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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禾信仪器: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9-21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广州禾信仪器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广州禾信
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
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相关事
项进行审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发
行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系结合公司经营发
展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行业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公司现状及发展战略,
充分说明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的影响,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
案

     经审查,《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
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融资规划、财务状况
等情况,充分论证了本次发行实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
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本次
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以及本次发行对原股东权益或者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及填补的具体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的议案

     经审查,《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对于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等作出了充分
的说明,有利于投资者全面了解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广州
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我们认为:公司已披
露的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
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的分
析、相关填补措施及承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制定的《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
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完善了公司分红决策机制和监督机制,有利于建立对投资
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制定的《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合理保护了债券持有人利益,兼顾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公司 2022 年 6 月 30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的
议案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与财
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
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
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不存在重大缺陷。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十一、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经审查,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变更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利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查,本次变更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利率,定价公允,符合公司
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关联董事
已回避表决,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