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信仪器: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1-25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广
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广州禾信仪器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
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
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审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拟向浙商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事
项
1、公司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及接受关联方担保是为了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周振和傅忠自愿为公司本次授信业务无偿提供个人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
公司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不涉及公司自有
资产抵押等情况;关联方为公司本次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未收取任何担
保费用,公司也未向其提供反担保,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2、《关于公司拟向浙商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
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表决程序合法、
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议案。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