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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迅捷兴:迅捷兴: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江西信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有关增资扩产补充协议书的公告2021-07-24  

                            证券代码:688655        证券简称:迅捷兴     公告编号:2021-010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江西信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
    理委员会签署有关增资扩产补充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协议拟在原已完成的第一期工程基础上,增加预计 3 亿元投资额用
        于新增产能并打造智能化工厂项目。
        根据《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补充协议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能否生效存在不确定性。
        本协议的签订本年度内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一、对外投资概述
    1、2011 年 4 月 1 日江西信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原为“江西
信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信丰高新管委会”)与深圳市迅捷兴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深圳市迅捷兴电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签订了《江西信丰工业园区项目合同书》(以下简称“《项目合同书》”),为
有效推进项目实施,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信丰迅捷兴
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丰迅捷兴”),作为《项目合同书》实施主体。
    《项目合同书》原约定的项目投资额为 3 亿元。为应对市场需求,公司结合
自身投资计划增加投资额用于新增产能并打造智能化工厂项目。经各方友好协商,
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信丰迅捷兴与信丰高新管委会签署《关于<项目合同书>之增资
扩产项目补充协议书》(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书”)。
    2、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
并全票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江西信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署
有关增资扩产补充协议书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该事项需经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本次签署《补充协议书》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江西信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本次签约对象江西信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具备履约能力,与公司
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二)信丰迅捷兴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工业园区绿源大道
    成立时间:2011 年 11 月 15 日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马卓
    经营范围:线路板及其它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国家有法律、法规
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
    信丰迅捷兴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江西信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信丰迅捷兴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就乙方在信丰投资增资扩产项目的有关事项达成合同条款的主要
内容如下:
    1、乙方承诺项目总投资 60000 万元以上(人民币下同),其中固定资产投
资 50000 万元以上。第一期工程于 2016 年 12 月竣工投产,其中《项目合同书》
约定的总投资 30000 万元、固定资产投资 21000 万元等内容已经全部完成;第二
期工程于 2021 年 9 月开工建设,2021 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 2000 万元,2022 年
完成固定资产投资 10000 万元 ;2023 年 10 月 31 日前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
50000 万元以上。(说明:乙方同时承诺一定年限内,每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和税
收贡献达到一定金额。)
    2、为鼓励园区企业加大投资,合同中就乙方享受厂房租赁补贴政策、享受
装修补贴政策、享受新购设备补贴政策、税收奖补政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补贴条
件、补贴金额/比例等予以了明确约定。
    3、根据合同约定,甲方还向乙方提供 30 亩土地,用于乙方建设员工宿舍、
专家宿舍、专业技术人才宿舍,并在宿舍土建施工时按每亩一定金额返还给乙方
土地款,用于企业基础设施建设。
    4、根据合同约定,本协议需经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
批通过后生效,甲方、乙方及县政府办、县司法局、县商务局、项目服务单位各
存一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项目有关的资金来源为募集资金、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等。
    本次协议签订主要是因为信丰迅捷兴现有的厂区场地内的产能已无法满足
订单增加的需要,增加投资目的主要是为了扩大产能并着手筹建智能化工厂项目;
同时为了鼓励园区企业加大投资,信丰高新管委会给予企业一定政策支持。协议
的签署,符合国家政策以及公司的发展规划,有利于扩大公司的产能和业务承接
能力,更好地发挥规模效应,在巩固现有客户的基础上扩大客户群体,提升公司
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本协议签订本年度内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公司敬请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
    1、经营风险
    (1)本补充协议书中乙方承诺的实现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等多种因素的
影响,项目实施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以及投资后未达预期收益的风险。
    (2)本补充协议书有关政府优惠政策,与公司固定资产累计投资进度、税
收贡献等相关联,享受优惠政策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财务风险
    (1)本次投资规模较大,在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并投入使用后,可能面临因
固定资产折旧增加而影响公司合并报表盈利能力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有关项
目的实施进展,审慎经营,同时积极采取适当的策略及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
    (2)与固定资产有关项目投资额较大,短期内可能导致公司现金支出增加,
给公司带来一定的资金压力,公司将严格控制财务风险,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
提下逐步投入资金。
    3、管理风险
    随着信丰迅捷兴的业务规模不断增加,对公司的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司
将持续完善管理流程,强化管理力度,保证对公司各项业务进行有效管控。
    六、上网公告附件
    1、《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关于<项目合同书>之增资扩产项目补充协议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