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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旺通信: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2021-04-23  

                        证券代码:688618          证券简称:三旺通信         公告编号:2021-018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
                              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
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 2021 年度综合授信额
度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现
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和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
计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与相关银行最终签订的合同或
协议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上述授信
额度内,并以公司与银行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及
业务开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签
署与授信有关(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押汇、保函、
代付、保理等)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上述授信有效期
自公司 2021 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担保的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熊伟先生及其配偶陶陶女士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数额以实际授信额度为准,该担保未收取任何担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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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也未向其提供反担保,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熊伟先生及其配偶陶陶
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系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根据上述规则
7.2.11 条第五款规定,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
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向银行申请 2021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
人民币 10,000 万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同意公司实际控
制人熊伟先生及其配偶陶陶女士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
司向银行申请 2021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和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提供无偿担保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该笔综合
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求的基础上,经
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担保风险可控。该议案涉及的担保均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 2021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为
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的实施。

    2.监事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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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会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熊伟先生及其配偶陶陶女士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解决了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需要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
的发展,且此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上述事项及其审议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三旺通信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
担保的事项经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和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
元并接受实际控制人担保。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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