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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孚能科技: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11-22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孚能科技
(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孚能科技”或“公司”)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现就孚能科技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以下核查报告: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72 号)同意,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3.70 元。募
集 资 金 总 额 3,318,000,000.0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3,256,480,253.05 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2022 年 11 月 3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000 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 000757 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后拟投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原拟投入募集资金
                                                                       入募集资金
   1     高性能动力锂电池项目         525,625.90          392,000.00    275,64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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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整后拟投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原拟投入募集资金
                                                                   入募集资金
  2     科技储备资金               60,000.00           60,000.00     50,000.00
            合     计             585,625.90          452,000.00    325,648.03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
公司目前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实际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能够按照既定进度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3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9 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
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不对除控股子公司以外
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2022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3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9 个月。公
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
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目前处
于产能扩张阶段,资金需求较大,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


                                  第 2 页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募集
资金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
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募集资金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孚能科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已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均
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孚能科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
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孚能科技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孚能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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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盖章签字页)




保荐代表人:
               沈晓舟                     张东亮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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