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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迅捷兴: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2023-04-2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迅
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迅捷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迅捷兴开展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及子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
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
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
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的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
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
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等跟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拟开展的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利率互换业务、外
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

    2、业务规模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 5,000 万美元(额
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额度有效
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3、授权事项

    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方案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签署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相关协议等相关事项。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
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外汇产
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
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
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
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6、其他风险:在具体开展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准确、及时、完整地
记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应对套期保值业务带来的上述风险,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
基本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保密、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
险处理程序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可最大限度避免制度不完善、工作程序不恰
当等因素造成的操作风险;
   2、公司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
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
汇交易;

   3、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损失,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
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4、公司审计部门将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
规性进行监督检查,对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五、履行的程序

   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
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
用;同时,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设立审计部门对相关
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公司内控制度健全且有效执行。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在会议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独立意见。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 耀              肖 晴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