孚能科技:孚能科技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2023-02-01
证券代码:688567 证券简称:孚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7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孚能科技”)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年产 8GWh 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孚能镇江三期工程)”(以下简称“募
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
延期至 2023 年 7 月。
公司募投项目中的电芯产线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进入产能爬坡阶段,但
因疫情反复等原因,模组产线的整体进度有所放缓。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募
投项目的投资内容、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等。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
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
938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4,133,937 股,发行价
格为每股 15.90 元。募集资金总额 340,472.9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 322,450.73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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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0 年 7 月 10 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
61378085_B0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2 截 至 2022
调整后拟
序 项目总投 原拟投入 年 12 月 31 年 12 月 31
项目名称 投入募集
号 资额 募集资金 日累计投 日投入进
资金
入金额 度(%)
年产 8GWh 锂离子
1 动力电池项目(孚 283,682.66 283,682.66 262,450.73 163,681.99 62.37
能镇江三期工程)
2 补充运营资金项目 60,000.00 60,000.00 60,000.00 60,000.00 100.00
合 计 343,682.66 343,682.66 322,450.73 223,681.99 -
注 1: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小于《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5 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
募 集 资 金 金 额 。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公 司 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注 2:累计投入金额包括已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汇票。
注 3: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金额未经审计。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部分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
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等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的日期调整至 2023 年 7 月。
(二)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中的电芯产线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进入产能爬坡阶段。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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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疫情反复在多地散发,带来模组产线建设推进过程中设备购置、物流运输、安
装调试、施工人员流动等系列工作进度有所放缓。公司为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
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经审慎评估,结合当前部分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及资
金使用情况,在保持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
决定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 2023 年 7 月。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
目的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实施主体,不会
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
司发展规划。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 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过程的内外部实际情况做
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
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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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
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
目的投资内容、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部
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三) 保荐机构意见
孚能科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孚能科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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