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及《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作为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对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审查,现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事项 本次公司副总经理辞职事项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邵奇明先生辞去副总经理职务。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