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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迅捷兴: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1-08-3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1 年 5 月 11 日,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迅捷兴”、
    “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管理办法(试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
    定,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迅捷兴
    的保荐机构,对迅捷兴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为 2021 年 5 月 1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半年度,民生证券对迅捷兴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
1        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
                                                  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机构已与迅捷兴签署了保荐及承销
         开始前,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   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
2
         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   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备案。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
                                                  2021 年上半年,迅捷兴在持续督导期
         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
3                                                 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
         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   2021 年上半年,迅捷兴在持续督导期
4
         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   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
         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2021 年上半年,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   通、定期及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迅
5
         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捷兴经营情况,对迅捷兴开展持续督导
                                                  工作。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2021 年上半年,保荐机构督导迅捷兴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6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
                                          1
                                              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   保荐机构督促迅捷兴依照相关规定健全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和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督
7
     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导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行为
     员的行为规范等。                         规范。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2021 年上半年,保荐机构对迅捷兴的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
                                              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
     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
8                                             核查,迅捷兴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
                                              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
     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
                                              的规范运行。
     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
     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2021 年上半年,保荐机构督促迅捷兴
9    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   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
     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
     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
     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
     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   2021 年上半年,保荐机构对迅捷兴的
10   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   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
     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
     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
     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
                                              2021 年 上 半 年 , 迅 捷 兴 及 其 控 股 股
     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
11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
                                              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
     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21 年 上 半 年 , 迅 捷 兴 及 其 控 股 股
     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
12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
     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
                                              况。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
     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
                                              2021 年上半年,经保荐机构核查,迅
     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
13                                            捷兴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
                                              告的情况。
     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
     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应督促上市
     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
                                              2021 年上半年,迅捷兴未发生前述情
14   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
                                              况。
     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
     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
                                      2
     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
     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
     情形。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
     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本所要求
     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
     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
     (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2021 年上半年,不存在违反该规定的
15
     (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 情况。
     等;
     (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
     下降 50%以上;
     (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宏观经济及下游市场需求波动带来的风险

     印制电路板是电子产品的关键电子互连件,其发展与下游行业联系密切,
 与全球宏观经济形势相关性较大。宏观经济波动对 PCB 下游行业如工业控制、
 汽车电子、医疗器械、通信设备、消费电子等行业将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进
 而影响 PCB 行业的需求。

     若下游行业需求波动导致客户 PCB 产品需求下降,且公司未能及时通过调
 整客户和订单结构来有效应对,将会造成公司销售收入下降,对经营业绩产生
 不良影响。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原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较高,主要原材料包括覆铜板、铜
 球、铜箔、半固化片和金盐,前述主要原材料受铜价、石油和黄金的价格影响
 较大。
                                      3
    若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而公司不能有效地将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压力转移
或不能通过技术工艺创新抵消原材料成本上涨的压力,又或在价格下降时未能
做好存货管理,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

    公司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占公司流动资产的比例较大。未来随着公司经
营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余额和应收票据将随之增长。如果主要客户的财务状
况突然出现恶化,将会给公司带来应收票据、应收账款无法及时收回的风险。

    (四)市场竞争加剧且市场规模与行业龙头企业存在较大差距的风险

    公司与行业龙头企业兴森科技、崇达技术相比,公司在经营规模、市场占
有率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伴随着国内 PCB 企业纷纷扩产,未来市场竞争可能
加剧,竞争对手可能利用其资金优势加大投入,如若生产管理、技术水平以及
产品质量不能持续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五)产品研发与工艺技术革新的风险

    样板主要应用于客户研发阶段,对于生产样板的 PCB 企业来说,技术要求
高,同时样板企业平均订单面积更小,客户较分散,不同客户的产品技术要求
存在一定差异,这对 PCB 样板企业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

    PCB 生产企业主要通过在生产实践中不断研发、积累,形成各自的核心技
术。未来公司若无法保持对新技术的吸收应用以及对新产品、新工艺的持续开
发,公司将面临产品研发与工艺技术落后的风险。

    (六)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PCB“样板”企业,不仅需要具备对产品结构、制造工艺进行深入研究和创
新开发的能力,以帮助客户快速完成新产品开发、抢占市场先机,还需要具备
满足客户优化产品的设计布局、提升产品稳定性需求的能力。因此,PCB 企业
必须拥有大量的高素质综合型人才。

    综合型专业人才的培育往往需要经过大量的知识体系训练和长期的行业经
验积累,耗时较长。而 PCB 行业内具备一定规模的企业数量较多,竞争激烈,

                                   4
行业内的人才流动频繁。若未来核心技术人员大面积流失,公司生产经营尤其
是新产品研发将受到较大的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无。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1 年上半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6 月       2020 年 1-6 月/6 月   本期比上年同期
       项目
                            30 日                     30 日              增减(%)
营业收入                      28,662.82                 19,901.25                44.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3,613.12                  2,345.09                53.33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3,462.69                  2,116.12                62.81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2,452.44                  3,268.23               -24.96
流量净额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62,025.16                 38,406.52                61.45
的净资产
总资产                        84,659.54                 58,126.26                47.49

    2021 年上半年,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所示:
                     2021 年 1-6 月/6 月       2020 年 1-6 月/6 月   本期比上年同期
       项目
                            30 日                     30 日              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
                                    0.32                      0.23               39.13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32                      0.23               39.13
(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基本每股收益                      0.31                      0.21               47.62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7.67                      6.91   增加 0.76 个百分点
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7.35                      6.24   增加 1.11 个百分点
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
                                    6.68                      6.27   增加 0.41 个百分点
的比例(%)

    2021 年上半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变动的原因如下:


                                           5
    2021 年上半年,全球 PCB 下游应用领域印制线路板需求旺盛。随着新一代
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等行业发展进入提速期,公司积极拓展通信设备、汽车
电子等领域客户。与此同时,随着信丰迅捷兴产能进一步释放,共同带动了公
司 2021 年上半年营业收入较 2020 年同期增长 44.03%。

    2021 年上半年,主要受营业收入提升较快的影响,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较 2020 年同期增长 53.33%。

    2021 年上半年,受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提升的影响,公司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 2020 年同期下降 24.96%。

    2020 年下半年及 2021 年上半年,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较好,盈利能力持续
提升。另外,2021 年上半年,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339 万股,发行价格为 7.59 元/股,扣除发行费用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005.52 万元,从而共同导致公司 2021 年 6 月 30 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及总资产水平较 2020 年同期分别增长 61.45%、47.49%。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专注于印制电路板样板、小批量板的制造,产品和服务以“多品种、
小批量、高层次、短交期”为特色,致力于满足客户新产品的研究、试验、开
发与中试需求,产品广泛应用于安防电子、工业控制、通信设备、医疗器械、
汽车电子、轨道交通等领域。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为一站式服务的先发优势、技术和产品全面、
客户资源丰富及产品质量优势等。2021 年上半年公司生产经营状态较好,营业
收入及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水平较 2020 年同期分别提升 44.03%、53.33%。公
司始终将工艺技术研究与新产品开发作为公司发展的重要支撑,持续进行研发
投入,2021 年上半年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 6.68%。与此同时,为
了对研发成果进行保护,发行人持续对相关研发成果申请专利。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取得 17 项发明专利、183 项实用新型专利、23 项软件著作权。

    综上所述,2021 年上半年,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进展
                                   6
    (一)研发支出变化情况

    公司始终将工艺技术研究与新产品开发作为公司发展的重要支撑,持续引
进研发人员进行研发投入。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研发人员共计 120 人,
占 全 体 员 工 人 数 的 比 例 为 11.59% 。 2021 年 1-6 月 , 公 司 研 发 投 入 合 计
1,916.87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6.68%,较 2020 年同期提升 53.44%。

    (二)研发进展

    公司深耕 PCB 行业多年,在生产实践中不断总结、提高和完善工艺技术水
平。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已积累了选择性局部镀镍金板生产技术、盲埋孔板
生产技术、厚铜板生产技术、高频高速板生产技术、服务器板生产技术、高精
密多层板生产技术、LED 板生产技术、高精度阻抗和线性电阻板生产技术、挠
性板及刚挠结合板生产技术等多项 PCB 生产技术。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均为自
主创新,多项核心技术处于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并已全面应用在各主要产品
的设计当中,实现研发成果的有效转化。

    2021 年上半年公司新增发明专利 1 项、实用新型专利 7 项、软件著作权 2
项目,研发成果显著。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在研项目 23 项,包括新能
源汽车充电站超厚铜 PTFE 电路板开发、车载 BSD 雷达天线板技术研发、一种
5G 电路板的叠层结构开发及基于 5G 高频高速印制线路板材料工艺技术研发等
应用于 5G 通信设备、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多项研发项目。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61 号),公司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339 万股,发行价格为 7.59 元/股,募集资
金 总 额 为 253,430,100.0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的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200,055,177.4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2125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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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2021 年 4 月 30 日实际到账募集资金总额                                     217,873,496.23
 减:募投项目支出                                                                          0
 减:支付与本次发行权益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                                   -12,985,283.01
 减:购买杭州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                                         -30,000,000.00
 减:购买中国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                                         -95,000,000.00
 减:购买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                                         -80,000,000.00
 加:报告期内利息收入                                                           273,437.71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期末余额                                                161,650.93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
 冻结及减持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马卓。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2021 年半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合计持股    合计持股比       年度的质
 姓名       公司职务
                        (万股)        (万股)       (万股)        例         押、冻结及
                                                                                    减持情况
            董事长、
 马卓                     5,157.31         104.68       5,261.99        39.45%        无
            总经理
 马颖         董事             190.36              -      190.36         1.43%        无
 李铁         董事                 -        87.80          87.80         0.66%        无
杨维舟        董事                 -        74.01          74.01         0.55%        无
            监事、核
张仁德      心技术人            80.94              -       80.94         0.61%        无
                员
刘志明        监事                 -         6.44           6.44         0.05%        无
 王丹         监事                 -         5.13           5.13         0.04%        无
 杜勇       副总经理               -        35.65          35.65         0.27%        无
            董事会秘
吴玉梅                             -        26.93          26.93         0.20%        无
                书
刘望兰      财务总监               -        25.15          25.15         0.19%        无

         2021 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
 持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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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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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耀                     肖晴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