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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孚能科技:孚能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4-29  

                         证券代码:688567           证券简称:孚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0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3 年 4 月 16 日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正浩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

事 5 名,实际出席监事 5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

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要求。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能反映公司

2022 年年度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

制的人员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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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孚能科技(赣州)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履行了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2)。

    (三)审议通过《关于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不改变募集资金使

用用途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对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追认。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第 2 页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 2022 年度经营亏损,且累计可分配利润为

负,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

程》及《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

规定,公司不具备利润分配条件。为实现公司 2023 年度经营目标,促进公司可

持续发展,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按照《公司法》《企业会

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2 年全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对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及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公司全体监事恪尽职守、勤勉

                                   第 3 页
尽责、努力工作,保障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资产及财务的准确完整,维护了公司

利益及股东权益。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

监会有关规定的要求。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能反映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

的人员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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