成员办理完成工作交接。目前
公司研究院研发工作运行正常。Daniel Ba Le 先生、Matthew Paul Klein III 先生
的离职不会对公司技术研发、核心竞争力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公司在多年的研发创新过程中,已经形成了以核心技术人员为研发带头人的
成熟、专业和国际化的研发团队,具备持续创新的人才基础,为公司保持技术先
进性和持续创新能力做好保障。除 Daniel Ba Le 先生和 Matthew Paul Klein III 先
生外,公司其他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人员稳定,整体研发实力不会因 Daniel
Ba Le 先生和 Matthew Paul Klein III 先生离职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对公
司业务发展和产品创新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研发人员数量为 767 人,占员工总人数比例分别为 23.93%。2019 年末及截至
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数量分别为 10 人和 8 人,人员稳定,具
体人员如下:




                                     3
      年度                               核心技术人员姓名
                  YU WANG(王瑀)、Keith、Michael Douglas Slater、HONGJIAN LIU
    2019年末      (刘宏建)、PENG LIAO(廖鹏)、Matthew Paul Klein III、Daniel Ba
                  Le、熊得军、刘丽荣、李盘忠
                  YU WANG(王瑀)、Keith、Michael Douglas Slater、HONGJIAN LIU
   本次变动后
                  (刘宏建)、PENG LIAO(廖鹏)、熊得军、刘丽荣、李盘忠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为保证公司原由 Daniel Ba Le 先生和 Matthew Paul Klein III 先生负责的工作
平稳衔接,经公司研究决定,Daniel Ba Le 先生离职后,其负责的管理工作由公
司核心技术人员、研究院院长 Keith D. Kepler 先生及团队成员负责;Matthew Paul
Klein III 先生离职后,其负责的管理工作由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研究院副院长李
盘忠先生及团队成员负责。Keith D. Kepler 先生和李盘忠先生的简历如下:

    Keith D. Kepler 先生,1967 年 10 月出生,美国国籍。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Chapel Hill 学士,University of Illinois Urbana-Champaign 硕士,University
of Wisconsin-Madison 博士。1996 年 6 月至 1998 年 12 月,担任美国阿贡国家实
验室科学家;1999 年 1 月至 2001 年 12 月,担任 PolyStor Corporation 的研发高
级总监及科学家;2002 年 2 月至 2019 年 6 月,担任 Farasis Energy, Inc.首席技术
官;2009 年 12 月至 2013 年 5 月,担任孚能科技(赣州)有限公司董事;2019
年 7 月至今,担任 Farasis Energy USA, Inc.董事及首席技术官;2017 年 12 月至
2019 年 5 月,担任孚能科技(赣州)有限公司董事;2019 年 5 月至今,担任孚
能科技董事;2019 年 8 月至今,担任孚能科技副总经理兼研究院院长。

    李盘忠先生,1969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东南大学
学士。1991 年 7 月至 1998 年 3 月,担任南通斯塔维数据有限公司生产部副经理、
总工程师助理;1998 年 4 月至 2006 年 9 月,担任东强电子集团研发主管;2006
年 10 月至 2010 年 8 月,担任深圳金柏思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主管;2010 年 9
月至 2015 年 7 月,担任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BMS 研发经理;2015 年 8
月至 2016 年 7 月,担任宁波力神动力电池系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 年 8 月
至今,担任孚能科技研究院副院长。

    目前,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人员充足,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
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

                                        4
    四、保荐机构核查情况

    (一)保荐机构执行的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 Daniel Ba Le 先生和 Matthew Paul Klein III 先生的离职证明、Daniel
Ba Le 先生和 Matthew Paul Klein III 先生与公司签订的公司劳动合同、保密协议,
对上述协议中重要条款进行了核对;

    2、取得并核对了公司已授权专利清单和正在申请的专利清单;

    3、取得公司员工花名册,了解公司目前研发人员情况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4、就 Daniel Ba Le 先生和 Matthew Paul Klein III 先生离职相关工作的交接
情况、对孚能科技研发工作的影响、以及孚能科技拟采取的措施对相关人员进行
了访谈;

    5、取得并核对了 Keith D. Kepler 先生和李盘忠先生的工作履历。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孚能科技研发团队、核心技术人员总体保持相对稳定,孚能科技核心技
术人员 Daniel Ba Le 先生和 Matthew Paul Klein III 先生因个人原因离职。Daniel
Ba Le 先生已与公司办理相关工作的交接,其负责的管理工作由孚能科技核心技
术人员、研究院院长 Keith D. Kepler 先生及团队成员负责;Matthew Paul Klein III
先生已与公司办理相关工作的交接,其负责的管理工作由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研
究院副院长李盘忠先生及团队成员负责。Daniel Ba Le 先生和 Matthew Paul Klein
III 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孚能科技的技术研发及生产经营带来实质性影响,不会影
响孚能科技持有的核心技术;

    2、Daniel Ba Le 先生和 Matthew Paul Klein III 先生的离职不影响孚能科技专
利权的完整性,不会对孚能科技业务发展和技术创新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
涉及职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

    3、目前,孚能科技拥有以核心技术人员为研发带头人的成熟、专业和国际

                                      5
化的研发团队。孚能科技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Daniel Ba Le 先生
和 Matthew Paul Klein III 先生的离职未对孚能科技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




    (以下无正文)




                                    6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孔祥熙                岳阳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