孚能科技:孚能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0-31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及现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认真审阅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文件后,经过审慎考虑,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
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目前处于产能扩张
阶段,资金需求较大,使用闲置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孚能科技(赣州)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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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魏飞、汤一诺、傅穹、王纪伟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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