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捷兴: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04-22
证券代码:688655 证券简称:迅捷兴 公告编号:2022-012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 年 5 月 12 日 15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四东宝工业区 G 栋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5 月 12 日
至 2022 年 5 月 1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4 《2021 年财务决算报告》 √
5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7 √
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
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
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
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88655 迅捷兴 2022/5/6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2 年 5 月 11 日(星期三)上午 9:30–11:30,下午 1:30 -4:30
(二)登记地点: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四东宝工业区 G 栋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
理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 2022
年 5 月 11 日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
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
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
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
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
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
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
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注意事项
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鼓励全
体股东优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二)本次现场会议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需自理;
(三)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
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玉梅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四东宝工业区 G 栋三楼
邮编:518000
电话:0755-33653366-8210
传真:0755-33653366-8822
邮箱:zqb@jxpcb.com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5 月 12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 《2021 年财务决算报告》
5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
案的议案》
7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拟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