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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孚能科技:孚能科技关于追认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8-26  

                         证券代码:688567            证券简称:孚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3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日常关联交易
           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孚能科技”)2021年8月

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

通过了《关于追认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追认Daimler AG、Mercedes-Benz AG及戴姆勒大中华区投资有限公司、

Mercedes-Benz U.S.International, Inc.等(以下合称“戴姆勒集团”或“戴姆勒”)为公

司关联方 , 戴 姆勒 2020 年 8月 至 12 月末 与 公司发生 的日 常关联 交易金额为

14,671.97万元;2021年初至2021年7月31日累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14,085.55

万元,公司预计2021年8月至12月与该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62,000.00万

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符合市场经济的原则

下公开合理地进行。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重

大依赖。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召开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马库斯谢弗(Markus Schfer)为公司监事。

马库斯谢弗(Markus Schfer)为戴姆勒股份公司董事、梅赛德斯-奔驰股份公

司董事会成员兼首席运营官。戴姆勒集团因此于当日成为公司的关联方。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加确认公

司2020年8月至12月末及2021年初至2021年7月与戴姆勒集团发生的交易为关联

交易,并对2021年8月至12月公司与该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金额进行预计。


(二)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8月2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

通过了《关于追认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就《关于追认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审计委员会意见:经认真审议《关于追认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

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认为基于审慎原则,公司补充确认及

预计本年度关联交易为公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

重大影响。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况。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认真审议《关于追认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

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认为基于审慎原则,公司补充确
 认及预计本年度的关联交易为公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不构成重大影响。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补充确认及预计本年度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

 系公司生产经营中正常业务行为,双方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

 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

 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三) 追加确认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本次追认的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0年8月至2020
                                                   2021年初至2021年
                                                                       年12月末实际发
               关联人                   交易类型   7月31日实际发生
                                                                        生金额(不含
                                                    金额(不含税)
                                                                             税)
                                        销售商品                               3,525.78
Daimler AG
                                        提供劳务                               8,269.62
                                        销售商品            3,838.05            372.96
Mercedes-Benz AG
                                        提供劳务            9,098.23
                                        销售商品             878.31            2,493.96
戴姆勒大中华区投资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9.65
                                        销售商品             270.96
Mercedes-Benz U.S.International, Inc.
                                        提供劳务


 (四) 2021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2020年8月至12月末以及2021年初至2021年7月31日已发生的关联交易

 情况,预计2021年8月至12月与该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累计不超过6.2亿元,交

 易内容为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同类      2021年初至      2020年8月       占同类     本次预计金
                                         本次预计
                                                     业务比     2021年7月31      至2020年12      业务比     额与上年实
                                           金额
交易类型             关联人                            例        日实际发生      月末实际发        例       际发生金额
                                         (2021年          注                                          注
                                                     (%)       金额(不含      生金额(不      (%)      差异较大的
                                         8-12月)        1
                                                                    税)           含税)           1
                                                                                                                原因
销售商品                                                                             3,525.78        3.87
           Daimler AG
提供劳务                                                                             8,269.62       63.21
销售商品                                 42,500.00      46.64         3,838.05        372.96         0.41
           Mercedes-Benz AG                                                                                    注2
提供劳务                                 19,500.00     149.06         9,098.23
销售商品   戴姆勒大中华区投资有限                                      878.31        2,493.96        2.74
提供劳务   公司                                                                         9.65         0.07
           Mercedes-Benz          U.S.
销售商品                                                               270.96
           International, Inc.

           注1:上表中占同类业务比例=该关联交易发生额/2020年度经审计同类业务的发生额。

           注2:根据协议约定,2020年年底开始Daimler AG、戴姆勒大中华区投资有限公司的对孚能
           科技采购业务转至Mercedes-Benz AG。

           注3:本次对2021年8月至12月与戴姆勒集团的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相关数据不构成公司的业
           绩预测或业绩承诺。

           二、      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     关联关系

                              关联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
           Daimler AG                                  公司监事Markus Schfer系该企业的董事会成员
           Mercedes Benz AG                            Daimler AG能够控制的企业
           戴姆勒大中华区投资有限公司                  Daimler AG能够控制的企业
           Mercedes-Benz U.S. International, Inc.      Daimler AG能够控制的企业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
                   关联公司                              注册资本/股本                    地址
                                       /董事长
                                                                                 Mercedesstrasse 120 -
            Daimler AG               Ola Kllenius    3,070(百万欧元)
                                                                                 70372 Stuttgart Germany
                                                                                 Mercedesstrasse 120 -
            Mercedes-Benz AG         Ola Kllenius    1,000(百万欧元)
                                                                                 70372 Stuttgart Germany
            戴姆勒大中华区投资       HUBERTUS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街8
                                                     50,337.4786(万美元)
            有限公司                 TROSKA                                      号奔驰大厦21层
            Mercedes-Benz U.S.       Michael                                     1 Mercedes Drive Vance,
                                                     100.00(美元)
            International, Inc.      Gbel                                        AL 35490 United States
Daimler AG为上市公司,Mercedes-Benz AG、戴姆勒大中华区投资有限公司、

Mercedes-Benz U.S. International, Inc.为Daimler AG能够控制的企业。截至2020

年12月31日,Daimler AG主要股东包括Tenaciou3 Prospect Investment Limited(持

股9.7%)、Kuwait Investment Authority(持股6.8%)和BAIC Group(持股5.0%)

等。Daimler AG的2020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总资产2,857.37亿欧元,净资产

622.48亿欧元,营业收入1,543.09亿欧元,净利润40.09亿欧元。


(三)    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

付能力。公司已就上述交易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

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追认及预计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为满足公司正

常经营所发生的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关联交易。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

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交易均履行了必要

的决策程序和审批程序,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要求。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是一家新能源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目前已成为全球三元软包动力电

池的领军企业之一。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有助于提

高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效率,有利于公司快速抢占国际新能源汽车市场份额,
挖掘新客户,提高公司知名度。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

性。

(二)    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

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选择的合

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

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

(三)    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

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

形成重大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

与上述关联方保持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在一定时期内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

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五、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追认对戴姆勒集团2020年8月至12月末、2021

年初至2021年7月31日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预计2021年8月至12月对戴姆勒集

团的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审计

委员会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

序,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追认对戴姆勒集团日常关联交易

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日常经营

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
形成依赖。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孚能科技追认对戴姆勒集团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