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信仪器: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1-12-01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及《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作为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对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审查,现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一、关于补选高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事项
1、公司拟补选高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经审核,高伟先生未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国信证券禾信仪器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4.13%的财产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高伟先生与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担任董事的
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
入期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并已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3、公司《关于补选高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已经董事
会审议通过,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拟向建设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事
项
1、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开发区支行申
请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是为了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振和傅忠自愿为公司本次授信业务无偿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
公司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不涉及公司自有
资产抵押等情况;关联方为公司本次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未收取任何担
保费用,公司也未向其提供反担保,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2、公司《关于公司拟向建设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
保的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表决程序
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议
案。
三、关于公司拟向工商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事
项
1、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申请授
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是为了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振和傅忠自愿为公司本次授信业务无偿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
公司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不涉及公司自有
资产抵押等情况;关联方为公司本次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未收取任何担
保费用,公司也未向其提供反担保,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2、公司《关于公司拟向工商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
保的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表决程序
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议
案。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