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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孚能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问询函》的核查意见2021-02-23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孚能科技(赣州)股份
  有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问询函》的核查意见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孚能科技”或“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8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1】0006 号)(以下简称
“《问询函》”),并对《问询函》进行了书面答复,相关答复情况详见公司董事会
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上报及披露的《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事项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对公司答复内容、答复依据进行了核查,并逐项发表意见如下:

    问题一

    根据披露,公司对 A 品电芯分别按照型号、库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 B
品电芯整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A 品电芯属于按照年平均销售单价作为可变现价
格,并以此进行存货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确认减值准备金额。B 品电芯
属于明显出现跌价的存货,公司每个定期报告期间均对其减值测试,并按照减值
测试结果计提存货跌价准备。B 品主要根据最近一月对外销售价格作为可变现价
格,并以此进行存货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确认减值准备金额。请公司补
充披露:(1)对 A 品、B 品电芯的存货价值采用不同测算方式的依据与合理性;
(2)结合库龄在 1-2 年的 A 品电芯出现跌价迹象的具体时点,说明前期对该部
分 A 品电芯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并详细论证前期计提是否充分。

    保荐机构核查情况:

    1、获取了公司对 A 品电芯、B 品电芯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算过程,复核
其计算过程;

    2、获取并查阅了 A 品、B 品电芯在 2020 年内对外销售的情况,评估公司
对于 A 品、B 品电芯的存货价值采用不同测算方式的依据是否合理;


                                    1
    3、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 2020 年度 B 品电芯增加较多的具体原因,并分
析相关原因是否具有合理性;

    4、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库龄 1-2 年的 A 品电芯的形成原因及过程,并结
合 A 品电芯价格变化的情况,分析 A 品电芯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减值准备是否合
理审慎,以及前期计提是否充分。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公司在对 A 品电芯进行减值测试时,选取过去一年的销售均价作为可变
现价格的参考依据,对 B 品电芯则选取最近 1 个月的销售均价作为可变现价格
的参考依据,主要系 A 品电芯原计划加工成模组、电池包之后再对外出售,直
接销售 A 品电芯的情况在 2020 年内发生较少,如选取最近 1 个月的销售均价将
无法真实反映其公允价值;而 B 品电芯在 2020 年内出售情况较多,具备选取最
近 1 个月销售均价测算的基础,因此,公司确定 A 品电芯和 B 品电芯采用不同
的可变现价值计算方式,与公司的业务实质具有相关性,具有合理性;

    2、公司库龄在 1-2 年的 A 品电芯出现跌价迹象的时点在 2020 年 4 季度,于
2020 年 4 季度,公司对 A 品电芯的销售方式发生变化,原计划将其加工成模组、
电池包之后再向整车企业客户销售,后因客户需求变化,拟将 A 品电芯直接对
外销售;此外,2020 年 4 季度,A 品电芯直接对外出售的价格较低。上述两个
因素导致库龄在 1-2 年的 A 品电芯于 2020 年 4 季度出现明显减值;

    3、经查阅公司前期对存货计提减值的过程,公司前期对电芯存货计提充分
合理。

    问题二

    根据披露,公司的镇江基地于 2020 年二季度末开始投产,随着产能的爬坡
和设备的调试逐步完成,大部分的 B 品在第四季度产生并发生减值。上述情况
是存货在第四季度出现减值金额较大的原因之一。同时,根据公司 IPO 招股说
明书披露,“年产 8GWh 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孚能镇江三期工程)”系公司主要
募投项目之一。请公司补充披露:(1)B 品电芯是否系“年产 8GWh 锂离子动力
电池项目(孚能镇江三期工程)”主要投产产品;(2)B 品电芯在产出当季度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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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合理性与审慎性;(3)结合镇江基地投产半年即对 B 品
电芯计提减值的情况,说明首发募投项目“年产 8GWh 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孚
能镇江三期工程)”是否存在实施进展和项目推进不及预期的情况;如存在,请
充分、及时披露并提示风险。

    保荐机构核查情况:

    1、对于首发募投项目“年产 8GWh 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孚能镇江三期工
程)”的实施进度进行了解及确认;

    2、对 B 品电芯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算过程进行复核。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本期提减值的 B 品电芯主要来自镇江一期工厂,而首发募投项目“年产
8GWh 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孚能镇江三期工程)”目前仍在建设中,未有任何
产品产出;

    2、B 品电芯在产出当季度即计提减值准备,主要由于 B 品电芯属于不良品,
系用于直接对外出售,2020 年 4 季度,公司镇江一期工厂在生产调试过程中,
产生较多 B 品电芯;随着 B 品电芯价格的下降,其在 2020 年 4 季度的可变现价
值低于其账面价值,导致产出当季度即计提减值准备;

    3、首发募投项目“年产 8GWh 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孚能镇江三期工程)”
不存在实施进展和项目推进不及预期的情况。

    问题三

    根据披露,公司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增大的主要原因系应收账款余额增加。公
司本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应收款项融资坏账准备分别增加 1,334.41 万元、
1,935.57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2020 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计提坏
账准备对应的具体客户、具体交易内容、计提原因,并说明坏账准备余额增加的
原因。

    保荐机构核查情况:

    1、取得了公司提供的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计提坏账的明细,并查验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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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对应的具体客户及交易内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计提的原因;

    2、对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计提坏账的合理性进行分析。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增加主要系公司对于上海锐镁、南京金龙等客户
应收取的款项,按预期信用损失确认方法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具体预期信
用损失确认方法主要采用“使用账龄构建信用风险矩阵,得到根据账龄划分的应
收账款信用损失率”;相关客户向公司采购的主要产品为电池包,计提原因系应
收账款的账龄延长;

    2、公司应收款项融资坏账准备增加主要系公司于 2020 年 3 月和 4 月,收到
北汽集团一年期商业承兑汇票 51,468.58 万元,并按照折现率及兑付期限计算了
折现损失 1,526.85 万元,导致应收款项融资坏账准备增加较多。

    问题四

    根据披露,公司 2020 年与上一年度相比主要客户结构发生变化,增加了部
分销售电芯的客户。同时,整车客户排名情况也有所变化,上一年度排名第一的
客户因市场原因导致其销售订单下降,2020 年销售额下降明显,不再是公司的
第一大客户。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 2019 年与 2020 年度主要客户的变化情
况,包括主要客户名称、在手订单金额占比的变化情况;(2)销售额出现下降的
客户的具体名称、销售额下滑幅度、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

    保荐机构核查情况:

    1、取得了公司 2019 年及 2020 年主要客户的销售情况统计表,并向公司管
理层了解客户发生变化的具体原因;

    2、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主要客户下单订单的周期,以及与主要客户未来合作
的预期情况;

    3、对销售额出现下降的客户对应的销售金额进行了解,复核公司定量测算
的依据。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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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0 年内,公司上一年度的前三大客户北汽集团、长城汽车和上海锐美
(供货给一汽奔腾)的销售额均出现大幅下滑,下滑幅度约 99%,主要由于公司
对相关客户配套的车型销售情况不佳,相关客户停止向公司采购与该等车型配套
的电池包所致;公司于 2019 年对相关客户的销售金额合计 20.73 亿元,因此,
相关客户的销售下滑对公司 2020 年的收入影响大约为 20.73 亿元;

    2、2020 年,公司与前三大客户广汽集团、戴姆勒和南京金龙合作情况良好,
公司客户通常提前 1-3 月向公司发出有约束力的订单,公司在手订单情况不能完
全反映长期的销售趋势;公司预计,2021 年,公司对于广汽集团、戴姆勒和南
京金龙的销售金额均会比 2020 年度进一步的增加。

    问题五

    根据披露,2020 年四季度,公司接到客户通知,客户将进行新老车型的替
换,订单存在取消的风险,公司决策前期备货的电芯转向其他市场销售,部分存
货的销售价格不及原来订单的价格,出现减值迹象。请公司补充披露:(1)进行
新老车型替换客户的名称,公司接到相关通知的具体时间、形式、相关客户订单
占比情况;(2)说明公司与客户签订的相关销售合同中关于订单取消的责任承担
情况;(3)根据相关订单涉及的产品当前的市场价格变化情况、生产成本变化情
况,说明公司对该部分产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审慎性与合理性。

    保荐机构核查情况:

    1、向公司管理层了解进行新老车型替换客户长城汽车的具体情况,双方沟
通的具体时间及形式,以及该客户于 2021 年与公司的合作计划;

    2、查阅公司与长城汽车签署的销售合同;

    3、对长城汽车涉及的存货情况进行了解,并复核该部分产品计提存货跌价
准备的情况。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经了解,公司 2020 年 10 月接到长城汽车电话通知,由于某款车型市场
需求大幅减少,因此,后续将不再采购该车型对应的 29F 电芯产品;由于 29F
产品无法用于长城汽车的其他车型,因此,公司前期备货的电芯需通过直接对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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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售的方式进行处置,导致其可变现价值出现大幅下降;

    2、经查阅公司与长城汽车签署的销售合同,合同中的需求计划属于客户的
采购量预测,而公司的 29F 电芯产品库存系公司基于对长城汽车该款车型后续需
求的预判进行的备货,并非依据客户正式订单,原合同中对此类情况责任承担未
做出约定;

    3、29F 电芯产品原计划加工成模组、电池包之后再对外出售,而长城汽车
该款车型后续停止采购后,公司需通过直接对外销售的方式将其处置,结合该产
品的市场价格,公司对该部分产品计提了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方式及过
程合理审慎。

       问题六

    请公司结合预计 2020 年发生大额亏损并同步大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司
在产能爬坡阶段发生订单取消风险、主要客户变化等情况,说明当前公司内、外
部经营环境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如存在,请充分提示风险。同时,请公司结
合当前动力电池行业整体发展趋势、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说明公司
2020 年业绩亏损及大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

       保荐机构核查情况:

    1、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包括公司内部、外部的经营环
境;

    2、查阅了相关行业分析报告,了解公司所处动力电池行业的整体变化趋势;

    3、查阅了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0 年度的公开信息及经营数据;

    4、对公司 2020 年出现业绩亏损及大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进行合理性分
析。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公司外部的经营环境整体处于良好的状态,虽然 2020 年新冠疫情对包括
新能源汽车在内的各行业均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但随着疫情的缓解、政策层面
的支持,2020 年下半年,新能源汽车及其上游的动力电池行业复苏情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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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内部的经营环境出现了一定的变化,2019 年的前三大客户的销售金
额均发生较大的下滑,公司已经积极拓展了新客户,并正在有序扩大产能,在新
旧客户切换及产能爬坡的背景下,公司于 2020 年内出现业绩亏损及大额计提减
值准备的情况,相关事项与经营环境及事实情况相符;

    3、同行业公司宁德时代、亿纬锂能和国轩高科于 2020 年整体呈现增长趋势,
与公司的趋势相反,主要系由于公司当前仍在不断优化客户结构,并将公司资源
重点匹配戴姆勒等国际一线品牌,在此过程中,公司逐步扩大产能,新建产线的
爬坡过程中存在良率偏低、B 品产品增加的情况,导致公司计提了大额减值准备,
相关情况具有合理性。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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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孚
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问询函>的核查意见》之
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孔祥熙                岳阳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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