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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旺通信: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2022-03-01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以及《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
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
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过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熊伟、副总经理吴健、财务总监袁玲、
董事会秘书熊莹莹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我们认
为上述人员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高级
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具备胜任相关岗位职责和要求的能力,未发现上述人员
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或《公司章程》规定不能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亦未发现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等影响任职资格
的情形。本次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熊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吴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
理,同意聘任熊莹莹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袁玲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赖其寿、金江滨
                                                       2022 年 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