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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禾信仪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22-06-2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作为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禾信仪器”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
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就禾信仪器向广东省麦
思科学仪器创新研究院(以下简称“麦思研究院”)出租房屋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
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出租房屋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公司拟与关联方麦思研究院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向其出租位于广东省广州市
黄埔区新瑞路 16 号之一 3 号楼 501、601 的办公用房,作为研发办公场所。租赁
房屋建筑面积不超过 2,100 ㎡,租金为每月 62.00 元/㎡(含税),物业管理费为
每月 8 元/㎡(含税),停车位租金为每月 300 元/个(含税),租赁期限 1 年,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次房屋租赁合同项下交易金额不超过
2,500,000 元(含房屋租金、物业管理费、停车位租金等)。

    公司为麦思研究院的发起人之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
经理周振先生为麦思研究院理事会成员,结合麦思研究院的定位、功能及研究规
划,出于谨慎性的原则,认定麦思研究院为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房屋租赁事项
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与麦思研究院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向其出租位于广
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新瑞路 16 号之一 3 号楼 301,302,303,304,305,401,402,
403,404,405 的办公用房,租赁期限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元(含房屋租金、物业管理费、停车位租金等)。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或与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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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均未达到 3,000 万元以上,未达到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1%以上。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广东省麦思科学仪器创新研究院

    类型:民办非企业单位

    成立日期:2020 年 12 月 7 日

    注册资本:3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丁传凡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开源大道 11 号 A1 栋 301 室

    经营范围:科学仪器产业发展研究、技术开发及成果转化;科学仪器产业人
才培养;普及科学仪器知识以及开展相关的公益活动。(涉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方可开展。)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2,036.94 万元,净资产为 2,014.82 万元;麦思研究院为民办非企业单位,2021 年
度收入合计 2,000.00 万元,费用合计 285.43 万元,净利润为 1,714.57 万元。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为麦思研究院的发起人之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
经理周振先生为麦思研究院理事会成员,结合麦思研究院的定位、功能及研究规
划,出于谨慎性的原则,认定麦思研究院为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的名称和类别

    此关联交易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租出资产,
交易标的为位于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新瑞路 16 号之一 3 号楼 501、601 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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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房产位置: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新瑞路 16 号之一 3 号楼 501、601

    房屋所有权人: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拟出租面积:不超过 2,100 ㎡

    权属情况: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
让的情况,亦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妨碍权属转
移的其他情况。

    运营情况:本次交易标的位于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新瑞路 16 号之一 3 号
楼 501、601,公司拥有本次出租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系唯
一合法出租权人。本次岀租房屋及附属设施处于安全、可使用、可租赁的状态
并适用于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租赁价格以广州市办公楼市场价格及租赁房屋所在地区周边
办公楼、园区定价标准为参考,由公司与麦思研究院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
基础上协商确定。此次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符合交易公平原则,并按照相关规
定履行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结果不会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及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出租方(甲方):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广东省麦思科学仪器创新研究院

    2、租赁期限: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

    3、租金及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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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 62 元/月/㎡(含税),合计为 1,562,400 元(大写:壹佰
伍拾陆万贰仟肆佰元整)。

    租金按月结算,由乙方在每月 5 号之前结清本月租金,甲方收到所有款项后
应出具发票。乙方向甲方支付款项的时间以款项进入甲方指定结算账户之日为付
款日。

    4、其他费用

    该房屋租金不包括乙方在租赁场所期间发生的水、电、通讯等各种能源通讯
费用及物业费、维修费;上述费用自租赁场所交付乙方之日起由乙方承担。租赁
期限内,物业管理费为每月 8 元/㎡(含税),停车位租金为每月 300 元/个(含
税)。

    5、保证金

    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甲方缴纳 2 个月租金(首
年首月)作为履约保证金,总计 260,400 元(大写:贰拾陆万零肆佰元整)。

    租赁期间,如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财产损失的或有其他违约行
为的,甲方有权从该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划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及/或甲方由此
遭受的实际损失,甲方扣划后将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须于收到上述通
知后七日内,向甲方补足被扣划的履约保证金,除非此时本合同已解除。如乙方
未能在上述期间内补足履约保证金,逾期超过 10 个工作日,甲方有权直接解除
合同。

    租赁期满,乙方结清房租及其他费用,履行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并按期搬
出后 15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给乙方。

    如租赁期未满,提前退租,乙方应结清房租及其他费用,履行完本合同所约
定的义务并按期搬出。履约保证金不会返还给乙方。

    (二)履约安排

    麦思研究院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经营及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关
联交易协议中已就协议双方的违约责任做出明确规定,就乙方不按照约定支付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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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及其他应付费用等情况做出适当的保护公司利益的合同安排。公司与麦思研究
院将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六、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向关联方出租房屋,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
所需,具有合理的商业理由,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利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
交易过程在双方平等协商达成的交易协议的基础上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利益的情形,交易结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
司的经营独立性。

    七、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1、 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周振、傅忠已回避表决。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
 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公司本次
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交易具备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
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关于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关
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同意本次议案。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禾信仪器向麦思研究院出租房屋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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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等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公司已对本次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合规。

    2、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交易过程在双方平等协
商达成的交易协议的基础上实施,定价公允;本次关联交易系是公司业务发展及
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具有合理的商业理由,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利用效率,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禾信仪器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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