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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旺通信: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1-17  

                        证券代码:688618          证券简称:三旺通信        公告编号:2023-010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经公司全体监事
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的要求,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超女士主持召
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
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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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
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
(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
经成就,同意以 2023 年 1 月 16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65 名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 40.6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20.30 万股,授予
价格为 34 元/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0.30 万股,授予价格为 45 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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