孚能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2021-07-06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
为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孚能科技”、“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
担保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情况概述
孚能科技全资子公司孚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孚能镇江”)
为满足经营和发展需求,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授信担保方式为质押,质押物包括:公司及孚能镇江自
有的存单、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等。额度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同时,孚能镇江为进一步满足扩产增效的需要,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申请银团贷款
人民币 23 亿元,用于支付二期项目相关款项。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31 年 12 月 31 日。担保方式包括公司为孚能镇江提供担保和孚能镇江二期项
目对应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
上述担保事项无反担保。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4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以上两项议案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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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上述融资业务,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
期限内行使融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
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孚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 年 8 月 10 日
注册地址:镇江市新区大港横山路以东、银河路以北
法人代表:YU WANG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5,000 万元
经营范围:动力及储能电池材料、电池、电池模组、电池系统及相关产品的
研发、生产、回收、销售、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上述经营范围中化
工产品除外);自有房屋租赁;电子设备、机械设备及电池相关设备的租赁业务;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经审计) 707,354.80 196,174.09 50,307.91 -6,516.43
2021年3月31日/2021年一季度
774,232.11 190,241.04 21,860.44 -5,983.26
(未经审计)
孚能镇江依法存续,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非失信被执行
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为全资子公
司申请银团贷款和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方
式等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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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扩产增效的需要,担保对象经营和财
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同时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公
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影响。
五、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意见: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团贷款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备偿债能力,能够有效控制和
防范担保风险,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团贷款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
保事项是为满足经营发展和扩产增效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
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决策和
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 12 个月内累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已审
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15 亿元,担保余额为 69,951.7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 6.94%。公司不存在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对合
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的
对外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了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董事会会议文件及独立
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团贷款和综合授信额
度提供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
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决
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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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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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孔祥熙 岳阳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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