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科轨道:铁科轨道独董独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3-17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相关
材料,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盈利状况,
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中远期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及 2023 年度薪酬方
案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及2023年度薪酬方
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
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2022年度薪酬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并同意将董事的薪酬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通过对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的了解,我们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部控制制度执
行的真实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
案》。
四、《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违规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公司编制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
及管理的实际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五、《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北京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补充公司主营业务现金流,有利于公司主
营业务发展、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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