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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旺通信: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2021-01-2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旺通信”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对三旺通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投资产品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
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
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较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
    (三)投资产品的额度
    公司拟使用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资金可以滚动投资,即指在投资期
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本金总额不超过 16,000 万元。
    (四)授权期限
    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购买理财产品额度和时间范围内
决定具体的理财事宜、签署与购买理财产品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
关手续。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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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或其他合法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本次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风险等级
为谨慎型、稳健型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
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发现存在可
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下,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同时,建立台账
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2、公司应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并选择相适应理财产品的种类和
期限。
    3、公司内审部负责审查理财产品投资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
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
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证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未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公
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
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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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
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
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的前提下,
公司可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较低、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可控
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公司本次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均按照相关规定的流程进行,决策合法、
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6,000 万元
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较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
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整体风险可控,有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
的收益,能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6,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使
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较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整体风险可控,有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
现金资产的收益,能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经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
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6,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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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仅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能清                林建山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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