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569 公司简称:铁科轨道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可能存在的风险已在本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中详细描述,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A股 铁科轨道 688569 无 创板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证券事务代表 (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姓名 张远庆 许熙梦 电话 010-51529198 010-51529198 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沙阳路南 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沙阳路南 办公地址 24号 24号 tkgdir@bjtkgd.com、 tkgdir@bjtkgd.com、 电子信箱 bjtkgd@163.com bjtkgd@163.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3,718,508,012.31 3,480,533,953.13 6.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656,132,053.33 2,506,273,707.71 5.98 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减(%) 营业收入 999,804,540.64 601,138,834.03 66.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23,591,690.62 111,982,545.46 99.67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21,391,784.79 110,956,590.71 99.53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245,730,468.44 116,872,723.57 110.25 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8.54 4.71 增加3.83个百分点 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1.06 0.53 100.00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1.06 0.53 100.00 股)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 4.21 5.12 减少0.91个百分点 的比例(%)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8,757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 持股 持有有限售 包含转融通 质押、标记或 比例 数量 条件的股份 借出股份的 冻结的股份数 (%) 数量 限售股份数 量 量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 国有法人 26.25 55,300,000 55,300,000 55,300,000 无 0 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首钢股权投资管 国有法人 20.16 42,470,400 - - 无 0 理有限公司 北京中冶天誉投资管 境内非国 12.00 25,280,000 - - 无 0 理有限公司 有法人 北京铁科建筑科技有 国有法人 11.25 23,700,000 23,700,000 23,700,000 无 0 限公司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 国有法人 5.34 11,249,600 - - 无 0 司 境内自然 钟超明 1.51 3,179,668 - - 无 0 人 平安资管-工商银行 -鑫福 34 号资产管理 其他 0.67 1,415,635 - - 无 0 产品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鹏华优选成 其他 0.6 1,266,333 - - 无 0 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广发沪港深价值 其他 0.48 1,021,681 - - 无 0 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科威特政府投资局- 其他 0.48 1,020,000 - - 无 0 自有资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1.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 说明 有北京铁科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2.北京首钢股权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同受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3.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 行动。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 不适用 数量的说明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