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捷兴:2021-012: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8-10
证券代码:688655 证券简称:迅捷兴 公告编号:2021-012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8 月 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四东宝工业区 G 栋三楼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7
普通股股东人数 2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61,263,08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61,263,08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45.9278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5.927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马卓先生主持召开。会议采用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均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
作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出席 3 人,董事杨维舟因疫情管控无法参加;独立董事
杨文杰因参加深圳证监局现场检查无法参加;独立董事刘丹凤因在外地出差
无法参加。以上三人均向董事会请假;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江西信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
署有关增资扩产补充协议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61,263,089 100 0 0 0 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均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同意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曹平生、程兴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
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