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信仪器: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22-04-26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广州禾信仪器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严谨细致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对公司2021年
度对外担保等情况进行了核查,现作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一、专项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800 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
保,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35%。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切
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内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二、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规范对
外担保行为,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属于正常
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决策程序合法、规
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