孚能科技:孚能科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2022-11-08
证券代码:688567 证券简称:孚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2-090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8,604,141 股
归属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4,006.50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3,962.00 万股,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44.50 万股。
(3)授予价格:14.11 元/股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 555 人,预留授予 3 人
(5)具体的归属安排如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
第一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25%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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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
第二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25%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
第三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25%
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个月后的
第四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25%
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022 年授予的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
第一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30%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
第二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30%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
第三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40%
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一年
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归属事宜。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
票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1 年-2024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
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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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归属期 2021 年营业收入达到 30 亿元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第二个归属期 2022 年营业收入达到 70 亿元
票 第三个归属期 2023 年营业收入达到 140 亿元
第四个归属期 2024 年营业收入达到 200 亿元
第一个归属期 2022 年营业收入达到 70 亿元
在 2022 年授予的预留
第二个归属期 2023 年营业收入达到 140 亿元
部分的限制性股票
第三个归属期 2024 年营业收入达到 200 亿元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
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
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
人考核结果由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决定。其中,个人绩效分为“S”、“A”、“B”、
“C”、“F”五个等级。根据激励对象所属类别,按比例确定其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考核评级 S A B C F
个人层面归属
100% 100% 80% 50% 0%
系数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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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
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7 月 8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
托,独立董事彭晓洁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的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1 年 7 月 4 日至 2021 年 7 月 13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7 月 1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1 年 7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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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
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1 年 7 月 24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一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
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
查意见。
(6)2022 年 7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
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
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 年 11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
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
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历次授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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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后限制性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股票剩余数量
2021 年 8 月 27 日 14.11 元/股 3,962.00 万股 555 321.00 万股
2022 年 7 月 22 日 14.11 元/股 44.50 万股 3 276.50 万股
注: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剩余的
276.50 万股未授出,预留权益失效。
(三)激励对象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2 年 11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
案》。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
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8,604,141 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
符合条件的 455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为“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授予日为 2021 年 8 月 27 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为 2022 年 8 月 29 日至 2023 年 8 月 25 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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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
事宜: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
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属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合归属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归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 12 个
属任职期限要求。
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年度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大华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公司考核业绩
字[2022]001193 号】:公司 2021
目标:2021 年营业收入达到 30 亿元。注:上述“营业收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约 35.00 亿
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元,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符合归
属条件。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经考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
的激励对象中,363 名激励对象
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由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决
的考核评级为“S”或“A”,个
定。其中,个人绩效分为“S”、“A”、“B”、“C”、“F”五
人层面归属系数为 100%;89 名
个等级。根据激励对象所属类别,按比例确定其个人层面
激励对象的考核评级为“B”,
归属系数,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个人层面归属系数为 80%; 名
考核评级 S A B C F 激励对象的考核评级为“C”,
个人层面归属系数为 50%;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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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层面归属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评级为“F”。
100% 100% 80% 50% 0%
系数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
属系数。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555 名,其中 100 人离职,363 名激励
对象 2021 年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S”或“A”,本期个人层面归属系数为 100%;
有 89 名激励对象 2021 年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B”,本期个人层面归属系数为
80%;有 3 名激励对象 2021 年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C”,本期个人层面归属系
数为 50%;无激励对象 2021 年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F”。上述人员获授的共计
4,017,331 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综上所述,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共
计 455 名激励对象达到归属条件。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
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 455 名激励对象归属 8,604,141 股限制性股票。本
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
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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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455 名激励对
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604,141 股。本次归属安
排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归属期内实施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1 年 8 月 27 日
(二)归属数量:8,604,141 股
(三)归属人数:455 人
(四)授予价格:14.11 元/股
(五)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已获授予的限 可归属数 可归属数量占已
序号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数量 量(万 获授予的限制性
(万股) 股) 股票总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董事长、核心技
1 YU WANG 200.0000 50.0000 25.00%
术人员
董事、副总经理
2 Keith D. Kepler 兼研究院院长、 80.0000 20.0000 25.00%
核心技术人员
3 王志刚 董事、总经理 160.0000 40.0000 25.00%
副总经理兼财务
4 王慧 80.0000 20.0000 25.00%
负责人
副总经理兼董事
5 张峰 80.0000 20.0000 25.00%
会秘书
HONGJIAN LIU
6 核心技术人员 15.0000 3.7500 25.00%
(刘宏建)
PENG LIAO
7 核心技术人员 70.0000 8.7500 12.50%
(廖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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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熊得军 核心技术人员 70.0000 17.5000 25.00%
9 刘丽荣 核心技术人员 70.0000 17.5000 25.00%
10 李盘忠 核心技术人员 70.0000 17.5000 25.00%
小计(10 人) 895.0000 215.0000 24.02%
二、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共 445
2,704.8025 645.4141 23.86%
人)
合计(455 人) 3,599.8025 860.4141 23.90%
注:1、根据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披露《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工作调整的公告》,樊耀兵先生、丁斌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
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樊耀兵先生、丁斌先生辞去副总经理职务后,公司将另
有任用;2、原董事 Robert Tan 任职终止日期为 2022 年 5 月 29 日。
据此对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中的职务信息做更新,上
述人员原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作调整。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除 100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无人因考核未达标不符合归属条
件,本次拟归属的 455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
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
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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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
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 6 个月不
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
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
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
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
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2、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
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
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已
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上网公告文件
(一)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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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三)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
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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