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 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信仪器”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对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股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7 月 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广州禾 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20 号), 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7,500,000 股,并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 69,997,606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4,246,175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55,751,431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含战略配售股份),限 售期均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涉及股东 数量为 1 名,对应限售股数量为 1,7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001%。 2、除战略配售限售股外,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部 分限售股涉及股东数量为 7 名,对应限售股数量为 21,342,484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30.4903%。 上述共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合计为 8 名,对应限售股份数量为 23,092,484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32.9904%,。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起上市流通。 1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相关股东的相关限售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 股的有关承诺如下: (一)公司股东昆山市国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国科”)承 诺: 1、自禾信仪器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禾信仪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 前股份”),也不由禾信仪器回购本企业持有的首发前股份。 2、本企业如未能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承诺时,相应减持收益归禾信仪 器所有。 3、本企业承诺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股份锁定承诺事项,在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股份 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承诺不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 减持行为。 4、本企业在持有的禾信仪器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 将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允许的合规方式进行减持,减持方式包 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定的方式。 5、本企业持有的禾信仪器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本企 业持有首发前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百,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如遇除权除 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应作相应调整),实际操作按市场情况决策。 6、如本企业未能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期限、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本 企业承诺相应减持收益归禾信仪器所有。 7、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禾信仪器首发前股份的,减持程序需严格遵 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2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二)公司股东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富泰克”)承诺: 1、自禾信仪器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禾信仪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禾信仪器 回购本企业持有的首发前股份。 2、本企业如未能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承诺时,相应减持收益归禾信仪 器所有。 3、本企业承诺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股份锁定承诺事项,在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股份 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承诺不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 减持行为。 4、本企业在持有的禾信仪器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 将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允许的合规方式进行减持,减持方式包 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定的方式。 5、本企业持有的禾信仪器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本企 业持有首发前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百,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如遇除权除 息事项, 上述发行价格应作相应调整)。 6、如本企业未能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期限、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本 企业承诺相应减持收益归禾信仪器所有。 7、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禾信仪器首发前股份的,减持程序需严格遵 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 3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三)公司股东广州科技金融创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金创投”) 承诺: 1、自禾信仪器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禾信仪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禾信仪器 回购本企业持有的首发前股份。 2、本企业如未能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承诺时,相应减持收益归禾信仪 器所有。 3、本企业承诺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股份锁定承诺事项,在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股份 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承诺不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 减持行为。 4、本企业在持有的禾信仪器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 将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允许的合规方式进行减持,减持方式包 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定的方式。 5、本企业持有的禾信仪器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本企 业持有首发前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如遇除权除 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应作相应调整)。 6、如本企业未能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期限、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本 企业承诺相应减持收益归禾信仪器所有。 7、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禾信仪器首发前股份的,减持程序需严格遵 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 4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四)公司股东广州凯得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得创投”) 承诺: 1、自禾信仪器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禾信仪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禾信仪器 回购本企业持有的首发前股份。 2、本企业如未能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承诺时,相应减持收益归禾信仪 器所有。 (五)公司股东厦门金广叁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 广叁号”)承诺: 1、自禾信仪器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禾信仪器首发前股份,也不由禾信仪器回购本企业持有的首发 前股份。 2、本企业如未能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承诺时,相应减持收益归禾信仪 器所有。 3、本企业承诺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股份锁定承诺事项,在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股份 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承诺不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 减持行为。 4、本企业在持有的禾信仪器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 将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允许的合规方式进行减持,减持方式包 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定的方式。 5、本企业持有的禾信仪器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本企 业持有首发前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如遇除权除 5 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应作相应调整)。 6、如本企业未能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期限、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本 企业承诺相应减持收益归禾信仪器所有。 7、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禾信仪器首发前股份的,减持程序需严格遵 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六)公司股东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金广 1 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金广 1 号”)承诺: 1、自禾信仪器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禾信仪器首发前股份,也不由禾信仪器回购本企业持有的首发 前股份。 2、本企业如未能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承诺时,相应减持收益归禾信仪 器所有。 (七)公司股东蔡亦勇承诺: 1、自禾信仪器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禾信仪器首发前股份,也不由禾信仪器回购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 份。 2、本人如未能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承诺时,相应减持收益归禾信仪器 所有。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 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23,092,484 股 6 1、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1,750,000 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 股份数量。 2、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 21,342,484 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9 月 13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占 本次上市流 序 股东 持有限售股数 剩余限售股 公司总股本比 通数量 号 名称 量(股) 数量(股) 例(%) (股) 1 昆山国科 6,968,636 9.9555 6,968,636 0 2 盈富泰克 4,645,760 6.6370 4,645,760 0 3 科金创投 4,229,408 6.0422 4,229,408 0 4 金广叁号 2,859,412 4.0850 2,859,412 0 国信证券-中信银行 -国信证券禾信仪器 5 1,750,000 2.5001 1,750,000 0 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 6 金广 1 号 1,050,000 1.5001 1,050,000 0 7 蔡亦勇 975,610 1.3938 975,610 0 8 凯得创投 613,658 0.8767 613,658 0 合计 23,092,484 32.9904 23,092,484 0 注 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四位小数; 注 2: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7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1 首发限售股 21,342,484 12 2 战略配售股 1,750,000 12 合计 23,092,484 -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禾信仪器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 的要求; 2、禾信仪器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符 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的要求;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禾信仪器本次申请解除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 售股限售的相关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 的承诺; 4、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禾信仪器与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 市流通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以下无正文)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