孚能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客户召回汽车等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的核查意见2021-03-3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孚能科技(赣州)股份
有限公司客户召回汽车等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的核查意见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孚能科技”或“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
司客户召回汽车等事项的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1】0011 号)(以下简称
“《问询函》”),并对《问询函》进行了书面答复,相关答复情况详见公司董事会
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上报及披露的《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客户召回汽车等事
项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对公司答复内容、答复依据进行了核查,并逐项发表意见如下:
问题一
根据披露,本次北汽集团主要召回车型为 EX360、EU400 纯电动汽车,召
回主体将对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动力电池进行免费检测、维修,必要时更换模组或
电池包。请公司补充披露:(一)公司配套 EX360、EU400 纯电动汽车的动力电
池的具体型号、交付时间与数量;(二)涉及本次召回的相关产品存在安全隐患
的具体情况,相关产品是否配套于北汽集团其他车型或其他客户车型,如是,进
一步说明其他相关产品是否存在被召回风险;(三)本次召回事件对公司的影响,
并说明已采取及拟采取的应对举措。
保荐机构核查情况:
1、获取了公司配套 EX360、EU400 纯电动汽车的动力电池的销售明细表;
2、查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的《北汽新能源汽车常州有限公司、北
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汽(广州)汽车有限公司召回 EX360 和 EU400 纯电动
汽车》信息;
3、访谈公司销售部门、财务部门相关负责人员,访谈北汽集团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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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本次召回的相关产品存在安全隐患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产品是否配套于北
汽集团其他车型或其他客户车型,其他相关产品是否存在被召回风险;
4、访谈公司销售部门相关负责人员,了解本次召回事件对公司的影响,以
及公司已采取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5、网络检索公开信息,了解本次召回事件发生后,对公司的各类影响信息。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公司披露的配套 EX360、EU400 纯电动汽车的动力电池的型号、交付时
间与数量信息,真实、准确;
2、公司已经如实披露了本次召回的相关产品存在安全隐患,主要系部分产
品存在一致性差异,在高温环境下长期连续频繁快充,可能导致个别单体电池电
芯性能劣化,极端情况下引发偶发失效,引起动力电池起火风险;
3、本次召回事件对公司的主要影响集中在客户口碑、内部经营管理、外部
市场形象等方面,公司已经采取必要措施以最大限度的降低相关负面影响。
问题二
根据披露,根据公司与客户此前协议的约定,公司将承担召回的费用,预计
在人民币 3000 万-5000 万元之间,由公司前期计提的质保金承担。请公司补充披
露:(一)相关协议的签订背景、时间和主要内容;(二)公司知悉相关产品出现
被召回风险的时点,前期是否已经知悉相关产品存在安全隐患风险;(三)公司
前期计提质保金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质保金的性质、计提政策与比例、计
提金额、发生额及余额。
保荐机构核查情况:
1、查阅公司与北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签署的《北京新能源汽车
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和原材料采购通则》,了解公司承担召回费用的协议背
景、主要内容;
2、访谈公司销售部门、财务部门相关负责人员,取得公司收到的北汽新能
源发出的《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回事宜与孚能公司联络的函》 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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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汽函[2021]6 号);
3、网络检索公开信息,了解前期是否已发生产品存在被召回风险等信息;
4、核查了公司质保金相关会计政策,以及质保金计提及发生的具体情况,
查询并分析了公司质保金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公司比较情况;
5、对公司本次召回费用的测算过程进行了解,对其合理性进行分析。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关于公司承担本次召回费用的约定,来自公司与北汽新能源于 2016 年签
署的《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和原材料采购通则》的相关条款,
该文件签署的背景系双方在当时建立了合作关系,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而签
署;该文件就召回费用的描述为“基于全部或部分归因于供应商产品缺陷而导致
的召回、其他升级、整改活动或预防措施所发生的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与
用户联系的费用、零部件索赔成本、售后服务的人工费、政府部门的罚金等由供
应商承担”;
2、北汽新能源正式通知相关产品将进行召回的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4 日,于
该时点之前,公司与北汽新能源亦有关于召回事项的相关沟通与协商;
3、公司前期计提质保金的政策与比例符合行业惯例,公司披露的计提额、
发生额及余额情况真实、准确。
问题三
根据前期已披露信息,公司 2020 年度的主要客户与 2019 年度相比发生较大
变动。北汽集团系公司 2017 至 2019 年第一大客户,销售占比分别达到 87.57%、
83.58%、47.58%。2020 年公司对北汽集团的销售占比仅为 0.14%,出现大幅下
降。请公司补充披露:(一)公司对北汽集团销售额大幅减少的具体原因,截至
目前公司与其业务开展的具体情况;(二)说明 2020 年北汽集团对公司采购金额
大幅下降是否与本次召回涉及公司产品存在安全隐患有关。
保荐机构核查情况:
1、访谈北汽集团相关人员,了解北汽集团对孚能科技采购额减少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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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业务开展情况,以及 2020 年北汽集团采购额下降是否与本次召回事件有关;
2、访谈公司销售部门相关负责人员,了解北汽集团对孚能科技采购额减少
的原因、目前业务开展情况,以及 2020 年北汽集团采购额下降是否与本次召回
事件有关;
3、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包括公司内部、外部的经营环
境;
4、查询公司与北汽集团下属品牌及其他主要客户相关合同;
5、查询了动力电池行业公开数据,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变化情况。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根据对公司及北汽的访谈,公司对北汽集团销售额减少的原因系原配套
车型逐步退出市场所致;目前公司与北汽集团仍在合作中;
2、根据对公司及北汽的访谈,公司本次召回事件发生时间较晚,与前期双
方合作减少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双方的合作减少与本次召回事件无关。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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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客户召回汽车
等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孔祥熙 岳阳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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