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康药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2022-09-08
证券代码:688658 证券简称:悦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2-045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宁波惟精昫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惟精昫
竔”)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焓湜枫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焓湜枫德”)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涉及要
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惟精昫竔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26,749,535 股,持有公
司股份比例减少至 5.94%;其一致行动人焓湜枫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4,137,680 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减少至 0.92%。两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数量为 30,887,215 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减少至 6.86%。
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减持,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化。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6 日收到公司股东惟精昫竔及其一致行动人焓湜枫德出
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数量达到 1%的告知函》,其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 名称 宁波惟精昫竔股权投资合伙企 宁波焓湜枫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披露 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
义务 注册地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西路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西路
人基 址 88、76 号鄞城大厦 B 幢 1 层 88、76 号 B 幢 1 层 523 室
本信 522 室
息 权益变 2022 年 1 月 10 日至 2022 年 9 2022 年 1 月 10 日至 2022 年 9 月
动时间 月5日 5日
权益 股东名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 减持比
变动 称 (股) 例
明细 惟精昫 大宗交易 2022/1/10- 人民币普 1,690,000 0.38%
竔 2022/1/14 通股
集中竞价交易 2022/8/23- 人民币普 2,160,465 0.48%
2022/9/5 通股
焓湜枫 大宗交易 2022/1/10- 人民币普 460,000 0.10%
德 2022/9/5 通股
集中竞价交易 2022/8/29- 人民币普 202,200 0.04%
2022/9/5 通股
合计 4,512,665 1.00%
1.本 次 权 益 变 动 后 ,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惟 精 昫 竔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数 量 为
26,749,535 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减少至 5.94%;其一致行动人焓湜枫德持有公
司股份数量为 4,137,680 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减少至 0.92%。两者合计持有公
司股份数量为 30,887,215 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减少至 6.86%。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
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 占公司总 股数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股本比例
惟精昫竔 无限售条 30,600,000 6.80% 26,749,535 5.94%
件流通股
焓湜枫德 无限售条 4,799,880 1.07% 4,137,680 0.92%
件流通股
合计 35,399,880 7.87% 30,887,215 6.86%
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
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前期披露的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以及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
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后续将视情况继续实施本轮减持计划,并履行相应
的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
动报告书。
5、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承诺的情况。公司将继续
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