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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悦康药业: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4月修订)2023-04-28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p限|




       章   程




    〇O四o修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 1
第章      经营宗í和范围 ......................................................................................................................... 2
第O章     股 份 ......................................................................................................................................... 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2
    第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第O节     股份转 ............................................................................................................................. 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b ......................................................................................................................... 7
    第一节    股 东 ................................................................................................................................. 7
    第节      股东大b的一般规定 ......................................................................................................... 9
    第O节     股东大b的召集 ............................................................................................................... 13
    第四节    股东大b的提案P通知 ................................................................................................... 15
    第五节    股东大b的召开 ............................................................................................................... 16
    第}节     股东大b的表决和决° ................................................................................................... 19
第五章    董b ....................................................................................................................................... 25
    第一节    董  ............................................................................................................................... 25
    第节      独立董 ........................................................................................................................... 28
    第O节     董b ............................................................................................................................... 30
    第四节    总经理及w他高管理人员 ........................................................................................... 36
第}章     监b ....................................................................................................................................... 38
    第一节    监  ............................................................................................................................... 38
    第节      监b ............................................................................................................................... 39
第七章    áb制度1利润V配和 ........................................................................................... 41
    第一节    áb制度 ................................................................................................................... 41
    第节      利润V配 ........................................................................................................................... 41
    第O节     内部 ........................................................................................................................... 46
    第四节    b师á所的聘任 ....................................................................................................... 46
第{章     通知P|告 ............................................................................................................................... 47
第九章    合并1V立1增资1减资1解散和清算 ............................................................................... 48
    第一节    合并1V立1增资和减资 ............................................................................................... 48
    第节      解散和清算 ....................................................................................................................... 49
第十章    修改章程 ................................................................................................................................... 51
第十一章     则 ................................................................................................................................... 5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维悦康药业集团股份p限|(Q简<|=)1股东和债权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的组和行~,y据:中_人民共和国|
         法;(Q简<:|法;=)1:中_人民共和国证券法;(Q简
         <:证券法;=)1:P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P`规则;:P`|
         章程指引;及w他规范性文的规定,制本章程2


第条     |系依照:|法;的规定,由悦康药业集团p限|(Q简<悦
         康p限=)原登在的全体股东共\作~发起人,发起设立方式由
         悦康p限整体更设立的股份p限|2| 2019  5 o 31 在
         X`工商行管理局X经济术开发区V局注登,×得营业
         执照2


第O条    | 2020  11 o 6 经P海证券交易所x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员b(Q简<中国证监b=)\意发行注,首l向社b
         |_发行人民_n通股 9,000 万股, 2020  12 o 24 在P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P`2


第四条   |注]
         |中文]悦康药业集团股份p限|
         |英文]YOUCARE PHARMACEUTICAL GROUP CO.,LTD.


第五条   |Q所X`X经济术开发区宏达中路 6 ÷2
         邮编码1001762


第}条    |注资本~人民_ 45,000 万S2


第七条   |~永久`续的股份p限|2


第{条    董长~|的法定表人2


第九条   |的资本TV~等额股份,股东认购的股份~限对|°任,
         |全部对|的债á°任2


第十条   |章程自生效之起,即成~规范|的组P行~1|P股东1

                            1
           股东P股东之间权利义á关系的xp法律束力的文,对|1股
           东1董1监1高管理人员xp法律束力的文2依据本章程,
           股东可起诉股东,股东可起诉|董1监和高管理人员,
           股东可起诉|,|可起诉股东1董1监和高管理人员2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高管理人员是指|的总经理1副总经理1董b秘书1
           á总监2

第十条     |y据中国共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党组1开展党的活ú2
           |~党组的活ú提供必要条2


                  第章           经营宗í和范围

第十O条    |的经营宗í是营造全球喜悦,关爱人类健康2高±量的品
           研发~ü,W的生制造~础,完善的业链~依托,
           国内国×发展并举,O断开ó创,在实|社b值的\时,~
           股东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2


第十四条   |的经营范围是许可ù目药品生药品托生道路°物
           输Ot险°物2依法经批准的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方可开展经营活ú,x体经营ù目相关部门批准文或许可证~
           准一般ù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术服á1术开发1术
           咨询1术交流1术转1术è广°物进出口术进出口
           进出口理W工品生O许可类W工品2除依法经
           批准的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开展经营活ú2


                      第O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的股份采×股票的形式2


第十}条    |股份的发行,实行|1|l的原则,\种类的每一股份xp\
           等权利2


           \l发行的\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和格应`相\任何WO

                                  2
           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支付相\额2


第十七条   |发行的股票,人民_标明面值,每股面值~ 1 S人民_2


第十{条    |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结算p限°任|P海V|集中
           `管2


第十九条   |整体更~股份p限|时的股份总数~ 36,000 万股,发起人共
           p 26 ],发起人的]1认购的股份数1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Q

                                                              缴付情况
                                   认购的股
                发起人]                          出资数额
                                   份数(股)                   出资时间     出资方式
                                                   (S)
           阜阳悦永ú信息咨询
                                  180,240,120   180,240,120   2019.5.15    净资
           p限|
           霍尔果O荣股权投资
           管理合a企业(p限合      14,400,000    14,400,000    2019.05.15   净资
           a)

           中信证券投资p限|       11,999,880    11,999,880    2019.05.15   净资

           宁波鹏力股权投资合a
                                   8,399,880     8,399,880    2019.05.15   净资
           企业(p限合a)
           宁波国维璟开股权投资
                                   6,000,120     6,000,120    2019.05.15   净资
           合a企业(p限合a)
           金石翊康股权投资(杭
                                   2,999,880     2,999,880    2019.05.15   净资
           州)合a企业(p限合a)
           宁波意泰润暎股权投资
                                   6,000,120     6,000,120    2019.05.15   净资
           合a企业(p限合a)
           福州济峰股权投资合a
                                   283,320       283,320      2019.05.15   净资
           企业(p限合a)
           X厚德成长投资p限
                                   9,000,000     9,000,000    2019.05.15   净资
           |
           金石灏沣股权投资(杭
                                   2,999,880     2,999,880    2019.05.15   净资
           州)合a企业(p限合a)
           共青城博仁投资管理合
                                   6,000,120     6,000,120    2019.05.15   净资
           a企业(p限合a)
           霍尔果德峰股权投资
           管理合a企业(p限合      12,780,000    12,780,000    2019.05.15   净资
           a)


                                   3
         霍尔果德仁股权投资
         管理合a企业(p限合       7,200,000     7,200,000    2019.05.15   净资
         a)
         霍尔果德盛股权投资
         管理合a企业(p限合       1,800,000     1,800,000    2019.05.15   净资
         a)
         宁波焓湜枫德股权投资
                                 4,799,880     4,799,880    2019.05.15   净资
         合a企业(p限合a)
         霍尔果合和股权投资
         管理合a企业(p限合       5,400,000     5,400,000    2019.05.15   净资
         a)
         潮溪(宁波)资管理p
                                 6,000,120     6,000,120    2019.05.15   净资
         限|
         霍尔果雨润o泽股权
         投资管理合a企业(p限     5,400,000     5,400,000    2019.05.15   净资
         合a)
         苏州济峰股权投资合a
                                 1,516,680     1,516,680    2019.05.15   净资
         企业(p限合a)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厚扬
         天灏股权投资中心(p限    4,200,120     4,200,120    2019.05.15   净资
         合a)
         宁波惟精昫竔股权投资
                                30,600,000    30,600,000    2019.05.15   净资
         合a企业(p限合a)
         霍尔果锦然股权投资
         管理合a企业(p限合      12,780,000    12,780,000    2019.05.15   净资
         a)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厚扬
         天弘股权投资中心(p限    7,799,760     7,799,760    2019.05.15   净资
         合a)
         霍尔果汇龙股权投资
         管理合a企业(p限合       5,400,000     5,400,000    2019.05.15   净资
         a)
         P海济凡企业管理咨询
                                 4,200,120     4,200,120    2019.05.15   净资
         合a企业(p限合a)
         阜阳达商á信息咨询
                                 1,800,000     1,800,000    2019.05.15   净资
         p限|

                 合             360,000,000   360,000,000       -         -


第十条   |的股份总数~ 45,000 万股,均~人民_n通股2

                                 4
第十一条   |或|的子|(包括|的属企业)O赠P1垫资1保1
           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2


                     第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十条     |y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1行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
           bV别作出决°,可采用Q列方式增à资本


           (一)   |开发行股份
           ()     非|开发行股份
           (O)    向p股东派红股
           (四)   |金转增股本
           (五)   法律1行法规规定及中国证监b批准的w他方式2


第十O条    |可减少注资本2|减少注资本,应`按照:|法;
           及w他p关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理2


第十四条   |O得收购本|的股份2但是,pQ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   减少|注资本
           ()     P持p本|股份的w他|合并
           (O)    将股份用员工持股T或者股权激励
           (四)   股东因对股东大b作出的|合并1V立决°持_°,要求|
                  收购w股份
           (五)   将股份用转换|发行的可转换~股票的|债券
           (})    ~维|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2


第十五条   |收购本|股份,可通过|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1行
           法规和中国证监b认可的w他方式进行2


           |因本章程第十四条第(O)ù1第(五)ù1第(})ù规定的情形收
           购本|股份的,应`通过|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2


第十}条    |因本章程第十四条第(一)ù1第()ù的原因收购本|股份
           的,应`经股东大b决°因第(O)ù1第(五)ù1第(})ù的原因收


                                5
           购本|股份的,需经OV之P董出席的董bb°决°2收
           购本|股份^,|应`依照:证券法;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á2


           |依照本章程第十四条规定收购本|股份^,属第(一)ù情
           形的,应`自收购之起 10 内注销属第()ù1第(四)ù情形
           的,应`在 6 个o内转或者注销2


           |依照本章程第十四条第(O)ù1第(五)ù1第(})ù规定收购的
           本|股份,O得超过本|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在O
           内转或者注销2


                       第O节       股份转


第十七条   |的股份可依法转2


第十{条    |O得接本|的股票作~±押权的标的2


第十九条   发起人持p的|股份,自|成立之起 1 内O得转2||
           开发行股份前发行的股份,自|股票在P海证券交易所P`交易
           之起 1 内O得转2


           |董1监及高管理人员应`向|申所持p的本|的股
           份及wú情况,在任职期间每转的股份O得超过w所持p本|
           股份总数的 25%(因法强制执行1继1遗赠1依法V割等ü
           股份ú的除外)所持股份O超过 1,000 股的,可一l全部转,
           O前述转比例的限制所持本|股份自|股票P`交易之
           起 1 内O得转2P述人员离职^半内,O得转w所持p的本
           |股份2


第O十条    |董1监1高管理人员及持p本|股份 5%P的股东,
           将w持p的本|股票或者w他xp股权性±的证券在买入^ 6 个o
           内X出,或者在X出^ 6 个o内又买入,由m所得收益_本|所p,
           本|董b将收回w所得收益2但是,证券|因包销购入售^剩
           余股票而持p 5%P股份的,及p中国证监b规定的w他情形的
           除外2



                               6
            前款所董1监1高管理人员1自然人股东持p的股票或者w
            他xp股权性±的证券,包括w配偶1父母1子女持p的及利用他人
            户持p的股票或者w他xp股权性±的证券2


            |董bO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的,股东p权要求董b在 30
            内执行2|董b未在P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p权~了|的
            利益自的]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


            |董bO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p°任的董依法
            à带°任2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b

                          第一节       股   东


第O十一条   |股东~依法持p|股份的人2|依据证券登机构提供的凭
            证建立股东],股东]是证明股东持p|股份的UV证据2股
            东按w所持p股份的种类p权利,义á持p\一种类股份的
            股东,p\等权利,\种义á2


第O十条     |召开股东大b1V配股利1清算及w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
            行~时,由董b或股东大b召集人确定股权登,股权登收
            `^登在的股东~p相关权益的股东2


第O十O条    |股东pQ列权利


            (一)   依照w所持p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w他形式的利益V配
            ()     依法请求召开1自行召集和持1参à(或者派股东理人参
                   à)股东大b,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O)    对|的经营行~进行监督,提出建°或者±询
            (四)   依照法律1行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1赠P或±押w所持
                   p的股份
            (五)   查阅本章程1股东]1|债券`y1股东大bb°录1
                   董bb°决°1监bb°决°1áb告
            (})    |k或者清算时,按w所持p的股份份额参à|剩余

                                   7
                   的V配
            (七)   对股东大b作出的|合并1V立决°持_°的股东,要求|
                   收购w所持p的股份
            ({)    法律1行法规1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w他权利2


第O十四条   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p关信息或者索×资料的,应`向|提供证
            明w持p|股份的种类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经x实股东
            身份^按照股东的要求予提供2


第O十五条   |股东大b1董b的决°内容反法律1行法规的,股东p权
            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2


            股东大b1董b的b°召集程序1表决方式反法律1行法规或
            者本章程,或者决°内容反本章程的,股东p权自决°作出之起
            60 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2


第O十}条    董1高管理人员执行|职á时反法律1行法规或者本章程
            的规定,给|造成损失的,à续 180 PW独或合持p| 1%
            P股份的股东p权书面请求监b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执行
            |职á时反法律1行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造成损失
            的,前述股东可书面请求董b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


            监b1董b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ò提起诉讼,或者
            自收到请求之起 30 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1O立即提起诉
            讼将b使|利益到难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p权~了
            |的利益自的]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


            他人侵犯|合法权益,给|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
            可依照前n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


第O十七条   股东大b1董b的决°及高管理人员的行~反法律1行法规,
            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p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k法行~
            和侵害行~的诉讼2


第O十{条    |股东Q列义á



                                8
             (一)   遵à法律1行法规和本章程
             ()     依w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O)    除法律1行法规规定的情形外,O得股
             (四)   O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或者w他股东的利益O得滥用|
                    法人独立地O和股东p限°任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五)   |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或者w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
                    依法赔偿°任
             (})    |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O和股东p限°任,避债á,
                    o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应`对|债áà带°任
             (七)   法律1行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的w他义á2


第O十九条    持p|百V之五Pp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w持p的股份进行±
             押的,应`自实发生之`,向|作出书面告2


第四十条     |的股股东1实×制人O得利用w关联关系损害|利益2
             反规定的,给|造成损失的,应`赔偿°任2


             |股股东及实×制人对|和w他股东负p诚信义á2股股
             东应o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股股东O得利用利润V配1资
             重组1对外投资1资金s用1借款保等方式损害|和w他股东的
             合法权益,O得利用w制地O损害|和w他股东的利益及谋×
             非法利益2


                      第节    股东大b的一般规定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b是|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Q列职权


             (一)   决定|的经营方针和投资T
             ()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表任的董1监,决定p关董1
                    监的酬ù
             (O)    °批准董b告
             (四)   °批准监b告
             (五)   °批准|的度á预算方案1决算方案
             (})    °批准|的利润V配方案和弥补损方案
             (七)   对|增à或者减少注资本作出决°
             ({)    对发行|债券作出决°

                                  9
           (九)   对|合并1V立1解散1清算或者更|形式等ù作出
                  决°
           (十)   修改本章程
           (十一) 对|聘用1解聘b师á所作出决°
           (十) °批准第四十条规定的交易ù
           (十O) °批准第四十O条规定的保ù
           (十四) °|在一内购买1出售重大资超过|最à一期经
                  总资 30%的ù
           (十五) °批准更募集资金用途ù
           (十}) °股权激励T和员工持股T
           (十七) °法律1行法规1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b
                  决定的w他ù2


           P述股东大b的职权O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b或w他机构和个人
           ~行使2


第四十条   除本章程另p规定外,|发生的交易ù(提供保除外)达到Q列
           标准之一的,在董b°通过^,应`提交股东大b°


           (一)   交易及的资总额s|最à一期经总资的 50%
                  P,交易及的资总额\时`在面值和评估值的,较
                  高者作~算数据
           ()     交易的成交金额s|`值的 50%P
           (O)    交易标的(如股权)的最à一个b度资净额s|`值的
                  50%P
           (四)   交易标的(如股权)最à一个b度相关的营业收入s|最
                  à一个b度经营业收入的 50%P,`超过 5,000 万
                  S
           (五)   交易生的利润s|最à一个b度经净利润的 50%
                  P,`对金额超过 500 万S
           (})    交易标的(如股权)最à一个b度相关的净利润s|最à
                  一个b度经净利润的 50%P,`超过 500 万S2


           |W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赠金资1获得债á减免1接
           保和资等,可免按照P述规定履行股东大b°程序2


                               10
            |P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提供保除外)s|最à一期经
            总资或`值 1%P的交易,`超过 3,000 万S的,应`提供评估
            告或告,并提交股东大b°2


            P述指标算中及的数据如~负值,×w对值算2成交金额,
            是指支付的交易金额和的债á费用等2`值,是指交易披露前
            10 个交易收盘`值的算术均值2


            |à续 12 个o滚ú发生托理的,期间最高余额~成交额,
            用P述第()ù2|提供á资,应`交易发生额作~成交
            额,用P述第()ù2


            |发生租入资或者托管理资交易的,应`租金或者收入~
            算础,用P述第(四)ù2|发生租出资或者托他人管理
            资交易的,应`总资额1租金收入或者管理费~算础,
            用P述第(一)1(四)ù2


            |在十个o内发生的交易标的相\的\类交易,应`按照累
            算的原则用P述规定,按照P述规定履行相关°程序的,O
            纳入相关的累算范围2


第四十O条   |Q列对外保行~,在董b°通过^提交股东大b°


            (一)   W笔保额超过|最à一期经净资 10%的保
            ()     |及w股子|的对外保总额,超过|最à一期经
                   净资的 50%^提供的任何保
            (O)    |的对外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à一期经总资的
                   30%^提供的任何保
            (四)   ~资负债率超过 70%的保对象提供的保
            (五)   |在一内保金额超过|最à一期经总资 30%的
                   保对象提供的保
            (})    对股东1实×制人及w关联人提供的保
            (七)   法律法规1中国证监b1P海证券交易所或本章程规定的w他
                   保情形2


            股东大b在°~股东1实×制人及w关联人提供保的°案时,

                                  11
             股东或实×制人支配的股东,O得参Pù表决,ù表决
             由出席股东大b的w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w中股东大b
             °本条第一款第(五)ù保行~的,应经出席股东大b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OV之P通过2


             本章程所<对外保=,是指|~他人提供的保,包括|对
             股子|的保所<|及股子|的对外保总额=,是
             指包括|对股子|保在内的|对外保总额和股子|
             对外保额之和2


             |~全资子|提供保,或者~股子|提供保`股子|
             w他股东按所p的权益提供\等比例保,O损害|利益的,
             可豁免用第本条第一款第(一)ù1第()ù1第(四)ù的规定2


             |董或高管理人员反本章程规定的对外保批权限和°
             程序,擅自|]义或|提供对外保,因m给|造成损
             失的,董或高管理人员应`赔偿°任2


第四十四条   股东大bV~度股东大b和临时股东大b2度股东大b每召开
             1 l,应`P一b度结束^的 6 个o内举行2


第四十五条   pQ列情形之一的,|应在实发生之起 2 个o内召开临时股
             东大b


             (一)   董人数少:|法;规定人数或本章程所定人数的OV之
                    时
             ()     |未弥补的损达实收股本总额OV之一时
             (O)    W独或者合持p|p表决权股份总数 10%(O投票理
                    权)P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
             (四)   董b认~必要时
             (五)   监b提°召开时
             (})    法律1行法规1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w他情形2


             前述第(O)ù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算2


第四十}条    |召开股东大b的地点~|Q所地或股东大b通知中列明的w它

                                 12
             地点2


             股东大b将设置b场,场b°形式召开2|还将提供网投票
             的方式~股东参à股东大b提供便利2股东通过P述方式参à股东大
             b的,视~出席2


             登在的所p股东或w理人,均p权出席股东大b,|和召集
             人O得任何理由ò2


第四十七条   |召开股东大b时将聘请律师对Q题出x法律意并|告


             (一)   b°的召集1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1行法规1本章程
             ()     出席b°人员的资格1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p效
             (O)    b°的表决程序1表决结果是否合法p效
             (四)   应本|要求对w他p关题出x的法律意2


                        第O节   股东大b的召集


第四十{条    股东大bb°由董b依法召集2


第四十九条   独立董p权向董b提°召开临时股东大b2对独立董要求召开
             临时股东大b的提°,董b应`y据法律1行法规和本章程的规
             定,在收到提°^ 10 内提出\意或O\意召开临时股东大b的书面
             反馈意2


             董b\意召开临时股东大b的,将在作出董b决°^的 5 内发
             出召开股东大b的通知董bO\意召开临时股东大b的,应说明
             理由并|告2


第五十条     监bp权向董b提°召开临时股东大b,并应`书面形式向董
             b提出2董b应`y据法律1行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
             提案^ 10 内提出\意或O\意召开临时股东大b的书面反馈意2


             董b\意召开临时股东大b的,将在作出董b决°^的 5 内发
             出召开股东大b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的更,应征得监b的\
             意2

                                 13
             董bO\意召开临时股东大b,或者在收到提案^ 10 内未作出反
             馈的,视~董bO能履行或者O履行召集股东大bb°职°,监
             b可自行召集和持2


第五十一条   W独或者合持p| 10%P股份的股东p权向董b请求召开临
             时股东大b,并应`书面形式向董b提出2书面请求应阐明b
             °°题,并提出内容完整的提案2股东应亲自签署p关文,O得
             托他人(包括w他股东)签署相关文2董b应`y据法律1行法
             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 10 内提出\意或O\意召开临时
             股东大b的书面反馈意2


             董b\意召开临时股东大b的,应`在作出董b决°^的 5 内
             发出召开股东大b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更,应`征得相关股
             东的\意2


             董bO\意召开临时股东大b,或者在收到请求^ 10 内未作出反
             馈的,W独或者合持p| 10%P股份的股东p权向监b提°
             召开临时股东大b,并应`书面形式向监b提出请求2


             监b\意召开临时股东大b的,应在收到请求 5 内发出召开股东
             大b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案的更,应`征得相关股东的\意2


             监b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b通知的,视~监bO召集和
             持股东大b,à续 90 PW独或者合持p| 10%P股份的
             股东可自行召集和持2


第五十条     监b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b的,书面通知董b并发出股
             东大b通知,\时向P海证券交易所备案2


             在股东大b决°作出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O得P 10%2


             监b或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b通知及股东大b决°|告时,向
             P海证券交易所提交p关证明材料2


第五十O条    对监b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b,董b和董b秘书将予配


                                 14
             合2董b将提供股东]2董b未提供股东]的,召集人可
             持召集股东大b通知的相关|告,向中国证券登结算p限|P海
             V|申请获×2召集人所获×的股东]O得用除召开股东大b
             外的w他用途2


第五十四条   监b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b,b°所必需的费用由|2


                     第四节   股东大b的提案P通知


第五十五条   提案的内容应`属股东大b职权范围,p明确°题和x体决°ù,
             并`符合法律1行法规和本章程的p关规定2


第五十}条    |召开股东大b,董b1监b及W独或者合持p| 3%
             P股份的股东,p权向|提出提案2


             W独或者合持p| 3%P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b召开 10
             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2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 2 
             内发出股东大b补U通知,列明临时提案的内容2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b通知^,O得修改股东
             大b通知中列明的提案或增à的提案2


             股东大b通知中未列明或O符合本章程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提案,股东
             大bO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2


第五十七条   召集人应在度股东大b召开 20 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b应
             b°召开 15 前通知各股东2


             |在算起始期限时,O包括b°召开`,但包括通知发出2


第五十{条    股东大b的通知包括Q内容


             (一)   b°的时间1地点和b°期限
             ()     提交b°°的ù和提案
             (O)    明显的文_说明全体股东均p权出席股东大b,并可书
                    面托理人出席b°和参à表决,股东理人O必是|


                                  15
                    的股东
             (四)   p权出席股东大b股东的股权登
             (五)   bá常设联系人]1电话÷码
             (})    网或w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2


             股东大b通知和补U通知中应`UV1完整披露所p提案的全部x体
             内容2拟论的ù需要独立董发表意的,发a股东大b通知或
             补U通知时将\时披露独立董的意及理由2


             股东大b网或w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O得场股东大b召
             开前一Q午 3:00,并O得á场股东大b召开`P午 9:30,w
             结束时间O得场股东大b结束`Q午 3:002


             股权登Pb°期之间的间隔应`O多 7 个工作2股权登
             一确认,O得更2


第五十九条   股东大b拟论董1监选举ù的,股东大b通知中应UV披露
             董1监候选人的资料,ó少包括Q内容


             (一)   教育背o1工作经历1兼职等个人情况
             ()     P|或|的股股东及实×制人是否`在关联关系
             (O)    披露持p|股份数量
             (四)   是否过中国证监b及w他p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2


             除采×累投票制选举董1监外,每O董1监候选人应`
             Wù提案提出2


第}十条      发出股东大b通知^,无l`理由,股东大bO应延期或×í,股东
             大b通知中列明的提案O应×í2一出延期或×í的情形,召集
             人应`在原定召开前ó少 2 个工作通知各股东并说明原因2


                          第五节   股东大b的召开


第}十一条    |董b和w他召集人将采×必要措施,保证股东大b的l常秩序2
             对~扰股东大b1衅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将采×措

                                    16
            施à制k并及时告p关部门查处2


第}十条     股权登登在的所p股东或w理人,均p权出席股东大b2
            并依照p关法律1法规及本章程行使表决权2股东可亲自出席股东
            大b,也可托理人~出席和表决2


第}十O条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b°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w他能够表明w身份
            的p效证或证明1股票户t托他人出席b°的,理人还
            应出示w本人p效身份证1股东授权托书2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表人或者法定表人托的理人出席b°2法
            定表人出席b°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1能证明wxp法定表人
            资格的p效证照或证明托理人出席b°的,理人应出示w本
            人身份证1法人股东WO的法定表人依法出x的书面授权托书及
            法人p效证照2


            w他非自然人股东出席b°的,参照法人股东执行2


第}十四条   股东出x的托他人出席股东大b的授权托书应`载明Q列内容


            (一)   理人的]
            ()     是否xp表决权
            (O)    V别对列入股东大b°程的每一°ù投赞成1反对或`权
                   票的指示
            (四)   对可能纳入股东大b°程的临时提案是否p表决权,如果p表
                   决权应行使何种表决权的x体指示
            (五)   托书签发期和p效期限
            (})    托人签](或盖章)2托人~非自然人股东的,应à盖非自
                   然人股东WOs章2


第}十五条   托书应`注明如果股东O作x体指示,股东理人是否可按自
            的意思表决2


第}十}条    理投票授权托书由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
            者w他授权文应`经过|证2经|证的授权书或者w他授权文,
            和投票理托书均需备置|Q所或者召集b°的通知中指定的

                                 17
             w他地方2


             托人~非自然人的,由w法定表人或者董b1执行á合a人1
             w他决策机构决°授权的人作~表出席|的股东大b2


第}十七条    出席b°人员的b°登由|负°制作2b°登载明参àb
             °人员](或WO])1身份证÷码1Q所地址1持p或者表
             p表决权的股份数额1被理人](或WO])等ù2


第}十{条     召集人和|聘请的律师将依据证券登结算机构提供的股东]对
             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并登股东](或])及w所持p表
             决权的股份数2在b°持人a场出席b°的股东和理人人数
             及所持p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b°登应`k2


第}十九条    股东大b召开时,本|全体董1监和董b秘书应`出席b°,
             总经理和w他高管理人员应`列席b°2


第七十条     股东大b由董长持2董长O能履行职á或O履行职á时,由半
             数P董共\è举的一]董持2


             监b自行召集的股东大b,由监b席持2监b席O能履
             行职á或O履行职á时,由半数P监共\è举的一]监持2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b,由召集人è举表持2


             召开股东大b时,b°持人反°规则使股东大b无法继续进行
             的,经场出席股东大bp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意,股东大b可è
             举一人任b°持人,继续开b2


第七十一条   |制定股东大b°规则,规定股东大b的召开和表决程序,
             包括通知1登1提案的°1投票1票1表决结果的a1b°
             决°的形成1b°录及w签署等内容,及股东大b对董b的授
             权原则,授权内容应明确x体2°规则作~本章程的,由董
             b拟定,股东大b批准2


第七十条     在度股东大bP,董b1监b应`就w过去一的工作向股东


                                18
             大b作出告2每]独立董也应作出述职告2


第七十O条    董1监1高管理人员应在股东大bP就股东的±询和建°作出
             解释和说明2


第七十四条   b°持人应`在表决前a场出席b°的股东和理人人数及所
             持p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场出席b°的股东和理人人数及所持p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b°登~准2


第七十五条   股东大b应pb°录,由董b秘书负°2b°录载Q内容


             (一)   b°时间1地点1°程和召集人]或]
             ()     b°持人及出席或列席b°的董1监1总经理和w他
                    高管理人员]
             (O)    出席b°的股东和理人人数1所持p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s
                    |股份总数的比例
             (四)   对每一提案的°经过1发言要点和表决结果
             (五)   股东的±询意或建°及相应的答复或说明
             (})    律师及票人1监票人]
             (七)   本章程规定应`载入b°录的w他内容2


第七十}条    召集人应`保证b°录内容真实1准确和完整2出席b°的董1
             监1董b秘书1召集人或w表1b°持人应`在b°录P
             签]2b°录应`P场出席股东的签]及理出席的托书1
             网及w他方式表决情况的p效资料等一并作~档案保`,保`期限
             O少 10 2


第七十七条   召集人应`保证股东大bà续举行,直ó形成最决°2因O可抗力
             等特殊原因ü股东大b中k或O能作出决°的,应采×必要措施尽
             快恢复召开股东大b或直接k本l股东大b,并及时|告2\时,
             召集人应向|所在地中国证监b派出机构及P海证券交易所告2


                     第}节   股东大b的表决和决°


第七十{条    股东大b决°V~n通决°和特别决°2



                                 19
             股东大b作出n通决°,应`由出席股东大b的股东(包括股东理人)
             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


             股东大b作出特别决°,应`由出席股东大b的股东(包括股东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OV之P通过2


第七十九条   Q列ù由股东大bn通决°通过


             (一)   董b和监b的工作告
             ()     董b拟定的利润V配方案和弥补损方案
             (O)    董b成员和由股东表任的监b成员的任免,决定董
                    b和监b成员的酬和支付方法
             (四)   |度预算方案1决算方案
             (五)   |度告
             (})    聘任或解聘b师á所
             (七)   除法律1行法规或者本章程规定应`特别决°通过外的
                    w他ù2


第{十条      Q列ù由股东大b特别决°通过


             (一)   |增à或者减少注资本
             ()     |的V立1Vè1合并1解散1清算
             (O)    本章程的修改
             (四)   股权激励T
             (五)   |在一内购买1出售重大资或者保金额超过|最à
                    一期经总资 30%的
             (})    法律1行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及股东大bn通决°认
                    定b对|生重大影响的1需要特别决°通过的w他
                    ù2


第{十一条    股东(包括股东理人)w所表的p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
             权,每一股份p一票表决权2


             股东大b°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
             应`W独票2W独票结果应`及时|开披露2



                                   20
           |持p的本|股份没p表决权,`部V股份O入出席股东大
           bp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买入|p表决权的股份反:证券法;第}十O条第一款1第
           款规定的,超过规定比例部V的股份在买入^的O十}个o内O
           得行使表决权,`O入出席股东大bp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董b1独立董1持p百V之一Pp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
           法律1行法规或者中国证监b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机构可|
           开征集投票权2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向被征集人UV披露x体投票意
           向等信息2禁kp偿或者相p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2除法定
           条外,|O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P持股比例限制2


           |开征集股东权利反法律1行法规或者中国证监bp关规定,ü
           P`|或者w股东遭损失的,应`依法赔偿°任2


第{十条    股东大b°p关关联交易ù时,关联股东O应`参P投票表决,
           w所表的p表决权的股份数O入p效表决总数2股东大b决°应
           `UV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2


           p关联关系的股东可自行申请回避,本|w他股东及|董b
           可申请p关联关系的股东回避,董bp义á立即将申请通知p关
           股东2p关股东可就P述申请提出_°,在表决前尚未提出_°的,
           被申请回避的股东应回避对申请p_°的,可要求监b对申请
           做出决°2


           关联股东反本条规定参P投票表决的,w表决票对p关关联交易
           ù的表决_无效2


           股东大b对关联交易ù作出的决°必经出席股东大b的非关联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方~p效2但是,关联交易ù及本
           章程第{十条规定ù时,股东大b决°必经出席股东大b的非关
           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OV之P通过方~p效2


第{十O条   除|处t机等特殊情况外,非经股东大b特别决°批准,|
           将OP董1高管理人员外的人立将|全部或者重要业á的

                              21
            管理交予人负°的合\2


第{十四条   董候选人及股东表任的监候选人]W提案方式提请股东大
            b表决2


            (一)   非独立董提]方式和程序~


                   董b1W独或合并持p|发行股份百V之OP的股东
                   可提]董候选人,提]人应在提]前征得被提]人\意,
                   并按本章程第五十九条的要求|a候选人的资料2候选人
                   应在股东大b召开前作出书面诺,\意接提],诺|开
                   披露的董候选人的资料真实1完整,并保证`选^W实履行
                   董职°2


            ()     独立董的提]方式和程序参照本章程第五章第节的规定2


            (O)    股东表监提]方式和程序~


                   监b1W独或合并持p|发行股份百V之OP的股东
                   可提]由股东表出任的监候选人]W,提]人应在提]
                   前征得被提]人\意,并按本章程第五十九条的要求|a候选
                   人的资料2候选人应在股东大b召开前作出书面诺,\
                   意接提],诺|开披露的监候选人的资料真实1完整,
                   并保证`选^W实履行监职°2


            (四)   职工表监提]方式和程序~


                   职工表任的监由|职工通过职工表大b1职工大b
                   或者w他形式民选举生2


            (五)   每O董1监候选人应`Wù提案提出2


第{十五条   股东大b选举n]P的董1监时,应`实行累投票制2


            前款所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b选举董或者监时,p表决权的
            每一股份拥pP应选董或者监人数相\的表决权,股东拥p的表


                                 22
            决权可集中使用2董b应`向股东提供候选董1监的简历和
            本情况2股东大b表决实行累投票制应执行Q原则


            (一)   董或者监候选人数可多股东大b拟选人数,但每O股
                   东所投票的候选人数O能超过股东大b拟选董或者监人
                   数,所V配票数的总和O能超过股东拥p的投票数,否则票
                   作废2
            ()     独立董和非独立董实行V开投票2选举独立董时每O股
                   东p权×得的选票数等w所持p的股票数乘拟选独立董
                   人数的乘数,票数只能投向|的独立董候选人选举
                   非独立董时,每O股东p权×得的选票数等w所持p的股
                   票数乘拟选非独立董人数的乘数,票数只能投向|
                   的非独立董候选人2
            (O)    董或者监候选人y据得票多少的ú序来确定最^的`选
                   人,但每O`选人的最P得票数必超过出席股东大b的股东
                   包括股东理人所持股份总数的半数2如`选董或者监
                   O足股东大b拟选董或者监人数,应就缺额对所pO够
                   票数的董或者监候选人进行l投票,O够者,由|
                   Ql股东大b补选2如nOP董或者监候选人的得票相
                   \,但由拟选]额的限制只能p部V人士可`选的,对等
                   得票相\的董或者监候选人需W独进行l投票选举2


第{十}条    除累投票制外,股东大b将对所p提案进行ù表决,对\一ù
            pO\提案的,将按提案提出的时间ú序进行表决2除因O可抗力等
            特殊原因ü股东大b中k或O能作出决°外,股东大bO得将提案
            搁置或O予表决2


第{十七条   股东大b°提案时,O得对提案进行修改,否则,p关更应`被
            视~一个的提案,O能在本l股东大bP进行表决2

第{十{条    股东大b采×]方式投票表决2

            \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场1网或w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2\一表决
            权出重复表决的第一l投票结果~准2


第{十九条   股东大b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è举n]股东表参à票和监票2

                                 23
             °ùP股东p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理人O得参à票1监
             票2


             股东大b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由股东表1监表1律师共\
             负°票1监票,并`场|a表决结果,决°的表决结果载入b°
             录2


             通过网或w他方式投票的股东或w理人,p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
             统查验自的投票结果2


第九十条     股东大b场结束时间O得网或w他方式的投票结束时间2b
             °持人应`a每一提案的表决情况和结果,并y据表决结果a
             提案是否通过2


             在l式|a表决结果前,|及股东大b场1网及w他表决方
             式中所及的票人1监票人1股东1网服á方及|等相关各方
             对表决情况均负p保密义á2


第九十一条   出席股东大b的股东,应`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Q意之一\
             意1反对或`权2


             未填1错填1_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1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
             `表决权利,w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权=2


第九十条     b°持人如果对提交表决的决°结果p任何怀疑,可对所投票数
             组点票如果b°持人未进行点票,出席b°的股东或者股东
             理人对b°持人a结果p_°的,p权在a表决结果^立即要
             求点票,b°持人应`立即组点票2


第九十O条    股东大b决°应`及时|告,|告中应列明出席b°的股东和理人
             人数1所持p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s|p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1
             表决方式1每ù提案的表决结果和通过的各ù决°的内容2

第九十四条   提案未获通过,或者本l股东大b更前l股东大b决°的,应`在
             股东大b决°中作特别提示2



                                24
第九十五条   股东大b通过p关董1监选举提案的,任董1监在l股
             东大b决°作出之起立即就任但换届选举时,P一届董b1监
             b任期尚未届满的除外,一届董b1监b应自任董b1
             监b任期届满之起就任2


第九十}条    股东大b通过p关派1股或资本|转增股本提案的,|应在
             股东大b结束^ 2 个o内实施x体方案2


                         第五章            董b

                            第一节        董   


第九十七条   |董~自然人,pQ列情形之一的,O能任|的董


             (一)   无民行~能力或者限制民行~能力
             ()     因贪污1贿赂1侵s1挪用或者破坏社b义`场经
                    济秩序,被判处S罚,执行期满未逾 5 ,或者因犯罪被剥夺
                    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O)    任破清算的|1企业的董或者厂长1经理,对|1
                    企业的破负p个人°任的,自|1企业破清算完结之
                    起未逾 3 
             (四)   任因法被吊销营业执照1°关的|1企业的法定
                    表人,并负p个人°任的,自|1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
                    起未逾 3 
             (五)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á到期未清偿
             (})    被中国证监b采×证券`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   法律1行法规或部门规章1P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w他内容2


             反本条规定选举董的,选举或者聘任无效2董在任职期间出
             本条情形的,|应解除w职á2


第九十{条    董由股东大b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b解除w
             职á2董任期O,任期届满可à选à任,但独立董à任时间O
             得超过}2


             董任期就任之起算,ó本届董b任期届满时~k2董任

                                     25
             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就任前,原董应`依照法律1
             行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职á2


             在每届任期过程中增1补选的董,w董任期~`届董b的剩余
             任期,即股东大b通过w董提]之起算,ó`届董b任期
             届满^改选董的股东大b召开之k2


             董可由总经理或者w他高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w
             他高管理人员职á的董及职工表出任的董,总O得超过|
             董总数的V之一2


第九十九条   董应`遵à法律1行法规和本章程,对|负pQ列忠实义á


             (一)   O得利用职权收贿赂或者w他非法收入,O得侵s|的
                    
             ()     O得挪用|资金
             (O)    O得将|资或者资金w个人]义或者w他个人]义开
                    立户`储
             (四)   O得反本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b或董b\意,将|
                    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他人提供保
             (五)   O得反本章程的规定或未经股东大b\意,P本|立合
                    \或者进行交易
             (})    未经股东大b\意,O得利用职á便利,~自或他人谋×本
                    应属|的商业机b,自营或者~他人经营P本|\类的
                    业á
             (七)   O得接P|交易的佣金_~p
             ({)    O得擅自披露|秘密
             (九)   O得利用w关联关系损害|利益
             (十)   法律1行法规1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w他忠实义á2


             董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_|所p给|造成损失的,
             应`赔偿°任2


第一百条     董应`遵à法律1行法规和本章程,对|负pQ列勤勉义á


             (一)   应谨慎1认真1勤勉地行使|赋予的权利,保证|的商

                                 26
                      业行~符合国家法律1行法规及国家各ù经济策的要
                      求,商业活úO超过营业执照规定的业á范围
               ()     应|对à所p股东
               (O)    及时了解|业á经营管理状况
               (四)   应`对|定期告签署书面确认意2保证|所披露的信
                      息真实1准确1完整
               (五)   应`如实向监b提供p关情况和资料,O得妨碍监b或者
                      监行使职权
               (})    法律1行法规1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w他勤勉义á2


第一百〇一条   董应`亲自出席董bb°,因故O能亲自出席董bb°的,应
               `慎选择并书面形式托w他董~出席,独立董O得托
               非独立董~出席b°2及表决ù的,托人应`在托书中
               明确对每一ù发表\意1反对或者`权的意2董O得作出或者
               接无表决意向的托1全权托或者授权范围O明确的托2董
               对表决ù的°任O因托w他董出席而免除2


               一]董O得在一l董bb°P接超过]董的托~出席
               b°2在°关联交易ù时,非关联董O得托关联董~出
               席b°2


第一百〇条     董à续nl未能亲自出席,也O托w他董出席董bb°,视
               ~O能履行职°,董b应`建°股东大b予撤换2


第一百〇O条    董可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2董辞职应向董b提交书面辞
               职告2


               如因董的辞职ü|董bP法定最P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
               就任前,原董应`依照法律1行法规1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
               定,履行董职á2余任董b应`尽快召集临时股东大b,选举董
               填补因董辞职生的空缺2补选董的任期前任董余`期间
               ~限2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辞职自辞职告达董b时生效2


第一百〇四条   董辞职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应向董b妥所p移交手续,w对|

                                    27
               和股东的忠实义á,在任期结束^并O`然解除,在本章程规
               定的合理期限内然p效2


               董对|商业秘密保密的义á在w任期结束^然p效,直ó秘
               密成~|开信息w他义á的持续期间应`y据|的原则决定,视
               发生P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及P|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
               Q结束而定2


第一百〇五条   未经本章程规定或者董b的合法授权,任何董O得个人]义
               表|或者董b行2董w个人]义行时,在第O方b合理
               地认~董在表|或者董b行的情况Q,董应`先
               声明w立场和身份2


第一百〇}条    董执行|职á时反法律1行法规1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
               给|造成损失的,应`赔偿°任2


                           第节    独立董


第一百〇七条   |按照法律1行法规及中国证监b部门规章1P海证券交易所的
               p关规定建立独立董制度2独立董是指O在|任除董外的
               w它职á,并P|及|要股东O`在可能妨碍w进行独立ü
               判断关系的董2独立董应按照法律1行法规1部门规章1规范
               性文1本章程及|制定的独立董工作制度等p关规定执行2


第一百〇{条    |董b成员中应pOV之一P独立董,w中ó少包括一]b
               _业人士2


               独立董应`独立履行职°,O|要股东1实×制人1或者
               w他P|及w要股东1实×制人`在利害关系的WO或个人的
               影响2


               独立董应确保p足够的时间和精力p效地履行独立董的职°2


第一百〇九条   独立董任职资格除满足|章程规定的董任职资格外,还必x
               备Q条



                                  28
               (一)   y据法律1法规1规章1规范性文及:|章程;的规定,
                      x备任|董的资格
               ()     独立履行职°,O|要股东1实×制人或者w他P|
                      `在利害关系的WO或个人影响
               (O)    x备|作的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1法规1规章1规范
                      性文
               (四)   xp五P法律1经济或者w他履行独立董职°所必需的
                      工作经验
               (五)   ×得独立董资格证书2独立董候选人在提]时未×得独立
                      董资格证书的,应书面诺参à最à一l独立董资格
                      ,并×得独立董资格证书
               (})    法律法规1:|章程;规定的w他条2


               独立董及拟任独立董的人士应`依照规定参à中国证监b及w
               授权机构所组的2


第一百一十条   Q人员O得任独立董


               (一)   在|或者|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w直系亲属和要社
                      b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1父母1子女等要社b关系是
                      指T弟姐妹1配偶的父母1子女的配偶1T弟姐妹的配偶1配
                      偶的T弟姐妹等

               ()     直接或间接持p| 1%P股份或者是|前十]股东中的
                      自然人股东及w直系亲属

               (O)    在直接或间接持p| 5%P股份的股东WO或者在|前
                      五]股东WO任职的人员及w直系亲属

               (四)   最à一内曾经xp前O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五)   ~|或w属企业提供á1法律1咨询等服á的人员

               (})    法律1行法规1部门规章等规定的w他人员

               (七)   |章程规定的w他人员

               ({)    中国证监b认定的w他人员2


第一百一十一条 独立董除xp:|法;和w他法律1行法规赋予董的职权外,

                                   29
            还xpQ职权


            (一)   重大关联交易指P`|拟P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 300 万
                   S或高P`|最à经净资值的 5%的关联交易应
                   由独立董前认可独立董作出判断前,可聘请中介机
                   构出x独立á顾告,作~w判断的依据
            ()     向董b提°聘请或解聘b师á所
            (O)    向董b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b
            (四)   提°召开董b
            (五)   在股东大b召开前|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    独立聘请外部机构和咨询机构,对|的x体ù进行
                   和咨询2


            独立董行使前款第一ùó第五ù职权应`×得全体独立董
            的V之一P\意行使前款第}ù职权,应`经全体独立
            董\意2


            第一ùù应由V之一P独立董\意^,方可提交
            董b论2


            独立董未履行应尽职°的,应`相应的°任2


                          第O节        董b


第一百一十条 |设董b,对股东大b负°2董b由 9 ]董组成,w中独立
            董 3 ]2


第一百一十O条 董b应设立战略员b1员b1薪酬P考x员b1提]
            员b2_门员b对董b负°,依照本章程和董b授权履行职°,
            提案应`提交董b°决定2前述_门员b成员由O少O]董
            组成,除战略员b外,w他员b独立董应`s多数并任召
            集人2员b的召集人应`~b_业人士2董b负°制定_
            门员b工作规程,规范_门员b的作2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b行使Q列职权



                                  30
            (一)   召集股东大b,并向股东大b告工作
            ()     执行股东大b的决°
            (O)    决定|的经营T和投资方案
            (四)   制|的度á预算方案1决算方案
            (五)   制|的利润V配方案和弥补损方案
            (})    制|增à或者减少注资本1发行债券或w他证券及P`
                   方案
            (七)   拟|重大收购1收购本|股票或者合并1V立1解散及
                   更|形式的方案
            ({)    在本章程或股东大b授权范围内,决定|对外投资1收购出
                   售资1资抵押1对外保ù1托理1关联交易1对
                   外捐赠等ù
            (九)   决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1董b秘书及w他高管理人
                   员,并决定w酬ù和奖惩ùy据总经理的提],决定
                   聘任或者解聘|副总经理1á总监等高管理人员,并决
                   定w酬ù和奖惩ù
            (十一) 制|的本管理制度
            (十) 制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O) 管理|信息披露ù
            (十四) 向股东大b提请聘请或更换~|的b师á所
            (十五) ×|总经理的工作汇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 法律1行法规1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w他职权2


            超过股东大b授权范围的ù,应`提交股东大b°2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b应`就注b师对|á告出x的非标准意向股
            东大b作出说明2


第一百一十}条 董b制定董b°规则,规定董b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确保
            董b落实股东大b决°,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2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b应`确定对外投资1收购出售资1资抵押1对外保ù1
            托理1关联交易1对外捐赠等权限,建立o格的查和决策程序
            重大投资ù目应`组p关_家1_业人员进行评,并股东大b
            批准2除本章程另p规定外,按照谨慎授权原则,授予董b对Q

                                31
述交易的批权限~


(一)   交易及的资总额s|最à一期经总资的 10%
       P
()     交易的成交金额s|`值的 10%P
(O)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à一个b度资净额s|`值的
       10%P
(四)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à一个b度相关的营业收入s|
       最à一个b度经营业收入的 10%P,`超过 1,000
       万S
(五)   交易生的利润s|最à一个b度经净利润的
       10%P,`超过 100 万S
(})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à一个b度相关的净利润s|最
       à一个b度经净利润的 10%P,`超过 100 万S2


P述指标算中及的数据如~负值,×w对值算2成交金额,
是指支付的交易金额和的债á费用等2`值,是指交易披露前
10 个交易收盘`值的算术均值2


|à续 12 个o滚ú发生托理的,期间最高余额~成交额,
用P述第()ù2|提供á资,应`交易发生额作~成交
额,用P述第()ù2


|发生租入资或者托管理资交易的,应`租金或者收入~
算础,用P述第(四)ù2|发生租出资或者托他人管理
资交易的,应`总资额1租金收入或者管理费~算础,
用P述第(一)1(四)ù2


|在十个o内发生的交易标的相\的\类交易,应`按照累
算的原则用P述规定,按照P述规定履行相关°程序的,O
纳入相关的累算范围2


本章程规定的应由股东大b°的对外保ù外的w他对外保
ù由董b°批准2


|P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SP的关联交易(提供

                      32
             保除外),及|P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万SP1`s
             |最à一期经总资或`值 0.1%P的关联交易,应由董b
             °^及时披露2


第一百一十{条 未经董b或股东大b批准,|O得提供对外保2


             董b°对外保ù时,应`×得出席董bb°的OV之
             P董\意并经全体独立董OV之P\意2


             本章程规定需提交股东大b°的,董b°^还需提交股东大b
             °2


第一百一十九条 董b设董长 1 人2董长由董b全体董的过半数选举生
             和罢免2


第一百十条   董长行使Q列职权


             (一)   持股东大b和召集1持董bb°
             ()     督促1检查董b决°的执行
             (O)    行使法定表人的职权
             (四)   法律1行法规1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及董b授予的
                    w他职权2


第一百十一条 董长O能履行职á或O履行职á时,由半数P董共\è举一]
             董履行职á2


第一百十条 董b每ó少召开nlb°,由董长召集,b°召开 10 前
             书面通知(包括邮1传真或_人达方式)全体董和监,并提供
             必要的资料,包括b°°题的相关背o材料2


第一百十O条 pQ列情形之一的,董长应在接到提°^ 10 内召集和持临时董
             bb°


             (一)   董长认~必要时
             ()     表十V之一P表决权的股东提°时
             (O)    OV之一P董联]提°时


                                33
            (四)   监b提°时
            (五)   V之一P独立董提°时
            (})    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七)   本章程规定的w他情形2


第一百十四条 董b临时b°应b°召开 5 前书面通知全体董1监和总经
            理2如遇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b临时b°的,董b可
            时通过电话1传真或者电子邮方式发出b°通知,但召集人应`在
            b°P做出说明2


第一百十五条 董bb°通知包括Q内容


            (一)   b°期和地点
            ()     b°期限1召开方式
            (O)    拟°的ù(b°提案)
            (四)   b°召集人和持人1临时b°的提°人及w书面提°
            (五)   董表决所必需的b°材料
            (})    董应`亲自出席或者托w他董~出席b°的要求
            (七)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发出通知的期2


            口头b°通知ó少应包括P述第(一)1()1(O)ù内容,及情况紧
            急需要尽快召开董b临时b°的说明2


第一百十}条 董bb°场召开~原则2必要时,在保障董UV表达意的
            前提Q,经召集人(持人)1提°人\意,也可通过视频1电话1
            传真或者电子邮等方式召开2董bb°也可采×场Pw他方
            式\时进行的方式召开2


            非场方式召开的,视频显示在场的董1在电话b°中发表意
            的董1规定期限内实×收到传真或者电子邮等p效表决票,或
            者董^提交的曾参àb°的书面确认函等算出席b°的董人
            数2


            董bb°采×视频1电话b°形式,应确保Pb董能清w他董
            发言并能l常交流2场b°及视频1电话方式召开的b°的全

                                34
              过程可视需要进行录音和录像2


第一百十七条 董bb°应p过半数的董出席方可举行2董b作出决°,必
              经全体董的过半数通过2


              董b决°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2


第一百十{条 董P董bb°决°ù所及的企业p关联关系的,O得对ù
              决°行使表决权,也O得理w他董行使表决权2董bb°由
              过半数董出席即可举行,董bb°所作决°经无关联关系董
              过半数通过2出席董b的无关联董人数O足 3 人的,应将ù
              提交股东大b°2


第一百十九条 董b决°表决方式~投票表决或举手表决或传真表决2


              场召开的b°应采×投票表决或举手表决方式视频1电话1电
              子邮通±方式召开的b°,应采×投票表决的方式,出席b°的董
              应在b°通知的p效期内将签署的表决票原提交董b传真
              通±方式召开的b°,采×传真表决的方式,但^参à表决的董
              应在b°通知的期限内将签署的表决票原提交董b2


第一百O十条   董bb°,应由董本人出席董因故O能出席,可书面托
              w他董~出席,托书中应载明理人的],理ù1授权
              范围和p效期限,并由托人签]或盖章2~出席b°的董应`
              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的权利2董未出席董bb°,未托
              表出席的,视~`在lb°P的投票权2


第一百O十一条 董b应`对b°所°ù的决定做成b°录,出席b°的董应
              `在b°录P签]2董bb°录作~|档案保`,保`期限
              O少 10 2


第一百O十条 董bb°录包括Q内容


              (一)   b°召开的期1地点和召集人]
              ()     出席董的]及他人托出席董b的董(理人)
                     ]

                                  35
             (O)     b°°程
             (四)    董发言要点
             (五)    每一决°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1反对或
                     `权的票数)
             (})     录人]
             (七)    Pb董认~应`载的w他ù2


第一百O十O条 董应`在董b决°P签_并对董b的决°°任2董b决
             °反法律1法规或者章程,使|遭损失的,参P决°的董
             对|负赔偿°任2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_°并载b°录
             的,董可免除°任2

                    第四节   总经理及w他高管理人员


第一百O十四条 |设总经理 1 ],y据需要设副总经理若~,á总监 1 ],由董
             b聘任或解聘2


第一百O十五条 本章程关O得任董的情形,\时用高管理人员2


             本章程关董的忠实义á和勤勉义á的规定,\时用高管理
             人员2


第一百O十}条 在|股股东WO任除董外w他行职á的人员,O得任
             |的高管理人员2


             |高管理人员仅在|领薪,O由股股东发薪水2


第一百O十七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 3 ,总经理经董b聘任可à任2


             总经理任期董b决°通过之起算,ó本届董b任期届满时
             ~k2


第一百O十{条 总经理对董b负°,行使Q列职权


             (一)    持|的生经营管理工作,组实施董b决°,并向董
                     b告工作


                                   36
               ()     组实施|度经营T和投资方案
               (O)    拟|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拟|的本管理制度
               (五)   制定|的x体规章
               (})    提请董b聘任或者解聘|副总经理1á负°人
               (七)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b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外的负
                      °管理人员
               ({)    拟定|职工的工资1福利1奖惩方案或制度,决定|职工
                      的聘用和解聘
               (九)   本章程或董b授予的w他职权2


               总经理列席董bb°,非董总经理在董bP没p表决权2


第一百O十九条 总经理应制总经理工作则,董b批准^实施2


第一百四十条   总经理工作则包括Q列内容


               (一)   总经理b°召开的条1程序和参à的人员
               ()     总经理及w他高管理人员各自x体的职°及wV工
               (O)    |资金1资用,签重大合\的权限,及向董b1
                      监b的告制度
               (四)   董b认~必要的w他ù2


第一百四十一条 总经理可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2p关总经理辞职的x体程序和
               法由总经理P|之间的合\规定2


第一百四十条 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经董b聘任或解聘2副总经理`总经理
               开展经营管理工作2

第一百四十O条 董b设董b秘书2董b秘书是|高管理人员,对董b负
               °2


第一百四十四条 董b秘书负°|股东大b和董bb°的筹备1文保管及|
               股东资料管理,理信息披露á及负°|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全
               面统筹1`调Pá排等宜2



                                     37
第一百四十五条 董b秘书应遵à法律1行法规1部门规章及本章程的p关规定2

第一百四十}条 á负°人负°|áb工作,包括á管理(预算管理1投资
               管理1筹资管理1成本管理1资金管理1股利V配管理等内容)和b
               x算等宜2


第一百四十七条 在董b提]员b成立之前,总经理由董长提],副总经理1
               á总监及w他高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在董b提]员b成立
               之^,总经理由董b提]员b提]2副总经理`总经理负°|
               某一方面的经营管理工作,x体V工由总经理决定并董b备案2


第一百四十{条 高管理人员执行|职á时反法律1行法规1部门规章或本章
               程的规定,给|造成损失的,应`赔偿°任2


第一百四十九条 |高管理人员应`忠实履行职á,维|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
               益2|高管理人员因未能忠实履行职á或背诚信义á,给|
               和社b|_股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的,应`依法赔偿°任2


                           第}章           监b

                            第一节        监   


第一百五十条   本章程关O得任董的情形,\时用监2


               董1高管理人员O得兼任监2


第一百五十一条 监应`遵à法律1行法规和本章程,对|负p忠实义á和勤勉
               义á,O得利用职权收贿赂或者w他非法收入,O得侵s|的
               2


第一百五十条 监的任期每届~ 3 2监任期届满,à选可à任2


第一百五十O条 监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在任期内辞职ü监b成员P
               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就任前,原监应`依照法律1行
               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监职á2补选监的任期P任监
               余`期~限2

                                     38
第一百五十四条 监应`保证|披露的信息真实1准确1完整,并对定期告签署
              书面确认意2


第一百五十五条 监可列席董bb°,并对董b决°ù提出±询或者建°2


第一百五十}条 监O得利用w关联关系损害|利益,若给|造成损失的,应`
              赔偿°任2


第一百五十七条 监执行|职á时反法律1行法规1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
              给|造成损失的,应`赔偿°任2


                            第节        监b


第一百五十{条 |设监b2监b由 3 ]监组成,监b设席 1 人2监b
              席由全体监过半数选举生2监b席召集和持监bb°
              监b席O能履行职á或者O履行职á的,由半数P监共\è
              举一]监召集和持监bb°2


第一百五十九条 监b包括 2 ]股东表和 1 ]|职工表2监b中的职工表
              由|职工通过职工表大b1职工大b或者w他形式民选举生2


第一百}十条   监b行使Q列职权


              (一)   应`对董b编制的|定期告进行x并提出书面x
                     意
              ()     检查|á
              (O)    对董1高管理人员执行|职á的行~进行监督,对反
                     法律1行法规1本章程或者股东大b决°的董1高管理
                     人员提出罢免的建°
              (四)   `董1高管理人员的行~损害|的利益时,要求董1
                     高管理人员予纠l
              (五)   提°召开临时股东大b,在董bO履行:|法;规定的召
                     集和持股东大b职°时召集和持股东大b
              (})    向股东大b提出提案
              (七)   依照:|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1高管理人

                                   39
                   员提起诉讼
            ({)    发|经营情况_常,可进行调查必要时,可聘请b
                   师á所1律师á所等_业机构`w工作,费用由|
                   
            (九)   法律1法规及本章程规定或股东大b授予的w他职权2


第一百}十一条 监b每 6 个oó少召开一lb°,并b°召开十前书面方式
            通知(包括邮1传真或_人达方式)2


            监可提°召开临时监bb°2监b临时b°应b°召开五
            前书面方式通知2如遇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b临时b°
            的,监b可时通过电话1传真或者电子邮方式发出b°通知,
            但召集人应`在b°P做出说明2


            监b决°应`经半数P监通过2


第一百}十条 监b制定监b°规则,规定监b的召开和表决程序,明确监
            b的°方式和表决程序,确保监b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2
            监b°规则由监b拟定,股东大b批准2


            监b的表决程序~监b决°由监b席决定举手表决的方
            式或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2监b席y据表决结果决定监b
            的决°是否通过,并应`在bPa表决结果2决°的表决结果载入
            b°录2


第一百}十O条 监b应`将所°ù的决定做成b°录,出席b°的监应`在
            b°录P签]2


            监p权要求在录P对w在b°P的发言作出某种说明性载2监
            bb°录作~|档案ó少保` 10 2


第一百}十四条 监bb°通知包括Q内容


            (一)   举行b°的期1地点1b°期限及召开方式
            ()     由及°题
            (O)    发出通知的期

                                40
            (四)   监表决所必需的b°材料
            (五)   监应`亲自出席b°的要求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2


            口头b°通知ó少应包括P述第(一)1()ù内容,及情况紧急需要
            尽快开监b临时b°的说明2


            第七章      áb制度1利润V配和

                        第一节   áb制度


第一百}十五条 |依照法律1行法规和国家p关部门的规定,制定|的áb
            制度2


第一百}十}条 |应`按照法律1行法规1中国证监b和P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
            内容和格式编制度告1中期告,并按照Q规定和|告


            |在每一b度结束之起 4 个o内向中国证监b和证券交易所
            并披露度告,在每一b度P半结束之起 2 个o内向
            中国证监b和证券交易所并披露中期告2


            |预O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度告1中期告的,应`及时|
            告O能按期披露的原因1解决方案及预披露的时间2


第一百}十七条 |除法定的b簿外,O得另立b簿2|的资,O任
            何个人]义开立户`储2


                          第节    利润V配


第一百}十{条 |V配`税^利润时,应`提×利润的 10%列入|法定|金2
            |法定|金累额~|注资本的 50%P的,可O提×2


            |的法定|金O足弥补前度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
            法定|金之前,应`先用`利润弥补损2


            |税^利润中提×法定|金^,经股东大b决°,还可税


                                 41
               ^利润中提×任意|金2


               |弥补损和提×|金^所余税^利润,按照股东持p的股份比
               例V配2


               股东大b反前款规定,在|弥补损和提×法定|金之前向股
               东V配利润的,股东必将反规定V配的利润还|2


               |持p的本|股份O参PV配利润2


第一百}十九条 |的|金用弥补|的损1扩大|生经营或者转~增à
               |资本2但是,资本|金O得用弥补|的损2


               法定|金转~资本时,所留`的ù|金将O少转增前|注
               资本的 25%2


第一百七十条   |利润V配策


               (一)   利润V配原则


                      |的利润V配注重对股东合理的投资回,利润V配策保
                      持à续性和稳定性2利润V配O得超过累可V配利润的范围,
                      O得损害|持续经营的能力2


                      |董b1监b和股东大b在利润V配策的决策和论证
                      过程中应`UV考虑独立董1外部董和|_投资者的意2


               ()     利润V配的形式


                      |可采×金1股票或金P股票相结合的方式V配股利
                      在保证|l常经营的前提Q,|`先采用金V红的利润
                      V配方式2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V配的,应`xp|成长
                      性1每股净资的摊薄等合理因素2


               (O)    利润V配的条和比例



                                      42
|金V红的条~在|`盈利1累未V配利润
~l数,保证|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Q,如|
无Q述特殊情形的,`机构对|度á告出x标
准无保留意的告的条Q,|应`采×金方式V
配股利2


特殊情形是指Q列情形之一


(1) |未来十个o内拟对外投资1收购资1扩建ù目或
      购买设备累支出达到或超过|最à一期经净资
      的 10%,`金额超过 5,000 万S
(2) |未来十个o内拟对外投资1收购资1扩建ù目或
      购买设备累支出达到或超过|最à一期经总资
      5%
(3) V红度资负债率超过 70%或`经营净金流~负
      值2


x备前述金V红的条Q,每金V红OP`度实
可供V配利润的百V之十2


|股票股利的V配条~在确保最P金V红比例的条
Q,|在经营状况良好,并`董b认~发股票股利p利
|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提出股票股利V配预案2


|董b应`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1发展阶段1自身经营
模式1盈利水及是否p重大资金支出á排等因素,区VQ
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_W的金V红
策


(1)    |发展阶段属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á排的,进行利
       润V配时,金V红在本l利润V配中所s比例最P应达
       到 80%
(2)    |发展阶段属成熟期`p重大资金支出á排的,进行利
       润V配时,金V红在本l利润V配中所s比例最P应达
       到 40%


                 43
       (3)   |发展阶段属成长期`p重大资金支出á排的,进行利
             润V配时,金V红在本l利润V配中所s比例最P应达
             到 20%


             |发展阶段O易区V但p重大资金支出á排的,按照前
             ù规定处理2


(四)   利润V配的决策机制


       |在制定金V红x体方案时,董b应`认真研究和论证
       |金V红的时机1条和最P比例1调整的条及w决策
       程序要求等宜,独立董应`发表明确意2必要时,独立
       董可征集中小股东的意,提出V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
       b°2股东大b对金V红x体方案进行°前,|应
       `通过多种渠道úP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
       UV×中小股东的意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
       题2


       `在股东规s用|资金情况的,|应`扣减股东所V
       配的金红利,偿还ws用的资金2


       在|`实盈利并符合利润V配条时,|董b应y
       据|的x体经营情况和`场境制定利润V配预案,及时将
       利润V配预案抄监b,并按照|章程规定的程序将预案
       提交股东大b°2如|董b做出O实施利润V配或实施
       利润V配的方案中O金决定的,应就w作出O实施利润V
       配或实施利润V配的方案中O金V配方式的理由,在定期
       告中予披露,|独立董应对m发表独立意2


(五)   利润V配策的调整机制


       |因外部经营境或自身生经营状况需要调整利润V配
       策的,|应广泛征求独立董1监1|_投资者的意2
       的利润V配策应符合法律1法规1规范性文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员b和P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应经董b1
       监b°^提交股东大b表决通过2董b°利润V配

                       44
                   策需要经全体董的过半数表决通过并经V之一P独立董
                   表决通过,独立董应对利润V配策的调整发表独立意
                   监b°利润V配策时,应经全体监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在股东大b表决利润V配策时,应`由出席股东大b的股东
                   (包括股东理人)所持表决权OV之P表决通过,并应á
                   排网投票等方式~中小股东参à股东大b提供便利2


                   |将制定股东回规T,并每O重阅,由|董b
                   在综合V析|经营发展实×1股东要求和意愿1社b资金成
                   本1外部融资境等情况的础P,UV考虑|`期及未来
                   的盈利规模1金流量状况1发展所处阶段1ù目投资资金需
                   求1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境等情况,对|股利V配策作
                   出`的调整和必要的修改,确定时段的股东回T2


                   如果|因外部经营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W需要
                   调整所制定的利润V配规T1T或策的,应先征求独立
                   董和监b意,经过|董b1监b表决通过^提请
                   |股东大b批准,调整利润V配规T1T和策的提案中
                   应论证并说明原因,调整^的利润V配规T1T或策
                   O得反中国证监b和P海证券交易所的p关规定2


第一百七十一条 |股东大b对利润V配方案作出决°^,|董b在股东大b
            召开^ 2 个o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ù2


第一百七十条 |应`在度告中披露金V红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
            对Q列ù进行_ù说明


            (1)   是否符合|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b决°的要求
            (2)   V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p
            (3)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   独立董是否履职尽°并发挥了应p的作用
            (5)   中小股东是否pUV表达意和诉求的机b,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是否得到了UV保等2


           对金V红策进行调整或更的,还应在度告中对调整或更
           的条及程序是否合规和明等进行说明2

                                 45
           |若`O进行或P本章程规定的金V红比例进行利润V配
           的,董b应`在定期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应`对未V红原因1
           未V红的资金留`|的用途发表独立意,p关利润V配的°案需
           经|董b°^提交股东大b批准,并在股东大b提案中论
           证说明原因及留`资金的x体用途2


           `|董b未能在股东大b°通过相关股利V配方案^的个o
           内完成股利V配ù,|董b应`就延误原因作出及时披露2独
           立董发表独立意,并及时予披露2


                        第O节    内部


第一百七十O条 |实行内部制度,配备_职人员,对|á收支和经济
            活ú进行内部监督2


第一百七十四条 |内部制度和人员的职°,应`经董b批准^实施2
            负°人向董b负°并告工作2


                   第四节   b师á所的聘任


第一百七十五条 |聘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b师á所进行b表1净
            资验证及w他相关的咨询服á等业á,聘期 1 ,可续聘2


第一百七十}条 |聘用b师á所必由股东大b决定,董bO得在股东大b
            决定前任b师á所2


第一百七十七条 |保证向聘用的b师á所提供真实1完整的b凭证1b
            簿1áb告及w他b资料,O得ò1匿1谎2


第一百七十{条 b师á所的费用由股东大b决定2


第一百七十九条 |解聘或者O续聘b师á所时,提前 30 天先通知b师
            á所,|股东大b就解聘b师á所进行表决时,允许b师
            á所陈述意2



                                46
              b师á所提出辞聘的,应`向股东大b说明|p无O`情形2


                        第{章      通知P|告

                              第一节   通   知


第一百{十条   |的通知可Q列形式发出


              (一)   _人出
              ()     邮(包括电子邮)方式出
              (O)    传真或邮方式出
              (四)   |告方式进行
              (五)   本章程规定的w他形式2


第一百{十一条 |发出的通知|告方式进行的,一经|告,视~所p相关人员收
              到通知2


第一百{十条 |召开股东大b的b°通知,|告的方式出2

第一百{十O条 |召开董b1监b的b°通知,第一百{十条规定的方式
              出2


第一百{十四条 |通知_人出的,由被达人在达回执P签_(或盖章),被
              达人签收期~达期|通知邮出的,自交付邮局之
              起第O个工作~达期传真出的,|发传真的传
              真机所打s的表明传真成的传真告~达期电子邮方
              式进行的,自数据电文进入收人指定的特定系统之~达期
              电话方式进行的,通知`天~达期|通知|告方式
              出的,第一l|告刊登~达期2


第一百{十五条 因意外遗漏未向某p权得到通知的人出b°通知或者等人没p收
              到b°通知,b°及b°作出的决°并O因m无效2


第一百{十}条 |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在P海证券交易场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
              监b规定条的媒体发a,\时将w置备|Q所1证券交易场所,
              供社b|_查阅2


                                  47
                               第节     |   告


第一百{十七条 |指定:中国证券;:P海证券;:证券时;:证券;
               ~刊登||告和w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2


           第九章       合并1V立1增资1减资1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1V立1增资和减资


第一百{十{条 |合并可采×吸收合并或者设合并2


               一个|吸收w他|~吸收合并,被吸收的|解散2n个P|
               合并设立一个的|~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2


第一百{十九条 |合并,应`由合并各方签合并`°,并编制资负债表及
               清W2|应`自作出合并决°之起 10 内通知债权人,并 30
               内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P|告2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起 30
               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告之起 45 内,可要求|清偿债á
               或者提供相应的保2


第一百九十条   |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1债á,由合并^`续的|或者设
               的|继2


第一百九十一条 |V立,w作相应的V割2


               |V立,应`编制资负债表及清W2|应`自作出V立决
               °之起 10 内通知债权人,并 30 内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P
               |告2


第一百九十条 |V立前的债á由V立^的|à带°任2但是,|在V立
               前P债权人就债á清偿达成的书面`°另p定的除外2


第一百九十O条 |需要减少注资本时,必编制资负债表及清W2


               |应`自作出减少注资本决°之起 10 内通知债权人,并


                                   48
              30 内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P|告2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起 30
              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告之起 45 内,p权要求|清偿债á
              或者提供相应的保2


              |减资^的注资本将OP法定的最P限额2


第一百九十四条 |合并或者V立,登ù发生更的,应`依法向|登机关
              理更登|解散的,应`依法理|注销登设立|
              的,应`依法理|设立登2


              |增à或者减少注资本,应`依法向|登机关理更登2


                          第节    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九十五条 |因Q列原因解散


              (一)   股东大b决°解散
              ()     因|合并或者V立需要解散
              (O)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1°关或者被撤销
              (四)   |经营管理发生o重困难,继续`续b使股东利益到重大
                     损失,通过w他途O能解决的,持p|全部股东表决权
                     10%P的股东,请求人民法院解散|
              (五)   本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w他解散由出2


第一百九十}条 |p本章程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五ù情形的,可通过修改本章
              程而``续2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本章程,经出席股东大bb°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OV之P通过2


第一百九十七条 |因本章程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一)ù1第(O)ù1第(四)ù1第(五)
              ù规定而解散的,应`在解散由出之起 15 内成立清算组,开
              始清算2清算组由董或者股东大b确定的人员组成2逾期O成立清
              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申请人民法院指定p关人员组成清算组
              进行清算2



                                  49
第一百九十{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Q列职权


             (一)    清理|,V别编制资负债表和清W
             ()      通知1|告债权人
             (O)     处理P清算p关的|未了结的业á
             (四)    清缴所k税款及清算过程中生的税款
             (五)    清理债权1债á
             (})     处理|清偿债á^的剩余
             (七)    表|参P民诉讼活ú2


第一百九十九条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起 10 内通知债权人,并 60 内在纸P
             |告2债权人应`自接到通知书之起 30 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
             告之起 45 内,向清算组申w债权2


             债权人申债权,应`说明债权的p关ù,并提供证明材料2清算
             组应`对债权进行登2


             在申债权期间,清算组O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2


第百条       清算组在清理|1编制资负债表和清W^,应`制定清
             算方案,并股东大b或者人民法院确认2


             |在V别支付清算费用1职工的工资1社b保险费用和法定补
             偿金,缴纳所k税款,清偿|债á^的剩余,|按照股东持
             p的股份比例V配2


             清算期间,|`续,但O能开展P清算无关的经营活ú2|
             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将ObV配给股东2


第百〇一条   清算组在清理|1编制资负债表和清W^,发|
             O足清偿债á的,应`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告破2


             |经人民法院裁定告破^,清算组应`将清算á移交给人民
             法院2


第百〇条     |清算结束^,清算组应`制作清算告,股东大b或者人民法


                                 50
             院确认,并|登机关,申请注销|登,|告|k2


第百〇O条    清算组成员应`忠职à,依法履行清算义á2


             清算组成员O得利用职权收贿赂或者w他非法收入,O得侵s|
             2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
             赔偿°任2


第百〇四条   |被依法告破的,依照p关企业破的法律实施破清算2


                        第十章        修改章程

第百〇五条   pQ列情形之一的,|应`修改章程


             (一)   :|法;或p关法律1行法规修改^,章程规定的ùP
                    修改^的法律1行法规的规定相抵触
             ()     |的情况发生W,P章程载的ùO一
             (O)    股东大b决定修改章程2


第百〇}条    股东大b决°通过的章程修改ù应经管机关批的,管机
             关批准及|登ù的,依法理更登2


第百〇七条   董b依照股东大b修改章程的决°和p关管机关的批意修改
             本章程2

第百〇{条    章程修改ù属法律1法规要求披露的信息,按规定予|告2


                         第十一章          则

第百〇九条   释义


             (一)   股股东,是指w持p的股份s|股本总额 50%P的股
                    东持p股份的比例虽然O足 50%,但依w持p的股份所p
                    的表决权足对股东大b的决°生重大影响的股东2


                                 51
             ()    实×制人,是指虽O是|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1`°
                   或者w他á排,能够实×支配|行~的人2
             (O)   关联关系,是指|股股东1实×制人1董1监1高
                   管理人员Pw直接或者间接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及可
                   能ü|利益转移的w他关系2但是,国家股的企业之间
                   O仅因~\国家股而xp关联关系2


第百一十条   本章程所<交易=,包括Q列ù


              (一) 购买或者出售资
              () 对外投资购买银行理品的除外
              (O) 转或者研发ù目
              (四) 签许可使用`°
              (五) 提供保
              (}) 租入或者租出资
              (七) 托或者托管理资和业á
              ({) 赠P或者赠资

              (九) 债权1债á重组
              (十) 提供á资
              (十一) P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应`属交易的w他ù


             P述购买或者出售资,O包括购买原材料1燃料和ú力,及出售
             品1商品等P常经营相关的资购买或者出售行~,但资置换
             中及到的m类资购买或者出售行~,包括在内2


             本章程所<关联交易=,是指|或者w合并表范围内的子|等
             w他体P|关联人之间发生的交易,包括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交易
             和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可能引资源或者义á转移的ù2


第百一十一条 董b可依照本章程的规定,制章程则2章程则O得P章程的
             规定相抵触2


第百一十条 本章程中文书写,w他任何语种或O\版本的章程P本章程p歧义


                                52
            时,在|登机关最à一lx准登^的中文版章程~准2


第百一十O条 本章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