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康药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8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
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了解和审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
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
力,满足为公司 2023 年提供审计的工作要求。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二、 关于向关联方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了解本次转让子公司北京燕康达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系优化调整产业布
局,控制相关经营风险,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现金流水平。股权转让后标的公
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向关联方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可冀、王波、程华
2023 年 4 月 27 日