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旺通信:关于以专利权质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额度的公告2021-04-29
证券代码:688618 证券简称:三旺通信 公告编号:2021-027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专利权质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为扶持南山区优质企业推出与高新投合作的知识产权资
产支持专项计划,该专项计划有助于促进企业知识产权与金融资本的精准对接与有
机融合。公司为拓宽融资渠道,同时降低融资成本,拟以公司名下有权处分的两项
专利作为质押担保,向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小额贷
款”)申请 3,000 万元融资,用于公司日常业务运营,期限最长不超过 1 年。深圳
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融资担保”)拟为公司上述贷款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此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董事会同意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用款需求办理有关贷款及质
押手续,并代表公司签署办理贷款及质押手续所需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
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额度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申请贷款额度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专利权质押担保也不构成公司的对外担保。
二、交易对手基本情况
1、贷款方
(1)贷款方名称: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深南东路 2028 号罗湖商务中 35 楼 10-
25 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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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定代表人: 樊庆峰
(4)成立日期: 2014 年 5 月 13 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060169615
(6)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是:专营小额贷款业务(不得吸收公众存款)。
2、担保方
(1)担保人名称: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71956268F
(3)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城东社区深南东路 2028 号罗湖商务中心
3510-23 单元
(4)法定代表人:刘苏华
(5)成立日期:2011 年 4 月 1 日
(6)营业期限:2011-04-01 至 2031-04-01
(7)注册资本:700,000 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为企业及个人提供贷款担保、信用证担保等
融资性担保;开展再担保业务;办理债券发行担保业务;兼营诉讼保全担保、履约
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
资;自有物业租赁。
(9)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及出资信息 持股比例
1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46.3356%
2 深圳市罗湖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27.0686%
3 深圳市财政金融服务中心 26.5958%
三、贷款及质押担保的基本情况
1、贷款人: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2
2、贷款币种和额度:人民币 3000 万元,公司可在贷款额度内按实际需求向金
融机构申请;
3、贷款期限:自授信额度合同生效之日起 360 日,贷款期间以实际签署的借款
合同约定的日期为准;
4、贷款利率:以双方实际签署的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为准;
5、质押担保的贷款额度:人民币 3000 万元;
6、担保措施:
(1)以公司名下有权处分的一项发明专利及一项实用新型专利作为质押担保,
两项专利分别是:一种光纤以太网交换机及控制方法(专利号:ZL201310098548.X)、
交换机外壳(专利号:ZL202020290262.7)。
(2)高新投融资担保为上述贷款向高新投小额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
保期限: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具体贷款条款及担保措施,以双方最终签署的贷款合同及保证合同为准。
公司管理层提请董事会授权,在上述贷款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实际用款需求办
理有关贷款及质押手续,并代表公司签署办理贷款及质押手续所需合同、协议及其
他法律文件。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以专利权质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额度事项,拓
宽了公司融资渠道,有助于公司更好的经营业务。同时,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
偿债能力较强,相关风险可控,不存在影响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融资担保事项的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行为。我们同意该事项的实施。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以自有专利权进行质押贷款,有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
化融资结构,不会影响公司相关专利权的正常使用,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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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监事同意公司以专利权质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额度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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