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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旺通信: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2021-04-2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
为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旺通信”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保荐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以下
简称“《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规规定,担任三旺通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本次
现场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对三旺通信进行了持续督导期间的现场检查。现
场检查人员为保荐代表人刘能清。
    在现场检查过程中,保荐机构结合三旺通信的实际情况,查阅、收集了三旺通
信有关文件、资料,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进行了访谈,实施了包括审
核、查证、询问等必要程序,检查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公司的独立
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重大对外投资以及经营状况等情况,并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本次现场检查报
告。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查询了公司 2020 年度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
会议文件,并取得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
规则、信息披露制度、内部机构设置及变更、内部审计制度等文件,对三会运作情


                                      1
况进行了核查,并对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
    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
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能够被有效执行,公司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已经建立并有效
执行,公司激励制度履行程序合规、公司治理机制能够有效发挥作用;公司内部机
构设置和职责分配科学合理,对部门或岗位业务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
等规定明确合规,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构成、履行职责合规,其对上市公司
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与事实相符,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能够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取得了公司上市以来对外公开披露文件、内幕知情人登记名单,并对
公告文件内容及对应的合同、文件资料等进行了核查,重点对其中涉及到三会文件、
募集资金等情况进行了查询和了解,并对其中重大事项进行了核查。
    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活动,依法公开
对外发布各类的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查看了公司主要经营场所,查阅了公司主要管理层人员名单、机构设
置和运行文件、关联交易协议等。
    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不存在依赖控股股东
或资金被关联方占用的重大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取得了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资料、三方监管协议、银行对账单及重大
资金来往的相关凭证、合同文件;查阅了公司有关募集资金的对外披露文件;对公


                                    2
司财务总监等进行访谈,核查了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以及项目建设情况。
    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
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
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
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查阅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
度及信息披露文件,抽查了相关合同,了解了公司的对外投资、委托理财情况,取
得公司关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的说明。
    核查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六)经营状况
    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查看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和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访谈了解了公司经营情况,查看了公司经营场所,并从公开信息查阅了同行业上市
公司的相关经营情况,基于行业公开材料等内容,分析了公司所在行业发展情况以
及公司主营业务开展情况。
    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重要经营场所正常运转;公司主营业
务的市场前景、行业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业务运转正常。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一)建议公司继续严格执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制度,确保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
    (二)建议公司持续、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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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确保募投项目完成并实现预期收益。

    四、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报
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三旺通信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保荐机构本次现场检查工作中,三旺通信积极提供所需文件资料,安排保荐
机构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的相关访谈以及实地调研,为保荐机构
的现场检查工作提供便利。会计师、律师等其他相关中介机构配合情况良好。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通过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三旺通信上市以来在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
息披露,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关
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以及经营状况等方面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
重大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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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刘能清             林建山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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