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捷兴: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3-21
证券代码:688655 证券简称:迅捷兴 公告编号:2023-012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3 月 2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四东宝工业区 G 栋三楼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6
普通股股东人数 1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79,322,08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79,322,08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9.466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9.466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是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以现场和通讯的方式出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以现场的方式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78,372,088 98.8024 950,000 1.1976 1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19,357,988 95.3220 950,000 4.6780 1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19,357,988 95.3220 950,000 4.6780 1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19,357,988 95.3220 950,000 4.6780 1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票 比例
序 票数 票数
(%) (%) 数 (%)
号
《关于公司
2023 年 度 董
1 11,284,688 92.2352 950,000 7.7648 1 0.0000
事、监事薪酬
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
2 11,284,688 92.2352 950,000 7.7648 1 0.0000
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
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
3 11,284,688 92.2352 950,000 7.7648 1 0.0000
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
案》
《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
4 2023 年限制性 11,284,688 92.2352 950,000 7.7648 1 0.0000
股票激励计划
有关事项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议案 2、议案 3、议案 4 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议案 2、议案 3、议案 4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议案 2、议案 3、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股东马卓及其一致行
动人深圳市吉顺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莘兴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和马颖回避表决;
4、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情况:根据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 日披露的《关于独立董
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公司独立董事洪芳
女士接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其作为征集人,在 2023 年 3 月 16 日至 2023
年 3 月 17 日期间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
东征集投票权。截至征集时间结束,无股东向征集人委托投票。本次股东大
会委托独立董事洪芳女士投票的股东 0 名,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曹平生、蔡腾飞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
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